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县高中兄弟校越来越少的并校转型期,我们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机遇与挑战并存,与兄弟校狭路相逢,智者和勇者必胜。为了帮助我校教师“亮剑”求生存,为了我校转型谋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子目标教学法的含义和类型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如果把一个完整学年比作行千里路的话,那么子目标教学就是我们向千里之外迈出的每一步路。其实质就是支解学年总目标,将其转化为周目标。周目标分为两周目标和四周目标;两次周目标或一个四周目标就是一个月目标,两个月目标合起来就是一次期中或期末检测。这些目标是互为依托,彼此促进的关系。教师通过层层推进,步步落实每一个子目标,达到“周检月总学年提高”的目的;教师通过步步为营,稳扎稳打的教学过程,来克服教学上急于求成、盲目浮躁的弊端;教师通过拿自己现在的成绩和过去的成绩较劲儿,练就一手“自搏术”,来促进自己教学成绩的提高。
二、子目标教学法的原则
感知、认识、理解和运用是我们无法逾越的认知规律。学生课前预习、教师当堂授课、学生紧跟练习和及时复习巩固,也是教学上颠扑不破的真理。基于此,我校的文科教学必须重视学生基础能力的培养。文科教师要从一条语法、一个单词等方面开始抓起,累积学生的基础知识,梳理学生的知识系统,才能让学生厚积薄发,游刃有余。理科教师要反复用典型练习题导引学生,让他们在具体学习实践中来验证定理,运用公式,他们才能学会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因此,不抓基础的文科教师是盲目的;不重视练习的理科教师是教条的。一言以蔽之,“文科抓基础,理科重练习”就是子目标教学法的原则。
三、子目标教学法的操作过程
子目标的操作过程,总体来说就是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进行自测、反思、总结和提高的过程。教师在这一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任课教师自己掌握试题的难度系数,自行完成组卷、阅卷、登统等环节。学校对教师的实施效果给以监督,即:注重教学过程的管理,注重教学结果的奖惩。学校最终将在各年级期末统考这一环节上“靶子上看箭”。
近期,子目标的确立以期中考试成绩为依据;子目标的检测周期以两周为一个阶段,逐步推进:
时间
任科教师的工作
****-5-18
确定每一学科在期中考试中各成绩段中的学生人数
****-6-2
教师根据自己的两周的教学内容,安排检测,汇总成绩上交教务处。
****-6-4
教师就两周的教学成绩作书面形式的反思,查摆问题,找出不足,提出解决方案。
****-6-16
安排四周教学检测,并将成绩汇总,与第一次检测成绩对比,上交教务处。
****-6-18
教师就四周的教学成绩作书面形式的反思,继续查摆问题,找出不足,再次提出解决方案。
****-6-30
教师根据自己的近两周的教学内容,安排检测,汇总成绩与四周教学检测成绩作对比,上交教务处。自查自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全力备战期末统考。
四、子目标教学法的奖惩制度
在一个检测周期(两周)结束以后,参照每学科各学段的学生人数的变化情况制定奖惩制度。
1、 学段档次划分
试卷分值
学段档次划分
第一学段
第二学段
第三学段
150分
参照班级人数和期中考试单科前5-8名划定
除去前后两个学段人数后剩余的人数
参照班级人数和期中考试单科后10-15名划定
100分
参照班级人数和期中考试单科前5-8名划定
除去前后两个学段人数后剩余的人数
参照班级人数和期中考试单科后10-15名划定
2、 奖惩方法
(1)、以本学期期中考试每一科各学段学生人数为参照基数,在下一个检测周期结束以后,第一学段的人数上浮20﹪以上和第三学段的人数下降20﹪以上的教师予以通报表扬;第一学段的人数下降20﹪以上或第三学段人数上升20﹪以上(含20﹪)的教师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拿出有效的整改方案。
(2)、对在连续两个检测周期中,第一学段的人数上浮20﹪以上和第三学段人数下降均超过20﹪的教师,优先考虑参加“三优评比”。反之,本学期则不予考虑。
(3)、对在期末教学质量检测高于同级兄弟校且第一、第三学段学生人数较前一检测周期增幅在20﹪以上的教师,学校将以此作为划定绩效工资档次的重要依据,拉大绩效工资之间的差距,体现“优绩优酬”的原则。
总之,实行子目标教学法的目的就是激活教学竞争机制。让每一个教师自我加压,和自己的过去竞争;让每一位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中来,重视并做好每一个教学环节,向教学过程要质量;让每一位教师在竞争中求生存,在求生存中求发展。从而,迎来我校教学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春天。
第二篇:高中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和《天津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进一步优化我市高中教育资源布局,完善办学功能,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至20xx年,各区县教育局、财政局要根据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和高中学校现状,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通过新建、改扩建,使得全市高中学校达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设施完善,功能齐备的标准,实现“建好每一所高中,教好每一名学生”的目标。
二、建设标准
高中建设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xx)、《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xx〕102号)等有关规定实施。新建、改扩建高中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学校规模不超过60个教学班,班额人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学校规模达到36个教学班及以上的,生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三)学校规模在36个教学班以下的,生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7平方米。
三、组织实施
各区县教育局、财政局应按照上述规划目标和建设标准,制定本区县高中建设实施方案,包括规划布局、生源预测、学校数量、辐射范围、办学规模、建设标准、项目内容、资金预算以及分年度实施计划等。各区县实施方案报送市教委、市财政局审定后实施。
高中建设要严格履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竣工财务决算、工程档案等环节的报审和建设程序,做到各种手续齐全,审批程序规范。
高中建设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应当公开招标的,必须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可不进行公开招标的,应按照招标备案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金来源及市财政补助标准
(一)高中建设资金由区县统筹安排,以区县为主,市财政对财力困难区县给予补助。市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实施方案一次核定,视区县资金安排情况及工程进度拨付。
(二)市财政补助标准
1.建设工程部分。新建教学楼、实验楼等教学用房每平方米补助1500元,新建办公用房、宿舍楼及其他用房每平方米补助1000元,新建风雨操场、体育馆每平方米补助2000元,校舍修缮每平方米补助500元,新建运动场按照工程招标合同金额补助50%。
2.设备购置部分。根据《天津市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津教委基〔20xx〕7号)文件,对学校教学设备进行核定。确需购置教学设备的,要制定设备采购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市财政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补助50%。
3.新规划居住区配套高中,市财政安排一次性设备补助资金给予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高度重视高中建设工作,将高中建设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二)明确主体责任。各区县教育局、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落实本区县高中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本区县工作职责,统筹建设所需资金,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制订考核奖惩措施。
(三)保护教育资产。要按照有关规定保护教育资产安全,防止教育资产流失。在合理布局的前提下,部分学校确需进行教育资产置换的,要按照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确保工程质量。高中建设要坚持“安全、牢固、实用、够用”的原则,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质量关和安全关,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区县要加强对高中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市教委、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高中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附则
(一)本方案由市教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20xx年12月3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