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临时用地承诺书
临时用地承诺书
会东县国土资源局:
承诺人:
地址:
我公司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临时用地42.5亩,土地坐落于******,用于探矿临时堆场,就临时用地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 以上临时用地面积,我公司承诺不盖建任何永久性建筑,使用
期限内,若遇国家建设、公益事业需要,无偿拆除。
二、 以上使用面积,我公司承诺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不超占,不改变用途,若有违反自愿接受法律的处罚。
三、 以上临时用地使用期为2年,使用期限后,我公司自愿拆除并
恢复土地原状,若还需使用,我承诺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若使用期满未拆除,也未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自愿按违法用地接受处罚。
承诺人:********
2014年3月26
篇二:临时使用土地保证书
临时使用土地保证书
临时使用土地保证书
甲方: (镇) 村
乙方: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畜禽养殖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兴办畜禽养殖业,需使用本村的土地作为畜禽养殖用地,用地总面积 亩(以国土局实测为准)。
二、畜禽养殖用地使用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乙方只能在畜禽养殖用地上修建简易性的建筑,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在用地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及结合群众意见,恢复土地原貌,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的完善。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村 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养殖户):
年 月 日
临时用地承诺书
会东县国土资源局:
承诺人:
地址:
我公司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临时用地42.5亩,土地坐落于******,用于探矿临时堆场,就临时用地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 以上临时用地面积,我公司承诺不盖建任何永久性建筑,使用
期限内,若遇国家建设、公益事业需要,无偿拆除。
二、 以上使用面积,我公司承诺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不超占,不改变用途,若有违反自愿接受法律的处罚。
三、 以上临时用地使用期为2年,使用期限后,我公司自愿拆除并
恢复土地原状,若还需使用,我承诺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若使用期满未拆除,也未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自愿按违法用地接受处罚。
承诺人:********
年3月26
篇三:土地复垦的承诺书1
关于北环路(二环)西段工程
建设临时用地复垦的承诺书
兰州市安宁区国土资源局:
兰州市北环路(二环)工程项目是兰州市“一横三环九纵”骨干路网交通体系中“二环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兰州新区、兰白都市经济圈有机对接,是兰州市东西大通道之一。全线总长27.7km,建设标准为城市Ⅰ级主干道,路幅宽33米,采用双块板断面形式,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项目估算总投资83.114亿元。北环路工程的建设,对拓展兰州城市北部空间、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带动沿线土地开发、拉动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项目建设不可避免的占用部分临时土地(耕地)。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土地资源,恢复和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待北环路(二环)西段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该部分土地需进行复垦。应复垦面积为9.8亩(Ⅰ标段项目部临建用地)。复垦工程应于工程竣工后半年内完成,复垦所需资金我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按复垦工作进度及时拨款,做到专款专用。
我公司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复垦责任,保障复垦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特此承诺!
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篇四:土地承诺书
承 诺 书
同意用位于使用权面积平米,为 公司 万元贷款向担保单位保定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抵押财产。
户主签字:
爱人签字:
日 期:
注:需要夫妻双方本人签字和按手印。
需准备资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 结婚证复印件;
3、 房产证复印件。
篇五:临时工程报建申请表、承诺书、资料清单
沙田镇临时工程报建申请表
填表说明:①用地面积栏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面积;
②建设用地许可证栏填建设用地许可证编号;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栏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编号:201104008
临 时 报 建 承 诺 书
沙田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本单位承诺:
1、在本建筑与镇规划建设有冲突时,保证无偿、无条件、限时地按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拆迁全部建筑,将土地归还土地权属单位使用。
2、施工现场设置的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浴室等临时设施要采用混凝土硬底,砖砌墙体、轻钢屋架、压型钢板等临时房屋或活动板房、集装箱等形式的活动房屋。施工使用的外脚手架采用双排钢管搭设,立杆纵距最大不超过2米。否则,自觉接受贵办停工整改的处理。
3、使用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做到平整、绷紧、不漏挂、松脱,用电采用TN-S系统,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否则,自觉接受贵办停工整改的处理。
4、本单位并承诺,自年月日起,一年内办理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东莞市规划局及东莞市建设局报建为准)的相关手续,若在此段时间内没办理好上述手续,将严格按照东府[1998]38号文《东莞市违法建设处罚规定》标准予以处罚。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法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村委会书记(或主任)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沙田镇申请临时建设工程报建材料目录
以下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并不得涂改。
[ ]⒈《沙田镇临时建设工程报建申请表》:建设单位、村委会负责人签名、盖章
[ ]⒉《东莞市建筑工程监督登记表》:每栋8份,同时将各栋电子版,发至邮箱:
[ ]⒊ 承诺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村委会签名盖章
[ ]⒋ 红线图:建设单位、村委会盖章
[ ]⒌ 总平面图:盖有审查机构的审图章
[ ]⒍ 土地证:原件
[ ]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 ]⒏《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附《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 ]⒐ 施工图(全套):盖有审查机构的审图章
[ ]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 ]⒒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⒓ 建筑效果图:详见说明
[ ]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名盖公章
[ ]⒕ 施工企业“使用流动人口调配费”:携《施工合同》到镇劳动分局办理
[ ]⒖《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承包(含桩基础):市建设局备案原件。
桩基础分包的,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交分包合同正本原件: (必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附:①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② 资质证书、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 项目经理: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
⑤ 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面积1-5万平方米,提供2人)
⑥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⑦《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 ]⒗《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盖公章
附:① 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②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
③ 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面积1-5万平方米,需要提供2人)
④《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 ]⒘ 《承包商付款保证的担保》及公证文件原件:(见注意事项)
[ ]⒙《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证明、地税单复印件(原件供核对)
[ ]⒚《东莞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书原件一份(已建、补办时需提供)
说明:1.“建筑效果图”是位于沙太路、轮渡公路、港口大道、进港中路、进港南路、进港北路、明珠路、南北大道、疏港大道、望大公路、湖东路、湖西路、运河东路、运河西路及广荣中学至南环村的淡水湖两侧的建筑需提供。
2.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或六层以上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需提供“监理合同”。
3.工程在开工前必须到镇规划所申请放验线,验线合格后才可开工。
4.开工后,须经规划所查验的项目:基础及基础梁、二层平面、顶层平面、立面色泽、查验符合要求,且查验人在《东莞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跟踪表》的相应栏目签名后,施工单位方可继续施工。
咨询电话:88663336 何小姐
第二篇:临时土地租赁协议范本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中铁四局集团张唐铁路项目经理部第一项目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其中长 米,宽 米,面积 平方米,用以 。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 年 月 日,结束时间为 年 月 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工程顺利施工,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
同意延长租赁期限;租赁费按承租费用的月均算,不足15天的(含15天)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的按整月计算。
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
本协议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总额(大写) .(币种:_____),(小写)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2、协议签订后一天内提供场地。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施工结束后 负责地表附着物体清理,围墙拆除,硬化路面拆除清运、复耕,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全部由 负担。
5、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6、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7、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铁路施工生产。
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4、乙方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七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或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耕地或协议签订后甲方反悔,视为甲方违约。应补偿因此对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八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或发生重新分配土地时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了,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报经兴隆县张唐铁路征拆办及半壁山镇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五份,乙方三份,甲方一份,见证人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