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承诺是销售业赢得竞争的手段之一,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销售承诺书范文,仅供参考。
个人销售承诺书范文篇一:
部门:销售部
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性别: 学历: 职称: 明示承诺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切实提高自身的自律意识,履行好岗位职责。我自愿向公司作如下明示承诺:
我明示:
1、做好本人负责的销售区域的销售工作。
2、做好客户审查、客户风险评估,客户信息的整理及催要、销售客户资料及合同签订的真实性、规范性、及时性等合同的签订工作。
3、做好后期风险管理工作。
4、(销售总经理对整个销售环节负责,含销售客户资料及合同签订的真实性、规范性、及时性及后期风险的控制等)
我承诺:
坚决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办事,遵纪守法,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工作,在工作中贯彻落实责任体系长效机制。
有下列行为之一,并因本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我自愿接受公司的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因工作失职或工作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如: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客户资料、不按公司规定保证合同签订的真实性、规范性、及时性。)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害与损失,并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构成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4、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极其相关法律法规,构成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本明示承诺期限:本人在职期间及本人销售的所有车辆结清之前均有效。
如果针对该承诺书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均应到南阳时卧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诺人:
年月日
个人销售承诺书范文篇二:
承公司信任,我在就职前向公司郑重承诺:
1、认真阅读公司《岗位日常管理规范》,接受公司制度、技能、心态等培训。
2、遵守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服从公司任何工作调遣与指令。
3、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严守公司商业机密。
4、愿按公司规定,并自觉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发生工作敷衍,不负责的行为。
(2)不做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
(3)不断提高自己的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学习顾客心理学、掌握竞争对手销售方法和产品知识,强化品质意识,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5)工作时间不中途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向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离开。随时注意保持自己负责区域卫生干净;标价签、饰品、产品陈列最佳。
(6)工作时间不怠慢拖延,不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7)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发生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程序等行为。
(8)对外开展业务,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做有损害商场名誉的行为。
(9)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
5、双方确定工作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离职。
6、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接到公司辞职通知后愿意立即辞职,决不提任何无理的离职条件和要求。
7、如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愿按公司管理制度接受处置。
8、公司因经济情况不良,发生经济性裁员时,愿意遵照公司要求离职,接受公司按《人事管理制度》发放的工资,不提任何其他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好离职手续。
9、若提前离职时,双方协定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经领导批准后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愿按公司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10、自愿向公司缴纳指定金额的保证金(营业员岗位1000元,业务人员岗位2000元),在没有违反公司规定情况下,离职时全额退还。
承诺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销售承诺书范文
销售承诺书范文
销售承诺书范文【1】
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走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日期:X年X月X日
销售承诺书范文【2】
为充分发挥中介的市场媒介作用,自觉加强行业自律,树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良好形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作为在长沙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中介市场的从业机构,我们向社会公开承诺:
1、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合法、公正、公平地从事房地产中介代理业务;
2、保证诚信执业,提供优质、专业的中介服务,切实保护和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
3、保证所提供的房源信息客观公正,不提供虚假材料,广告宣传不夸大、不误导,不损害当事人利益;
4、保证不承担不能胜任或不能按约定时限完成的委托,不给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或者权属有纠纷、权利受限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5、保证代理销售的新建商品房符合上市销售的条件,不给未取得《长沙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进行销售代理;
6、保证按政府规定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提高中介服务费;不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违反规定多收费的,双倍退赔多收费用;有赚取差价行为,双倍退还所收差价。
7、保证严格履行合同,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双倍退还所交定金因中介原因致使合同签定后当事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双倍退赔合同约定的中介费用。
我们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我们愿意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