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计划
车管所根据大队《常熟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工作实际,拟做好以下工作:
一、领导小组
车管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瞿明康所长任组长,周建华指导员任副组长,以驾管办车管民警为骨干,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涉及“三车管理”活动实行统一部署、监督检查,并带领全体民警全力完成此次整治任务。
二、宣传教育
1、召集全市所有客运、危运、校车单位负责人及教育局领导召开“常熟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此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方案,要求各单位领导立即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本单位每一个员工,制定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计划、方案、落实具体措施。今后,车管所将不定时对各单位落实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同时,车管所将视情况派员参加一些单位的集中整治安全教育活动。
2、会同驾驶员协会联合开展主题为“自觉依法行车,杜绝违法行为”黑板报有奖联展活动,将所有黑板报安放在车管所醒目位置进行展出,在进行安全宣传的同时进行黑板报的评比,从所有参加评比单位中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并对获奖单位进行奖励。
3、为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和宣传氛围,车管所将向大队申请20幅以集中整治为主题的横幅及其他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向长途汽车站、城乡公交公司、城市公交及其他较大型客运、危运、校车单位发放、悬挂,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宣传氛围。
4、组织各专业运输单位开展一次以“车速与安全”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同时,对于大队组织的有奖问答、咨询等各项大型活动,我所将积极配合,组织专业单位员工参加。
三、检查督促
1、车管所及时将全市客运、危运、校车单位的车辆、驾驶员信息公布在大队网站交警信息平台上,方便各执勤中队排查核对。
2、车管所将在4月上旬开始,对全市所有客运、危运、校车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台帐等检查。同时对车辆安全状况、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进行全面检查,对达到报废标准的,督促车主办理报废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报废手续的,一律强制报废。对没有从业资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得从事客运、危运、校车的驾驶。同时,向各专业运输单位了解道路事故多发路段的情况信息,是否具备通行条件。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将协调有关运管部门停止审批运输线路,已经审批的要中止营运,整改安全隐患后再恢复通行。
四、其他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黑名单”管理制度。车管所将每月对各专业运输单位驾驶员进行一次“黑名单”查询,对被列入“黑名单”的驾驶员,定期通报交通运管部门、所在单位,抄告保险公司,实行联动监管。
2、车管所将联合辖区中队车管民警每月对所有客运、危运、校车单位进行检查一次。并定期分析车辆、驾驶员安全情况,督促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车辆检验、驾驶人教育制度和措施。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不严的单位,提请安监部门列为“重点单位”,实行挂牌整改。
车管所将积极主动联系挂钩执勤中队,全力配合执勤中队开展的各项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常熟市交巡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二OO八年x月x日
第二篇:客管所开展道路客运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客管所开展道路客运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为严格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县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局党委的安排部署,客管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了道路客运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落实
我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客运企业负责人会议,学习“通知”精神,认真分析研究我县道路客运安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客运企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进行部署。并成立由陆兵任组长,张明一为副组长,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客运安全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明确了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措施,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我所组织各客运企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通过设立宣传站牌、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这次道路客运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社会关注、全社会监督、全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一)我所联系的客运企业,分批次地对客运企业管理人员和客运驾驶员召开安全培训会。培训200余人次,认真剖析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讲解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下的驾驶注意事项,增强客运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意识,提高安全驾驶和应急
处臵能力。
(二)敦促各客运企业对所有参营驾驶员的资质和车辆技术进行了全面清理。截止目前,我们共出动宣传人员30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4幅,向广大车主、驾驶员和旅客发放宣传资料近1000份。
三、扎实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整治 我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微山汽车站、济宁交运集团八分公司、城乡客运公司等客运企业,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对客运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度、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以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查看和了解,督促客运企业落实源头管理责任。逐一检查了客运班线,彻底清查不按审批线路行驶、不在审批站点发车等线路和车辆;对旅游客车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超范围、超时限运营问题;排查营运车辆,照“三关一监督”的要求,对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等的经营资质、车辆技术状况、人员从业资格等进行全面排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进行停运整顿,不具备资质的一律退出营运市场;对汽车客运车站售票系统的检查,城区内车站外上下旅客,对GPS监控平台、视频监控系统、车载GPS卫星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排查,对监控不到位或人为破坏、遮挡GPS监控设备的严肃处理,对发现的客运车辆不按线路行驶、城区内车站外上下客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惩;对车辆消防器材、安全锤,车站安检仪等进行全面排查,不能正常运营、使用的限期维修整改;加大各客运线路巡查力度,对违章的车辆下发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通过排查做为预防道路客运事故的第一道防线,切实确保客运车辆出
行的安全,坚决遏制和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至目前为止,共排查了济宁交运第八公司班线客车75辆、城乡客车79辆;城区公交车56,共计210辆车。经过严格细致的排查与登记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报表,圆满完成了排查任务。
我县道路客运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宣传,并督促客运企业要深刻认识到当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防必有效的观念,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加强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和教育,确保出站客车性能良好、不超员、不超载,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县道路客运安全畅通。
二〇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