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号至27号,笔者随北海市“下岗职工‘出中心’问题考察组”在考察市解决下岗职工“出中心”问题和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的同时,顺便也实地考察了市城市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现将有关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的城市定位,使市的城市建设成为“有为之为”
早在“九五”中期,市委、市政府就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形势,研究市情,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着眼于市的长远发展,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明确了“把建设成为风景秀丽、环境优美、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社会安定、行居方便、市民文明的现代化国际旅游城市”的城市定位。围绕这一定位,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旅游城市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市集中力量加大投入加快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尽快改变城市建设落后面貌,把市区建设成为与美丽的自然风光相协调,具有完备的现代化城市功能、鲜明的山水特色和丰厚的文化内涵的现代化国际旅游城市。基于这样的战略考虑,市委、市政府按照保护山水城、建设园林城市、发展生态城的规划构想,以极大的决心、勇气和气魄,动员和组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启动一批重点项目为先导,全面推进城市建设工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显著成绩。以城市中心广场、解放桥、象山广场和正阳路步行街建设项目,中山中路等几条城市街道的综合改造项目,以及更大规模的环城水系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城市建设工程,展示了市城市建设空前的力度和发展态势。经过精心策划和组织,1999年市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在奋力开拓中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面开工重点项目33个,当年竣工13个——新文昌桥首创市城市桥梁比路宽、桥底雕刻、融交通与旅游于一体的桥梁建设新风格;翊武路二期改造有效地改变了四会路口至广西师大附中路口的交通瓶颈和该路段长期存在的脏、乱、差状况;中心广场的建成结束了没有大型城市广场的历史,人民终于拥有了一个集商业、集会、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客厅”;民主路、中山北路、滨江路、南环路、七星路等路面拓宽,管线下地,立面改造,交通状况和街容街貌得到明显改善;桂阳公路雁山镇段改造完工,改善了旅游通道上交通阻塞的现象;城北防洪堤(11.92公里)建成,在当年防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虞山公园建成使用,改善了城市公园布局;鸟语林公园当年投资、当年建成使用,开创了吸纳海内外发达地区资金建设旅游景点的先例。XX年完成续建重点工程项目24个,其中正阳路步行街,象山广场,中山中路快、慢车道等8项工程完工,继续建设项目16个,新开工重点项目18个。XX年1-6月份,已动工项目45个,新开工项目31个,续建项目14个,完成投资近30亿。
二、精心组织,市场运作,使城市建设做到了“事半功倍”
㈠团结高效的组织领导是先导。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按照已经确定的规划、设计以及总体构思,进一步强化了领导体制,做到了整个城建程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市长是城市建设的总指挥长,各项工程都有相应的指挥长,建立了统一高效的指挥系统,强化了指挥长负责制。各部门、各单位在城建过程中,都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按照市政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方方面面形成合力,共同确保了各项工程顺利进行。
㈡确保工程质量是关键。在城市建设工作中,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质量第一”放在首位,建立健全了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切实建立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参建单位领导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使每一项工程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群众的评说,各指挥部都极端重视工程质量,绝不为赶工期,为节省一点儿建设资金而降低质量要求,更不允许出现“豆腐*”工程。在各施工单位之间开展了工程质量竞赛活动,使每一项城市建设工程都成为让群众满意的优秀“作品”。
㈢文明施工是支撑。在市政建设中,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切必要措施,把大规模城建设施工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市民工作、学习、生活的影响减到最低限度。要求各有关部门、各施工单位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施工管理。有关部门在整个大规模城市建设中,精心组织力量,打破常规,采用先进、实用技术手段,认真做好交通管制、疏导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维护等工作。在各项工程、各施工单位之间,组织开展了文明施工竞赛活动,绝不允许以重点工程为借口,以时间紧、任务重为借口,以经费紧缺、人力不足、条件有限为借口,污染环境、干扰市民。同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工地安全规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安全施工。
㈣坚持依法办事是保障。深入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工作,坚持和完善工程的招投标制度,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办事,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单位在这个问题上搞随意性,自作主张,另搞一套,更不允许谋私。特别是招投标严格按规定的原则、程序,公开、公正地进行,绝不允许暗箱作业,搞假招标、假投标。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市级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带头坚持原则,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不搞条子工程人情工程。纪检、监察、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一经发现工程项目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就及时认真地查处。
第二篇: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
导语: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欢迎阅读。
一、凡由中央主管部门集中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如铁路运输、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五个银行总行和保险总公司等单位,在其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应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作为中央预算收入。
二、石油部、电力部、石化总公司、有色金属总公司直属企业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70%作为中央预算收入入库,30%作为地方预算收入入库。这些单位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不按比例上缴中央,一律留给地方,作为地方预算固定收入。
三、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产品税、增值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四、国营和集体批发企业以及其他批发单位,在批发环节代扣代缴零售环节或临时经营的营业税时,不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而由纳税单位或个人回到其所在地申报纳税。
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草案试行的决定,国务院发布试行的税收条例草案,不适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因此,对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六、纳税单位或个人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律按其纳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其在市区办的企业,按市区的规定税率计算纳税。
七、纳税人在被查补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依照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 五条规定,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八、个体商贩及个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对其征收临时经营营业税或产品税,是否同时按其实缴税额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纳税人所在地为工矿区的,依照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 四条规定,应根据行政区划分别按照7%、5%、1%的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