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结合当前建设“放心肉”服务体系的内容和要求,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内外并举、重点突出、部门联动、点面结合”的办法,抓好监管重点,特别是为及周边地区直接或间接供应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面构筑保障肉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不出出问题。
二、目标任务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有三大中心任务,一是对直接或间接为及周边地区供应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我市猪肉及猪肉制品不发生消费安全问题。二是进一步落实肉品品质检验证、章制度,强化对定点屠宰厂(场)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确保县城及市区流通、使用、消费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实现凭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两证两章”上市制度。三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病害猪肉注水肉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率100%。
三、检查重点
1。直接或间接为及周边地区供应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2。重点餐饮企业、宾馆饭店及旅游风景区周边餐饮单位;
3。主要肉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集贸市场等猪肉集散销售地。
四、检查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全面宣传发动。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制定、细化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排查监管重点,制定监管措施。
2。自查互查阶段。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牵头,要会同公安、农业(畜牧)、工商、质监、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小组,按照制定的检查活动方案,对辖区内的屠宰加工、生产经营和流通消费单位进行全面自查。重点企业要落实专人现场指导、现场督查,发现问题要即查即改。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我委将对各县专项检查情况开展督查。
3。总结阶段。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对本次专项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对重点企业组织“回头看”。
五、检查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体系。市经信委成立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经信委副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也要成立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联系人,全面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市经信委与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市直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与所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向社会公开承诺。
在专项检查中,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监管职责分工,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扎实、监管到位”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从保民生、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强化对检查活动的统一组织指挥,要组织精兵强将,成立联合执法检查队伍,要按照统一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形成合力。保证专项检查活动达到随查随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效果。
(三)抓住重要环节,整治有的放矢。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中,要摸清猪肉及其制品的实际情况,对重点企业要采取一企一策,排查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见事早,行动快,有的放矢。
(四)找准监管抓手,创新监管方式。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把实施肉品品质检验管理,落实猪肉凭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两证两章”上市制度为监管突破口,以建设“放心肉”服务体系为契机,建立猪肉质量可监视、可追溯体系。进一步强化对屠宰、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制度的监督管理,形成全过程监管链条。重点企业每日将进沪及周边地区的肉品上报县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每旬汇总上报到我委,市直属企业直接上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完善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
(五)发挥舆论作用,接受社会监督。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肉品安全消费知识,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肉品安全监管活动;另一方面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和曝光力度。
(六)加强执法力量,加大打击力度。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依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病害猪肉注水肉等各类违法行为。
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将本地专项检查的细化方案及总结材料分别于4月25日和11月5日前报我委物资行业管理处。
第二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XXX重点办涵【20XX】27号文 “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市委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二季度集中开展XX大道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质量安全是工程的生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导思想。立足提高质量、保障安全、调整结构,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关心质量、重视安全的施工环境,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提高技术保障能力,全面提升项目部的质量和安全总体水平,促进项目部质量安全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使“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成为项目部安全质量工作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全面提高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质量观念不断增强,质量意识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4月15日~4月20日)宣传动员阶段:
迅速行动、全面动员, 成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活动内容,制定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 4月21日~6月25日)专项整治阶段:
结合本项目实际施工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消除安全质量隐患,做到边查边改,暂不能整改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对存在的问题按专业进行分类管理,跟踪销号。
第三阶段:( 6月26日~6月30日)分析总结阶段 :
活动结束后,项目部将结合此次活动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反思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问题较多的采取回头看,确保问题的整改到位,同时将活动期间好的典型经验,活动效果、采取的措施建议等进行认真总结上报。总结上报时间:6月28日
四、整治主要内容
(一)积极营造重视质量安全的施工氛围
1.大力宣传关于质量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安全对项目部实现跨越式发展崛起有着重大意义;宣传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宣传“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成效,树立一个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质量好的典型项目。
