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验思维在西方法学流派中的表现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
【摘 要】 在西方法学的长河之中,西方法学逐步形成了自然法学派、实证法学派和社会法学派三大主流学派,三大学派看似不相统属,互不联系,但是实质上,三大法学派中,渗透着西方法学最为核心的内容——超验思维,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三大法学派逐步演化,最终形成了现代西方法学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
【关键词】 超验思维;法学流派;实证分析
在西方法律思想的演进之中,众流派纷纷登场。
在西方社会早些时期,法学附属于哲学,即使在今天法学依然深受哲学的影响。
哲学上的每一次创新,每一种新的较有影响的哲学流派的出现都会引起法学方法论的更新或法学价值定向的改变,并推动着新的法学流派的出现或既有法学流派的分化变异或消灭。
�豍时至今日,西方法学主要形成了三种主流学派,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自然法学派、实证法学派和社会法学派,本文主要就三大学流派中的超验思维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在这一方面解析西方法律的基本结构。
一、自然法学派中超验思维的存在
自然法学派是指以昭示着宇宙和谐秩序的自然法为正义的标准,坚持正义的绝对性,相信真正体现正义的是在人类制订的协议、国家制订的法律之外的、存在于人的内心中的自然法,而非由人们的协议产生的规则本身的法学学派。
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自然法学派是对西方古老自然法思想传统的传承和发展。
自然法之所以在西方历久而弥新,正是因为它被认为来自一个超验的世界,或是绝对理念或是神性的绝对存在。
无论是马里旦的神学自然法、富勒的“程序自然法”、罗尔斯的正义论或德沃金的权利论,无不“注重研究法产生和存在的根源或基础,法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法应追求的理想境界。”�豎这里所讲的根源、基础、境界便是超验思维所追求的具体追求。
无论是古典自然法学派还是新自然法学派都将自然法奉为圭臬,认为真正的法律必须与自然法相契合。
在英语中,自然法natural law中natural的释义为【only before noun】based on human reason,natural一词同时具有自然和理性两种含义,说明在西方文化中自然与理性同质,也就是认定人的本质是自然抑或是理性,而这最终将超验的归于上帝而成为信仰,所以自然法就是理性上帝。
也就是说自然法是建立在超验世界之下的人的理性的基础之上的,而这种理性便是人类的超验思维。
二、实证法学派中超验思维的存在
实证法学派,又称分析法学派,是指将视角转向现实实在的法律现象,以功利主义哲学为理论基础,以实证研究为基本研究方法,依据实在法材料的展开概念分析、逻辑分析等种种分析的西方法学流派。
实证法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Ihering曾经写道:“罗马所是的一切,即它已实现或达到的一切,皆源自它自己的努力;一切都是创造与组织的产物。一切都要有计划,意图,计算。没有什么能自发产生,甚至氏族也不是,虽然它们直接出自家庭的自然发展;法律也不例外,尽管它主要源自社会习惯。国家、法律、宗教,罗马靠她自己创造出这一切。”这段话可以看成是实证法学最初的萌芽,实证法学不承认自然法的存在是不是表明在实证法学派中没有超验思维的存在呢?
首先我们应该看到实证法学派学者只是排斥道德而没有排除超验,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承认现实道德对法律的作用,实证法学派学者排除神性和神秘力量,但是笃信人类的理性,认为法律是立法者理性的存在,是建立在信仰上帝和超自然力量上的对法律超验价值的认可,对人类理性的信任成为超验思维的新的发展阶段。
法律的基本价值以自然法、超验价值为基础。
在法理学范畴的研究中,法律价值是一个必须回答的基本问题,如自由、平等、正义等价值常常是法学研究的基本价值。
欲使法律得以遵循,必须首先对此等问题把握清楚。
法律的超验价值是内在于法律的一种价值,它赋予法律以神秘感和权威性,虽然实证法学派宣称恶法亦法,但在实际法律实践中亦不得不把这些价值进行深入的考量,而这种考量正是超验思维的影响,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法西斯梦魇之后,这种考量愈发显得重要起来。
三、社会法学派中超验思维的存在
社会法学派是指汲取社会学基本理论,运用社会学分析框架和理论工具引,强调在社会中研究法律,并通过法律研究社会,注重法律的社会作用和效果的法学流派。
在笔者看来,社会法学派的异军突起是对西方历史传统的一种价值回潮,1075年格雷戈里革命以降,经过授职权战争,西方形成了多元的立法、执法和司法体系。
路德宗教改革之后,世俗权力得以强化。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实证法学得到确立,并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形成了实定法律体系一枝独秀的局面。
