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由于工作原因往往会造成工作地点流动的现象。现在有一种婚育证明叫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那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何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理
办证条件
1,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否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3,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4,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办证流程
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3,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哪里办理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结婚证(已婚的)。为方便群众,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代当事人办理婚育证明。
2、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并核实有关情况。
3、对材料齐全、经核实无误的,及时办理;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核实后并及时办理;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办理证明所需全部材料。
婚育证明是什么
齐来涨姿势,解读婚育证明是什么。说起婚育证明,相信很多人都对它非常陌生,特别是对于未婚未孕的年轻人来说,以为这个是与结了婚的人相关的,与自己没有半点关系。事实上,婚育证明不仅与结婚的人相关,还与未婚的人息息相关哟,想知道这个婚育证明小本子是什么,那就认真往下阅读吧。
婚育证明是指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当事人婚育状态的证明文件,已婚已育的文件样式和未婚未育的大致一样。由此可见,这个小本子是婚育情况的证明,所以说未婚未孕的人也应该持有这样的一本证明。
说到这个婚育证明,大家问得最多的就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那么这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又是怎么回事呢?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要求育龄妇女(15--49岁的女性人口)和流往省外的男性成年流动人口应当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这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二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
婚育证明在公民的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是对婚育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签证、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会被要求由当事人单位出具的对婚育的证明。下面是文书帮为大家搜集整理的2016婚育证明范本,欢迎阅读与借鉴
承办单位
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办证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
办证范围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跨县(市)以上行政区域间的流动)居住一个月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育龄妇女(15——49岁的女性人口)和流往省外的男性成年流动人口应当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
(1)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2)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
办理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否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四)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