2.组织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积极开展质量安全法律知识进现场、进班组活动,着力提高广大参建队伍的质量安全法制意识;面向基层作业人员开展质量安全宣讲,举办质量安全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施工人员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参建员工的积极性。
(二)全面加强工程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监管
1.进一步完善施工准入制度。充分发挥项目部自身的各项监督措施的作用,对施工班组资质等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重点,进一步严格准入条件,严格进行进场准入审查和管理,严把准入关。在受理审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对涉及淘汰和限制的生产能力和工艺严格进行把关。积极贯彻有关质量安全法规和标准,把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等监管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施工行为逐步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2. 加强施工过程中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监管。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并落实原材料进场和工程竣工检验制度、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将施工中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道生产环节和关键岗位。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总结推广典型和重点施工项目的监管工作,强化施工和管理过程质量安全责任的落实。
3.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建立风险信息收集,利用日常监管、实验室检测等环节收集风险信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专业检测机制,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4.围绕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科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主要围绕桥涵、路基、高边坡等,加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加大监督抽查后处理力度。定期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对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的予以处罚。跟踪现场整改效果,举办质量安全分析会,帮助查找问题,促进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 组织开展重点集中整治行动。对施工现场开展大检查,督促做好质量安全控制,落实施工主体责任。对施工现场开展大检查,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以桥涵、高边坡、路基等工程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对隐患区域、隐患部位开展清查,摸清状况,积极向现场技术员和施工班组提出整治要求,制定整治方案,落实责任。
2. 组织开展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围绕工程建设“安全、优质、高效”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进现场、入班组、抽百样”质量安全检查行动,突出检查混凝土浇筑、墩台施工、钢筋作业等重点项目,重点检查安全防护用品不足、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无证作业、标识和材料欺诈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办偷工减料及“三违作业”。
3.组织开展材料专项执法检查。以物设部为主体,质检、安全部门配合。对钢材、水泥及其制品、电线电缆、涂料、人造板等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产品不合格和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违规行为,防止劣质建材、有毒有害材料流入工程。
4.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起重机械、特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打击无证操作、无证安装、无证改造和无证修理行为。加强塔式起重机、汽车吊等起重机械的监管,督促起重机械使用人和管理单位落实安全责任。
二是开展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考核工作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实现作业人员考核合格上岗工作的落实。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打击无证、假证作业行为。
(四)以质量安全活动为主体,全面推进质量安全服务工作
1. 深入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平台的作用,为施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工程质量安全建设,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加强标准宣贯和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
2.大力开展质量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充分发挥项目部在质量安全方面的整体作用,积极组织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质量法制、质量管理、标准、计量、认证、检测技术等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参建员工质量法制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组织质量检测人员深入基层指导和开展质量工作。积极介绍、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开展咨询服务,进行技术攻关,努力帮助施工现场解决突出质量问题。
(五)着力抓好质量安全保障基础建设工作
1. 加强质量安全建设。加快相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制修订速度,深入开展项目质量法制教育,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改进和充实检验检测装备,提高检测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2. 加强标准化施工。着力实施标准化工程建设步伐、建设“平安工地”,加快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健全我部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快采用先进标准的步伐,提高标准质量水平;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施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提高工程安全质量,保障质量和安全事关人身安全和工程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事关企业形象,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各落实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投入到“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活动之中。
(二)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副经理)(总工)
成 员:(安全部) (工程部) 综合部) (财务部) (计合部) (物资设备部)(一工区区长) (二工区区长) (三工区区长)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综合部,具体负责活动期间的信息汇总和日常工作,联系人:XXX。电话:
各部门,工区都要根据分工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财务部门要做好经费安排并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安全部门要督促施工现场认真履行职责,坚决纠正“三违”行为。工程部门要做好质量控制和技术支持工作。
(三)加强交流,畅通信息
领导小组将对工区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信息进行收集、统计、分析和发布。工区要定期向活动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施工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需要立即上报的有关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等,应随时上报,以便小组及时掌握情况、加强指导。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在“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中,各部门、工区要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并制定活动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工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