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规划引领,全域谋划实施污水治理
按照污水治理一张网的总体思路,科学编制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域规划》,制定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476个行政村作为污水治理村的总任务,并分解落实了三年分步治理目标。同时,为确保做出成效,形成利益导向,政府在综合考虑群众意愿、行政村实际、基础设施条件等基础上,前期专门筛选出55个典型村,而我单位就是这55个工程的首个监理单位。
二、强化机制保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以“穷也要富治水”的勇气,以“不达目的不收兵”的决心,扎实推进农村治污工作。
一是组织机构实体化。
二是职责分工明细化。
三是工作推进项目化。制定农村治污三年行动计划,并以项目化的形式,细化到每季每月每周,定人定时定责抓推进。比如将今年的治污工作分成六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目前,农村治污试点村和其他村都进展顺利,开工建设26个,完成设计98个,其中完成预算16个,送审13个。按照当前的推进速度,预计2016年上半年能够基本完成三年治理任务。
三、强化规范管理,严把关口保证工程质量
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紧紧盯牢工程建设质量这一“生命线”,全过程介入监管,重抓“四个三”,努力实现“一次建设,长久使用”目标。
一是工程设计上抓好“三关”。从33家省内外设计单位中,择优选定10家,建立预选库,供各乡镇、街道选择。把好对接关,要求设计单位实地踏勘、入户调查,加强与乡镇街道、项目村的对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目前,通过“两上两下”反复论证,完成了图纸、现场、镇村、定点等对接,并进行公示。把好审核关,设计方案必须经过村级初审和专家会审才能确定,特别是接户工程要经过每个村民签名同意。
二是工程施工上抓好“三重”。工招投标平台下移,扩大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的招标权限,由原来的30万以下提高到300万元以下,建立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四个统一制度(即统一招标公告、统一招标文件、统一评标方法、统一合同主要条款),提速工程建设。材料采购重质量。对于管材管件、玻璃钢化粪池等材料供应,实行里统一政府采购制度。在招标过程中,严把材料质量关,比如HDPE管材的原材料树脂全新料,使用比例必须高于国家允许指标值。材料随机送检,发现不合格,供应商需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并承担工程一切损失费用。施工管理重绩效。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工程施工,按月向乡镇(街道)报送建设进度。强化沟槽开挖、管道安装等隐蔽工程的检查,在填土前要进行防漏检查和专业监理,经业主和监理签名后方可覆土。
三是工程监管上抓好“三全”。专业监理全过程,每个标段、每个乡镇(街道)都相应配备监理工程师,并进行专项考核,建立诚信体系档案。巡查监督全员化,治污办落实专人,定期巡查;各乡镇(街道)负责建立一支项目管理队伍,抓好日常管理;各项目村负责选择1-2名责任心强、比较熟悉相关业务的村民担任联络员,协调、监督施工建设,形成“乡镇(街道)主管、专业监理、村民监督、级巡查”的工程质量监管机制。
四是工程竣工上抓好“三验”。预验环节,由施工单位自行进行竣工验收后,向乡镇(街道)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初验环节,乡镇(街道)根据施工单位申请报告,组织设计、监理、施工、项目村等单位进行现场踏看,形成初验意见,对初验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会同设计单位进行认真整改。终验环节,由治污办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对需要整改的出具意见,待整改完成后再出具验收意见。工程交付使用后,施工单位还需负责3个月的试运行。
档案齐全有依据。建立健全“一村一档、一村一牌”等机制,全面收集、规范整理、科学保管工程建设的过程数据,原始档案由乡镇(街道)统一保存,治污办、项目村各备一份,并将相关数据全部录入“五水共治”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做到随时随地可以查阅追溯。
第二篇:农村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
为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商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市局下发的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我局于7月16日至10月12日期间开展了农村市场重点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此次行动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为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全局上下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不断加大对农村市场重点商品的抽查检验力度和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集中力量做好商品消费的教育引导工作,积极受理和处理有关农村商品质量的申诉举报,切实规范农村商品市场秩序。
一是突出重点品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服装、家电等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消费品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和商品质量关,切实解决广大农村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为。以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失效、变质商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以及侵权仿冒的商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集中力量做好商品消费的教育引导工作。结合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切实发挥抽检结果公布在指导农村市场消费的导向作用,加大对商品消费知识的教育引导工作力度,教育和监督农村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和自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农村消费者科学、理性、安全消费,提高其识假辩假等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以有效预防和有序处置商品安全事故为重点,强化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控制涉及商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相关信息,妥善及时处置突发问题。
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68人次,检查经营主体624户次,受理农村消费者咨询97人次,受理投诉12起,挽回经济损失2.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