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企业公示年度报告须知(年检)

时间:2024.3.15

企业报送并公示20xx年度、20xx年度

年度报告须知

一、报送公示20xx年度、20xx年度年度报告的范围、时间

1、凡20xx年x月x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均需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xx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截至20xx年x月x日,企业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但未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依法报送20xx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

2、企业应当在报送20xx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再报送20xx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20xx年度年度报告的报送时间为20xx年x月x日至6月x日。

二、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程序

1、企业登录“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hebscztxyxx.gov.cn),点击链接“年度报告报送”模块,选择企业登录窗口,登录企业年度报告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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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度报告填报步骤

(1)企业通过填写用户名(企业名称全称)、密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合伙企业填写执行合伙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第一次登录时系统会强制要求修改密码)登录进入年度报告填报界面,按要求填写年度报告内容。

(2)年度报告内容填写完成后,可点击保存。经确认填写年度报告内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完成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公示系统将自动将年度报告向社会公示。

(3)企业可通过公示系统打印年度报告书,用于存档。

四、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 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 2 -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特别提示:

1、以上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2、以上第(一)、(二)、(六)项信息,为企业报送年度报告时的实时信息;其他信息为企业所报告年份12月x日的信息。

3、填写的通信地址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一致,以保证能够及时接收到政府部门邮寄的专用信函。

五、企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注意事项

1、企业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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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发现其提交的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在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间内进行修改,修改前后的内容一并公示。

企业年度报告信息错误、遗漏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企业承担。

3、企业年度报告内容涉及登记、备案事项的实际情况与工商登记机关的登记、备案情况不一致的,年度报告填写的内容不应视为变更登记,企业须按规定到工商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窗口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4、企业完成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后,可登录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如年度报告信息未能在公示系统公示,请与其登记注册的工商机关企业监督管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请见公示系统“办事指南”中的《河北省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咨询电话一览表》)。

5、企业提交年度报告时,网上申报系统将根据年度报告书中设臵的必录项和数据平衡对应关系进行检索校验,对不符合要求的,系统将自动提示,企业可按提示进行修改;符合要求后,系统会提示报送、公示成功。企业可以通过年度报告书打印功能自行打印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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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7、企业需要咨询年度报告工作相关事宜的,可与发放其营业执照的工商登记机关企业监督管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请见公示系统“办事指南”中的《河北省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咨询电话一览表》)。

六、企业不按照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法律责任

(一)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由工商登记机关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登记注册的工商机关提出移出申请,在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由登记注册的工商机关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二)工商机关在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60日内,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示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届满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法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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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xx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操作指南


20xx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

操 作 指 南

特别提示1:企业在进行年度报告公示前,请认真阅读《湖北省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在湖北省工商局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可查阅复制)和本操作指南,以便顺利完成年报公示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省工商局制定了《湖北省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决定从20xx年x月x日起,在我省全面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现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告知如下:

一、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范围

凡20xx年x月x日前在省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20xx年上半年设立登记的企业,今年无需报送年度报告。

二、企业年报公示时间

由于企业年检制度向企业年报公示制度过渡的原因,今年的企业年报公示时间定为:自20xx年x月x日开始,至

20xx年x月x日截至,企业应当在此期间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20xx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以后年度的年报公示时间,以当年公告发布的时间为准。

三、企业年报公示操作程序

企业年度报告实行电子化网上报送方式,企业登录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www.egs.gov.cn)“信用信息公示”模块或直接登录“湖北省暨武汉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xyjg.egs.gov.cn/,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系统提示和操作指南的指引,完成身份认证、用户注册、信息填报和提交公示。

(一)认证。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通过对企业名称、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核对,完成企业身份认证。具体流程是:

1、进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页面后,点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及自主公示申报”模块,进入“用户登录”页面。

2、在“用户登录”页面右侧点击“马上注册”,进入“快速注册”页面,输入完整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系统会自动显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和证件类型,然后输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系统会自动进行比对。

比对成功的,继续填写“邮箱”、“密码”等信息后点击“注册”,系统便会自动将一封激活邮件发到所填写的邮箱中。用户登录邮箱,点击激活邮件中的网址,便可完成注册程序。

如果比对不成功,显示录入的身份证号不正确,企业应

派人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到所在的登记机关进行核对修改,修改正确后再进行注册。

特别提示2:前期自主公示股东出资信息时已成功注册的企业,直接用营业执照注册号和已设定的密码登录,无需再次注册。

(二)登录。企业进入“用户登录”页面后,输入完整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到年报填报界面。

(三)填写。企业登录成功后,系统会默认显示企业年度报告表单,由企业按照提示在线填写。填写期间随时可以存档,下次登录后可继续填写。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基本信息。包括企业从业人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企业开业、存续、停业、清算等经营状态信息;(领取营业执照后一直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请选择填报“开业”状态)

(二)网站或者网店信息。包括网站或者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从事网络经营的信息;

(三)投资人及出资信息。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四)对外投资信息。包括对外投资设立企业信息;

(五)企业资产状况信息。包括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销售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信息。

第(一)、(二)、(三)、(四)项信息应当按照填报时的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并公示;第(五)项信息填报截止到20xx年x月x日的资产状况情况,属于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公示,其他企业可自愿选择是否公示。

(四)报送。企业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后,系统会生成年度报告情况预览页面,企业确认填报内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将会生成“企业年度报告书”,企业可打印留存。

(五)公示。企业年度报告提交后,相关年度报告信息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示3:企业报告并公示年度报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网上查阅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希望广大企业认真如实填报,并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存档。企业每年提交的年度报告将自动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存档,社会公众可随时查询。

(七)修改。企业发现其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及时进行自行修改,修改前后的内容将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一并向社会公示。

今年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修改,必须在20xx年x月x日也就是年报公示截止前进行修改。因企业填报公示信息错误、遗漏和修改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企业承担。下一年度的年报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以当年公告内容为准。

特别提示4:企业在网上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后,无

需再到登记机关现场提交材料、办理相关手续,企业报送年度报告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四、企业年报公示的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按有关规定组织抽查,发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依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将统一向社会公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充分运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行政许可、监督管理、信用评价、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奖励,对失信主体实施限制或禁入。

五、温馨提示

企业填报年度报告,应适当避开高峰时间和一天当中的高峰时段,充分利用24小时全天候填报的便利。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公示,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另行通知。

企业在年度报告公示中,有任何困难和疑问,可向其登记机关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是:

1.省工商局登记监管处(内资企业) 027-86786596

省工商局外资处(外资企业) 027-86721041

2.武汉市工商局登记监管处(内资企业) 027-85633139

武汉市工商局外资处(内资企业) 027-85633129

3.黄石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0714-6532420

4.十堰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0719-8202223

5.宜昌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0717-6453647

6.襄阳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0710-3228339

7.鄂州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0711-3860627

8.荆门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0724-6056494

9.孝感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0712-2823761

10.荆州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0716-8229067

11.黄冈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0713-8826378

12.随州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0722-3264651

13.咸宁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0715-8139191

14.恩施州工商局注册分局 0718-8246433

15.仙桃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0728-3313781

16.潜江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0728-6493807

17.天门市工商局注册分局 0728-5238738

18.神农架林区工商局注册分局0719-3337721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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