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工商局分解陇南食品安全示范店、农资放心店具体任务,今年在全市创建95个食品安全示范店,17个农资放心店;建设1个市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在建立1个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
二、建设标准
(一)食品安全示范店
1.创建条件:经营时间1年以上;经营场地20平方米以上;以食品经营为主,自愿申请参加。
2.创建标准:(1)证照有效,悬挂规范;(2)店内整洁卫生、食品摆放有序;(3)明码实价,无价格欺诈;(4)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不短斤少两;(5)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进(销)货“一票通”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6)不销售禁止经营的食品,不从事违法经营活动;(7)与当地工商部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积极配合执法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8)文明经商,诚实守信,信誉良好。
(二)农资放心店
1.创建条件:经营时间1年以上;经营场所与仓库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销售网络健全,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2.创建标准:(1)以服务“三农”为宗旨,证照合法有效,依法经营、诚信经营;(2)经营场所与仓库房屋结构牢固、干燥,无渗漏,通风条件好;(3)门面和室内装璜规范,店面清洁整齐;(4)经营场所所需的设备、设施、工具以及安全必备的消防器具配备齐全;(5)农资商品分类陈列,整齐无遮拦,季节商品陈列醒目,实行明码标价;(6)不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出厂合格证、无商品质量检验证的“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变质过期、不合格和禁用农资商品;(7)建立和落实农资商品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安全管理、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与工商部门签订《农资质量安全责任书》,在店内悬挂或上墙;(8)从事农资连锁经营的单位,农资商品要全部实行连锁配送,并严格执行连锁经营“六统一”制度,即“统一商品进货、统一商品配送、统一销售价格、统一建立台账、统一店面装璜标识、统一人员培训”。
(三)市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
1.场地面积:40一60平方米;
2.操作人员:在市工商局现有人员中安排4至6人;
3.基本设施及设备:配置冷藏展示柜、粉碎机、纯水系统、电炉、万分之一天平、可调式移液器、电导仪、秒表计时器、ph计、超声波清洗器、微量进样器、快速恒温水浴锅、冰箱等设施;配置多参数食品安全快速分析仪(36合一)、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茶叶安全检测仪、三聚氰胺检测仪和红外水份测定仪等设备;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指挥车。
(四)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
1.场地面积:20一40平方米;
2.操作人员:在县(区)工商局现有工作人员中安排2至4人。
3.基本设施及设备:配置操作台(带橱柜)、冷藏展示柜、粉碎机、纯水系统、电炉、电子天平、漩涡、混合器、超声波清洗器、微量进样器、快速恒温水浴锅、冰箱等设施;配置多参数食品安全快速分析仪(20合一)、便携式农药残留测定仪、三聚氰胺检测仪、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等设备;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
三、资金筹措
根据省上食品安全监管工程实施方案,全省安排食品安全监管工程资金3587万元,其中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省工商局自筹资金2587万元,在全省建设10个市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50个县级食
品安全快速检测室,配备547个食品检测箱。各县(区)要加强汇报衔接,积极争取省上有关部门的支持,并将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经费和重点食品的抽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程全面实施。
四、实施步骤
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自年3月开始实施至年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收集、整理、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确定工作重点,制订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上报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市政府文件精神,全面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程”目标责任制。
第二阶段、积极试点、总结推广。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各县(区)要做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机构、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农村“一专三员”食品安全机制的试点工作,总结典型经验,积极推广实施。相关县区工商部门要认真落实检测中心和检测室人员,确保人员到位,并初步完成检测中心和检测室的基本设施建设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及农资放心店的申报工作。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完成检测中心和检测室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建立健全食品检测工作制度,做好检测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检测水平。按照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农资放心店创建条件和标准,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自律机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农资放心店创建验收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程的目标任务,逐级开展督查评估,全面进行自查总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工商局要对各县(区)工作情况全面检查验收,并做好省工商局综合评价和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程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抓好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市、县(区)工商、财政、卫生、农牧、商务、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要确定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面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程实施。
(二)健全监管工作机制。要加大进销货、索证索票和“一票通”台账的落实力度,切实规范食品和农资经营行为。充分发挥食品质量检测机构和基层食品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全面开展食品检测和风险监测,为市场风险评估和调整监管重点提供科学依据。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农资放心店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和农资销售可追溯体系,努力做到“关口前移”,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和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正确、科学的消费观念,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防范意识。要充分发挥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的作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及时有效地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监督考核。各县(区)要定期对食品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将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全面验收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县(区)食品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年底,要组织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二篇: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攀岩赛安全保障组:
为确保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和全国各地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由县食药监局牵头,联合县工商局和质监局,在全县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全县重要集镇、市场、公路沿线、贵清山、遮阳山景区的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的专项整治。同时,在全县开展以“关注食品安全,再造旅游大县”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为确保此次攀岩赛有序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抓住“ 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的重要机遇,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漳县“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包明正 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吕应龙 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杨开祥 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汪双平 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由相关单位各抽调两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汪双平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排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污染情况,依法打击各种非法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排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建立健全进出口食品企业质量档案。
(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打击食品流通环节中出现的非法经营、销售过期、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整顿规范城乡两级食品市场。
(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餐饮消费环节中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对生产和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和商户进行排查,打击无证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运行情况,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惩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等行为。
(二)食品流通环节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违规冒用乱用品牌标识、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完善食品流通可溯源制度。
(三)餐饮消费环节
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食品原料行为。监督检查中小学食堂、校园周边餐饮点,及时发现和查处校餐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四)生猪屠宰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严格生猪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排查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不严格执行生猪屠宰规程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生猪注水、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生猪屠宰,做好产品来源流向登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县场。切实做好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屠宰环节检出的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结合半年总结和督查,从7月13日至7月16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查找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
(二)结合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用两周时间全面完成,主要针对排查出来的、能在短期内解决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企业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制定具体方案进行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开展督查工作,全面实现工作目标。由漳县“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监管工作进行督查。
五、工作措施
(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监管部门要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全程追溯、检验合格出厂、产品召回、不合格、变质、过期产品销毁等制度,严格按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经营,提高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检测能力,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落实食品经营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对“三废”排放的治理,规范餐厨废弃物的管理,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次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
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药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加强对主要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的风险监测,使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理。
(三)加强监管,严惩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发现问题,严格落实惩处整改、跟踪复查等措施,以点带面,顺藤深挖共性、“潜规则”问题,直接彻底消除隐患,对不合格食品药品实行下架、退县,责令企业召回。
(四)加强沟通,畅通信息
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共享信息,切实做到监管无缝隙,整治出成效。在行动工作中,有关单位要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4864150,传真:4864150,电子邮箱:zxsyj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