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赡养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摘要:人生在世,莫以善小而不为,而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作为一个人最基本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孝顺是一个人的本份,父母花了心思养育了我们、教育了我们,才把我们安全的抚养长大,父母的深情,跟高山一样高,如海水一样深,这一种恩情,我们是永远也报答不完的。感恩父母,哪怕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只要能让他们感到欣慰,这就够了。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那么违反赡养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新乡专业离婚家庭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您作简要的阐述,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违反赡养义务的须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客观要件:
第一,有侵权损害事实。赡养人违反赡养义务会造成被赡养人无饭可吃、无房可住、无衣可穿,流落街头与他乡。
第二、加害行为的违法性。《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明确规定赡养人的义务。其违法表现为不作为,即应该承担赡养义务而不去承担,加害行为的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
第三、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赡养人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直接引起被赡养人生活处于困境,生命垂危甚至死亡。
主观要件:
第一、须有行为能力。赡养人有行为能力并且有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承担赡养义务。确有困难不能履行义务的可依法免除义务。
第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养老育幼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
当赡养人不履行义务时须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赡养义务造成赡养人权利受侵害,被赡养人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即承担必要的赡养费义务。依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中,违反赡养义务时,主要适用:停止侵害、返还财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对于须及时支付费用而不支付时,可要求赡养人停止侵害,立即支付;对于赡养人猎取老年人财物,造成老年人身处困境的,赡养人须返还财物,并对老年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对老年人有辱骂、体罚等行为的须赔礼道歉,请求被赡养人的原谅。2. 违反赡养义务须承担刑事责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赡养义务的赡养人,违法行为的程度未构成刑法上犯罪时,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应处罚。违法犯罪行为构成刑法某一罪时,赡养人须承担刑事责任。实践中赡养人行为会构成虐待罪、遗弃罪。
总结上面的知识,我们知道了违反赡养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父母和子女所处的时代不同,思想观念和文化水平当然会有所不同,看待事情的角度自然也就不一样。这一点是做子女的应该体谅的。这种行为往往发生在父女之间,母子之间,恋人之间,也就是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之间。它是以一种爱的名义去进行强制性的控制以求达到自己的目的。让他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如果您碰到了婚姻上的难题,小编建议咨询婚姻纠纷律师,他们都精通专业的法律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你排忧解难,为您提供新乡最好的离婚家庭律师咨询,助您妥善的解决婚姻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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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与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与继父母子女关系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摘要:与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法律直通车婚姻家庭频道为您详细介绍,希望您在本文中能有所收获。
通常情况下,受继父母抚育成人并独立生活的继子女,应当承担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双方关系原则上不能自然终止。但是,如果双方关系恶化,经当事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解除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父、母离婚后另一方带子女再婚后形成的。我国婚姻法将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分成两类,即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及未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直系姻亲关系。我国婚姻法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相同。那么与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慈溪专业离婚家庭律师为您作简要的阐述,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0号)第13条规定: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此时,继父母与其未成年继子女因抚养教育已形成的拟制血亲关系随之解除。
对于再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问题,在审判实践中,从保护未成年人及维护家庭关系稳定的方面考虑,原则上不能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在19xx年x月x日针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而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能否解除的批复》中指出:
继父母与继子女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一方起诉要求解除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民法院应视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许解除的调解或判决。根据这个司法解释,当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一方死亡时,继父或继母应当继续履行抚育教育未成年继子女的义务。
总结上面的知识,我们知道了与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国现行《婚姻法》上并没有规定继父母对继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贯彻了“异姓不养 ”的原则,继父母抚养继子女实际履行的是一种道德义务。但一旦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不仅包括继父母抚养了继子女,也包括继子女赡养了继父母,就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即产生了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如果心存疑惑,对诉讼局面的分析不够清楚,小编建议咨询婚姻纠纷律师,他们都精通专业的法律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你排忧解难,为您提供慈溪专业离婚家庭律师咨询,助您妥善的解决婚姻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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