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性别 身份号码
户籍所在地 省 市 县区 街 号
现 住 址 区市县 街 号
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
本单位工作年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计 年 个月
工作岗位
所终止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无固定期限 年 月 日起
完成工作任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终止劳动合同原因 ( )劳动合同期满
(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
(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支付经济补偿情况 个月,每月标准: 元,合计: 元
国有企业支付生活补助费情况 个月,每月标准: 元,合计: 元
缴纳失业保险费编号 单位 个人
用人单位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 1、此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一式三份,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份交给劳动者本人,一份装入劳动者本人档案,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
2、用人单位在15日内将劳动者档案移交其户籍所在市或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省 市 县区 街 号
现 住 址 区市县 街 号
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
本单位工作年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计 年 个月
工作岗位
所解除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无固定期限 年 月 日起
完成工作任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 )双方协商一致
( )劳动者辞职
( )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 )用人单位原因致劳动合同无效
( )用人单位以***、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 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 )劳动者原因致劳动合同无效
(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
( )订立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不能协商变更合同
( )用人单位裁员
解除劳动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支付经济补偿情况 个月,每月标准: 元,合计: 元
缴纳失业保险费编号 单位 个人
用人单位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1、此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一式三份,合同范本《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份交给劳动者本人,一份装入劳动者本人档案,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
2、用人单位在15日内将劳动者档案移交其户籍所在市或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
姓名 性别 身份号码
户籍所在地 省 市 县区 街 号
现 住 址 区市县 街 号
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
本单位工作年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计 年 个月
工作岗位
终止劳动关系原因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关系时间 年 月 日
支付经济补偿情况 个月,每月标准: 元,合计: 元
支付二倍工资情况 个月,每月标准: 元,合计: 元
缴纳失业保险费编号 单位 个人
用人单位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 1、此通知由用人单位出具,一式三份。一份交给劳动者本人,一份装入劳动者本人档案,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
2、用人单位在15日内将劳动者档案移交其户籍所在市或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编辑
第二篇:关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模板参考
篇一:关于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劳动者姓名) (劳动保障卡号:),户籍为 市 区 街道,于年 月进入本单位(劳动保障证号:),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条 款(款项摘要: ),于 年月日与其终止□/解除□(两者“√”选其一)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六条解除的应选择:□单位提出/□个人提出)。
如对本证明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证明内容应当填写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中劳动者本人提出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此证明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劳动者本人,一份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其中非本市户籍人员选择回原籍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存入个人档案中的一份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劳动合同
终止或解除部分条款选摘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
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拘不改正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篇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同志,性别,年龄周岁,系我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现从事岗位工作,本单位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期限为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及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于 年 月 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其中,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
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单位:(章)
员工签名:(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备案机关:(章)
年 月
说明:1、此证明一式六份。单位、个人、劳动仲裁、劳动保险机构、人事档案各一份。
2、员工流动、待业和重新就业,应凭此证明办理转移、录用、登记待业和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3、办理此证明书,应带《劳动合同书》作为审查依据。
篇三: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xxx同志,性别,身份证号xxxxxxx ,系我单位聘用职工,该同志与我单位协商一致,已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7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89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篇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员工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现因以下第________项(请选择以下其中一项填写)原因: a、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b、协商一致解除(由劳动者提出);
c、劳动者单方解除;
d、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e、用人单位裁员;
f、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g、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 h、劳动合同期满;
i、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j、劳动者死亡或者失踪;k、用人单位破产;
l、用人单位停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m、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起与该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日
有关说明: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在七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资料报送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本证明书一式四份。单位、员工、存入员工档案、就业备案各一份。
员工签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