基于对全体性暴力的担心,社会法学派将其研究对象的中心定位于社会而非国家,埃里希便常常表现出对实定法的不屑一顾,正是这种不屑恰恰反映了西方法律思想传统中长期形成的超验思维。
自然法学派、实证法学派和社会法学派表面互相对立、水火不容,然而实质上在在深层次的精神理念方面是一脉相承的,自然法学派崇尚正义,要求自由,直接求诸超验世界,希冀为立法活动提供一种高层次的高级法的约束;实证法学派以理性逻辑为其研究方法,反对自然法学派空洞式的、笼统的状态,求之于国家权威和立法者的理性使人们对超验思维的把握更具可操作性;社会法学派针对实证分析法学派带来的法律信仰的确实,法律规范的僵化保守,提出引进源头活水即活法以应对。
这种学派之间的接替主要源于西方文化中对人类认识有限性的深入思索和社会整体性意识,这既是超验思维存在的根源也是超验思维起作用的重要表现。
第二篇:材料在西方古典建筑中的运用及表现
材料是支撑起建筑的物质基础,从古至今,材料表现始终贯穿于建筑的发展史中,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关于西方古典建筑材料研究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几个世纪前,西方的古典建筑中最常用的材料就是各种颜色的砖石。他们用砖石来装饰墙面和地板,将砖石拼凑成各式美丽的图案。以砖石建筑为传统的西方古典建筑发展中,其建筑风格发生了多种变化,本文从材料表现与建筑风格之间的关系着手进行分析讨论。
1 西方古典建筑的材料。
人类从原始社会开始,建筑的最初目的就是躲避风雨和野兽入侵。当时多是就地取材,当时荒野之中最常见的土和木则是最广泛的材料。随着文明的发展,两河流域的河流两边不断冲击陆地而形成的黏土以及芦苇,则为用作建筑材料。此外,古埃及时代的建筑,也是用芦苇、黏土、木材等建造的。后期的一些神庙遗迹中,还能发现很多的方木。就算是砖石结构的经典,古希腊神庙,经考古发现其最初也是土木结构。
但土、木结构最大的缺陷就是不够坚固,容易被风雨侵蚀,当随着宗教的传播,西方建筑开始追求更加坚固、永恒的宗教建筑以及精神领导的纪念建筑时,土木结构开始逐渐被质地坚固的砖石所取代。由于石材本身较为坚固,可以抵御时间的考验,因此被赋予了永恒的象征意义,这一象征意义使有宗教信仰的西方人迅速对其认同。可以发现,西方从史前的巨石遗迹开始,到古埃及时代的金字塔群,再到古希腊时代的神庙群,都说明了教堂和宗教们对砖石材料的认同,这也证明了另一个问题--西方古典建筑的材料,来源于宗教在西方社会生活中的崇高地位,以及石材的牢固性[1].
2 西方古典建筑中的材料表现。
2.1 古希腊建筑。
古希腊位于欧洲地中海和西部爱琴海沿岸,也是欧洲文化的起源。古希腊建筑是整个西欧建筑的启蒙地。由于希腊的特色地理位置,分布有很多大理石结构的山脉。因此,早在几千年前,希腊人在建造房屋时,除了屋架外,其余所有的部分均使用石材去建造。神庙是古希腊最主要的大型建筑,最有特色的是其建筑中的柱廊。
由各种各样柱式的组合,所构成的石材的梁柱与列柱,其雕塑感极强。柱子上还多用一些线条进行装饰,特别是梁柱,基本上都有花纹。其建筑风格较为爽朗,与自然环境较为融洽。由于石材独有的耐压特性,使其建筑特点就是密柱短跨。这些花纹、梁柱、列柱的艺术处理,决定了神庙的外立面。后期古希腊建筑的种种改进与发展,也都没有这三个方面的范围。至公元前六世纪,柱式建筑已基本成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建筑工艺,这也是后续古罗马人们所称呼的“柱式”.古希腊时代的古典柱式一共有三种样式,多立克、爱奥尼克、科林斯。其具体形状如图 1 所示。
柱式建筑本身的几何化象征与人格化特色,以及受柱式建筑影响的对建筑竖直比例的强调,由此形成的立体式构图模式,对后世西方建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2 古罗筑。
古罗筑主要是在古希腊建筑的基础上的继承与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古罗马的建筑类型丰富很多,建筑技术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并在古希腊建筑工艺上建立了一套新的科学的建筑理论,这套建筑理论对整个欧洲乃至全世界的建筑行业都起到了巨大的影响。古罗筑最大的特色就是天然混凝土的运用以及“券拱”式建筑结构。因为古罗马处于火山地区,有很多的火山灰,罗马人在建筑过程中,发现如果将这些天然的火山灰再加上砖石,则可以产生很强的凝结力。使用这种具有强烈凝结力的材料,可以极大的提高拱券的跨度,改进了建筑材料的受力状态,建筑了多种劵柱式、高层的建筑。给西方古典建筑带来了本质化的改变,得到了空间效果。
除了券拱式的建筑结构之外,古罗马在古希腊建筑的基础上,根据罗马人的审美与新的建筑技术,对其进行了继续与发展。他们继承了科林斯式,用来建造规模庞大,装饰华丽的建筑群,并在柱式顶部增加爱奥尼克的柱头,使其更加华丽。此外,罗马人还在三类古典柱式的基础上又创造了塔斯干式与复合式,这两种也被叫做罗马柱式。
其中,塔斯干式身上取消了凹槽。复合式则是根据券拱技术进行改进。从柱式的发展可以发现,当梁柱的体系及技术逐渐成熟之后,柱子的形式已逐渐固定,最后回归到几种最根本的形式[2].
