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资料
(一)基本资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职工个人公积金银行账户信息单;
3、配偶提取的须提供结婚证原复印件;
4、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和职工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单位出具的代#b@2明;
(二)必备资料
1、须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税控#5@p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开发商账户,购房一年内有效)
2、须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地产转让税收证明书和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限一年)
3、须提供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限一年)
4、集资建房须提供房改部门同意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集资建房协议书和有效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一年内有效)
(5、6)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发证之日起1年内有效)
7、须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或当期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另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的附上中心和银行审批联)
8、支付房租: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支付房租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9、离休须提供《干部离休呈批表》复印件;
10、须提供所在地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批准的《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或《退休证》复印件;
11、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鉴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1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须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所在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13、省属国有改制企业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须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男满45岁,女满40岁)
14、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须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合法有效的确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除转入个人账户和指定账户外,其余按规定一律转入职工单位基本账户)
第二篇:提取住房公积金材料
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
提取人需根据不同提取原因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一)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提取人为主买房人需提供:
①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③购房合同复印件
④首付款#5@p或全款#5@p原件和复印件
2、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还需提供:
①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内容包含夫妻双方姓名和身份号)
②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首付款#5@p或全款#5@p原件和复印件
④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⑤购房合同复印件
⑥主买房人(配偶方)的“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复印件配偶方未建公积金,需配偶方所在单位开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 职工购买自住房屋:(一次性付清房款)
1、提取人为主买房人需提供:
①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购房款#5@p原件和复印件
③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 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需提供:
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内容包含夫妻双方姓名和身份证号) ②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购房款#5@p原件和复印件
④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⑤主买房人(配偶方)的“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复印件,如配偶方未建公积金,需配偶方所在单位开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