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塍中学初二(4)班班干部工作条例(试行)
一、总则
1、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人物和带头人,是贯彻教育方针加强集体建设的骨干和积极分子,是学校和老师的助手,是学校和老师联系学生的桥梁。因此,学生干部责任重大,地位重要,必须高度重视,努力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
2、学生干部由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学习努力并热爱为集体服务的学生担任。
3、学生干部要努力学习时事政治,关心改革开放,树立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思想。
4、要不断以英雄模范人物、三好学生为自己的榜样,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5、确立明确的学习目的,刻苦学习,提高成绩,积极锻炼,努力成为三好学生。
6、不断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加强岗位责任制。主动协助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校部门做好工作。
7、加强修养,辨明是非。支持好人好事,正风正气。热情帮助学习有困难同学,敢于跟不良现象作斗争。
8、学生干部工作要加强请示、汇报,重大问题要和班主任老师商量。
二、班委会委员职责
为了更好地发挥班委会在班级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培养学生自治能力,培养班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充分发挥各委员的主动性、创造性,在工作中增长才干,特别是班委会委员职责,在班主任指导下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同心协力把班委会工作做好。
1、班长1人
(1)、在班主任的直接指导下,全面负责班级工作(思想、纪律、班风和学风等)。记好班级日志,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班级活动。
(2)、及时落实学校工作计划、班主任布置的各项任务,检查、督促班委认真开展工作。
(3)、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班级学习、活动等情况。
(4)、集会(如升旗仪式、会议等)前负责组织、整理班级队伍、维持秩序。
(5)、检查班级安全情况,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反映,采取防范措施。
(6)、在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组织并安排班级工作和活动。
2、团支书1人
(1)、负责班级团工作,抓好班风建设。
(2)、组织引领班级各类活动。
(3)、及时落实学校工作计划、班主任布置的各项任务,检查、督促班委认真开展工作。
(4)、辅助班长进行班级常规管理。
(5)、做好图书借出管理。
3、副班长1人
(1)、记好班级同学考勤,有异常及时向班长、班主任汇报。
(2)、登记好每个月量化考核。
(3)、辅助班长进行班级常规管理。
4、纪律委员
(1)、负责维持好课堂课间学习、集会活动的纪律秩序并作好记载。
(2)、对同学之间的争端等要及时疏导,严重事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
5、学习委员
(1)、负责班级有关学习计划方面的工作。
(2)、督促各科代表及时收缴作业,并检查收缴情况,经常向科任教师、班主任汇报。
(3)、协助班长组织同学交流学习经验,主动关心学习有困难的同学。适当组织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进行帮助。
(4)、收集同学对各科教学的建议和要求,及时向有关老师反映,供老师教学时参考。
(5)、负责领取教学用具(粉笔、粉笔擦等),催促同学归还学校图书。
6、宣传委员1人
(1)、负责班级宣传工作。定期出黑板报,出好重大节日和活动专刊。
(2)、负责抓好班级教室的布置美化工作。
(3)、在学校的文艺节、校运会中,负责搞好宣传报道工作。
(4)、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及时宣传班级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
(5)、做好班班通的使用记录
7、生活委员1人
(1)、管理班费,作好记载。
(2)、布置教室,提醒同学注意生活习惯。
8、文娱委员1人
(1)、定期组织同学开展文娱活动。
(2)、组织同学排练文娱节目,参加年段、学校的“合唱节”、“艺术节”等比赛。
(3)、负责筹备举办有特色、有意义的文娱主题班会如联欢会、元旦晚会。及时发现、推荐、动员文娱骨干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文娱活动。
9、体育委员1人
(1)、负责体育课组织同学排队,协助体育教师上好体育课。
(2)、组织同学参加校运会等体育竞赛活动,负责抓好运动员的训练工作。
(3)、认真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的集会整队工作,督促同学做到快、静、齐。
(4)、体育课负责借领体育用具并及时完整地归还。
(5)、注意同学们在课间和体育课上的安全。
10、劳动委员1人
(1)、负责抓好每天教室和包干区的卫生打扫,安排督促值日生做好每日值日工作。努力创造干净、整洁、美观的育人环境。
(2)、负责记录劳动出色与不认真的同学并及时反馈给班主任。
(3)、协助学校管理好班级财产,发现门窗课桌椅、日光灯等公物受损及时报告班主任和总务处。
(4)、关心同学生活,反映同学的要求,协助班主任解决同学的困难。
第二篇: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试行)
教务处
闽林院教20xx[ 11 ]号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教学质量和教学过程管理监控体系,促进教学管理的民主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学院决定建立教学督导制度。为了保证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工作条例。
第一条 教学督导室是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协助教务处对教学过程、教学质量、教学秩序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的常设组织。
第二条 教学督导室设主任一名,由主管教学的院领导担任,负责管理教学督导室的日常事务。
第三条 教学督导员由学校聘请本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学和教学管理经验较为丰富,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思想修养好,愿意为学校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做出贡献的
教师担任。
第四条 教学督导室主要工作职责:
1、就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2、就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院(部)执行学校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抽查。
3、协助学校和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院(部)、系、教研室的教学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对考试试卷进行抽查和分析,写出书面分析材料。
4、深入课堂听课,了解学校教学工作状况,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和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抽查;总结教风、学风建设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改进和加强的意见。同时,每位督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课时,填写《听课表》,并进行反馈。
5、通过听课和检查,了解实践教学的运行情况,对学生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计划、安排和运行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检查和总结,对如何提高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6、协助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和研究,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并对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7、听取师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收集整理学生信息反馈意见。
8、协助教务处做好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参与教学工作的各项评价,并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第五条 教学督导室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活动。学院定期召开督导室会议,主管校长参加,由督导室报告督导工作情况。
第六条 教学督导室每学期进行一次督导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学校主管领导。督导室集体或个人可随时向教务处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教务处和其他相关部门将对督导室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
第七条 各处、室、系应积极支持、配合学院教学督导室的工作。
第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〇五年x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教学督导 工作 条例 抄送:院领导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xx年x月x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