2.3 哥特式建筑。
在古罗马覆灭之后,拜占庭发明了帆拱技术,这种石材的砌筑工艺,适合东正教的集中式的开放空间以及高挑的穹顶形象,这是材料结构属性对建筑空间的适应。此外,东正教的教堂内部多贴有马赛克的装饰,用以进一步强化建筑的虚幻美丽气氛,这是材料视觉属性对建筑空间的适应。
古罗筑的教堂内部较为压抑,空间封闭,冷峻的外观。这种建筑形式,一方面是由于砖石材料力学性能的限制,一方面也是其主要采用砖石材料所带来的象征意义的直觉表达。此时的材料既完成了建筑所要求的功能性,也与罗马时期禁欲主义的宗教教义精神同步,可见材料表现既要考虑建筑的功能性,也要考虑建筑所需要体现的社会观念。
而哥特式建筑则是由浪漫的法国人建造的。法国人在古罗马拱券式的建筑结构基础上,结合了最新的建筑工艺,创新性的使用矢状券的建筑框架,极大的降低了建筑物的侧推力。同时,又在建筑物的四周使用各自独立的飞券,以加强抵抗主拱的侧推力。这种大量飞券的应用,使整体建筑呈现出一种轻灵、向上的建筑风格,这也是哥特式建筑最大的特色。
2.4 文艺复兴建筑。
文艺复兴建筑领域,最多的是对古典柱式以及柱式比例的探讨,在建筑过程中,开始重视起各类几何形体的运用,比如正方形、球形、圆柱形等各类几何体的单独或叠加的运用。值得说明的是,这个时期,西方古典建筑开始从理论上对建筑材料进行阐述,并在实践中加以执行。
文艺复兴时期历经 200 多年,留下了丰富的理论着作,比如《建筑十书》,讲述了建筑材料自身的结构特性对建筑整体的三要素中的“牢固”做出的贡献,以及材料对建筑的外形和内部空间的影响,以及通过材料本身的视觉属性来实现装饰作用等。
2.5 巴洛特建筑与古典主义建筑。
紧接着文艺复兴建筑的有两种典型的建筑风格,一是巴洛克建筑,一是古典主义建筑,其在使用材料上也有较大的差别。其中,巴洛克建筑,其多为小教堂,更加注重材料的色彩、材料的肌理以及材料的尺度,并对其进行运用。而古典主义建筑较为排斥材料的视觉属性。究其原因,主要是巴洛克建筑多为反对宗教改革所建造的,为对宗教神性的宣传,所以在建造过程中极尽张扬,尽量表现出瑰丽多姿的形象。而古典主义建筑则多是建造宫廷建筑,是为君权的宣传所建造的,尽量强调出等级秩序,因此对其材料的视觉属性进行限制也在情理之中[3].
3 建筑材料对风格变迁的驱动。
成熟的建筑结构和其内部空间,都是建立在其使用的材料和与材料相对应的建筑技术之上。古希腊所在的尼罗河盛产石材,才得以有那些明朗的神庙建筑和那些比例和谐、花纹精美的梁柱、列柱。古罗筑的恢弘空间和巨大体积,依靠于来自自然的混凝土与砖石的结合以及券拱技术的发明。拜占庭发明的帆拱技术,为哥特式建筑的集中构图提供了技术支持。罗马风格的教堂继承了古罗马的券拱技术,其教堂内部较为压抑,空间封闭,外观冷峻。
禁欲主义的宗教教义精神同步。哥特式建筑中大量矢状券、飞券的运用,使建筑骨架清晰,建筑不再需要那么多笨重砖石支撑,再加上彩色玻璃窗与光线的引入,制造出了几何鲜明、轻灵的建筑风格。可以说,建筑的材料表现,隐藏于外显的建筑风格变迁中,但却始终贯穿其中,并发挥作用。文艺复兴的研究对建筑材料的理性使用做出了贡献。
而法国古典主义建筑,则是在文艺复兴理性研究基础下的继续发展,它对材料比例的研究离不开对材料结构的清晰表达。
4 结 语。
本文分析了西方古典时代具有代表性的五种建筑风格,以及这五种建筑中材料的应用与表现。通过对这五种建筑风格的分析可以发现,所有的材料表现与其对应的建筑风格是息息相关的。建筑风格除了受当时的政治、文化、宗教等的影响外,其另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就是其建筑材料。
参考文献。
[1] 产斯友 , 王明洁 . 浅析西方古典建筑中的材料表现[J]. 华中建筑 ,2012,30(4):147-148.
[2] 袁 思 怡 . 浅 谈 西 方 建 筑 风 格 [J]. 科 学 时 代,2014,(11):150-152.
[3] 罗靓 , 杨启明 . 建筑材料在中国历史上的变革与沿用 [J]. 中国建材科技 ,2012,(2):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