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一)推行教学督导制,是学院强化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使教学检查与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教学督导工作应坚持以评促建、督导并举、重在导向和以教学质量为中心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一)教学督导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组织机构。学院设立院级教学督导组,其工作直接对主管院长负责并接受教务处的业务指导。各系(部)成立教学督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教学督导工作。
(二)院级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人,教学督导员若干人。院级督导员聘请院内外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深厚的专业基础,熟悉高职教学规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办事公正、身体健康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
三、工作职能
教学督导工作的职能是对开设课程的建设质量、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在校学生的学习质量、教学过程的管理质量进行调查、分析、反馈、督促、咨询、评价及指导。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总结,提供改革的建议和方案,为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四、工作方式与任务
(一)工作方式:
学院督导组负责制订学院督导工作计划,负责学院各系(部)教
学工作的抽查、全院性的专项调研及配合各系(部)教学督导小组解决重难点问题。各教学督导小组依据学院教学督导计划制订各系(部)相应的督导实施方案,对本系(部)的教学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督促、考评。学院督导室定期召开系(部)负责人督导工作通报会,反馈督导工作情况。
教学督导工作通过随机听课、考察教学过程、查阅教学文件、参
与教学检查、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
(二)工作任务:
1、听课评课,重点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授课质量。
2、开展对各系(部)、各专业开设课程的建设质量、任课教师的
教学质量、教学过程的管理质量的评估考核。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活动。
3、协助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学过程及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
控并及时反馈。
4、协助人事、教务部门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调研,抓好教
师培训与上岗考核和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与评价。
5、对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计划、教学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
调研,对学院的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提供依据和建议。
6、对教学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反映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项
调研、了解情况,提供解决思路。
五、教学督导员的权力
教学督导员的主要权力是:
1、有权参加与教学督导有关的教学工作会议及各种教学活动;
2、可随时深入课堂、实训室等教学现场听课、考察、并给予评
价,提出合理建议;
3、可调阅有关部门和教师的教学文件、教学资料。包括:教学
日志、实训室记录、教学大纲、实训计划书、使用教材、教案、讲稿、教学课件、考试试卷、学生作业、实验报告等等。
4、有权向有关部门直至院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教学工作和教学
管理工作的改进意见;
5、有权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情况;
6、参与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师考评工作,并提供评价意见。
六、工作纪律与要求
1、教学督导组每学期初须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制订出本学期
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2、督导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善意科学。
3、教学督导员要加强学习,探讨高职教学督导工作的规律,不
断提高教学督导工作水平。
4、教学督导员要遵守工作纪律,未经同意,个人不得以任何形
式泄露督导评估意见。
5、教学督导员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打击报复、包庇他人、
侵害他人权益。督导员违反纪律,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撤职直至行政处分。
6、督导组工作、督导员工作均需按规定作好书面记录,填写相
关表格。
7、对于因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方法有待改进的青年教师要热情
帮助,重点指导。使其尽快胜任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8、教学督导评估资料应随时汇总、定期归档,逐步建立完整的
教学评估档案。
七、教学督导员的待遇及工作保证
1、专兼职督导员的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2、学院有关部门和各教学教辅部门应充分认识教学督导工作的
重要性,对教学督导员的工作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和大力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阻挠教学督导员进行调研。
八、其他
1、被督导的单位或个人对督导意见有异议,有权向学院教学工
作委员会提出申诉。
2、教学督导小组的工作规范及系(部)级兼职教学督导员的聘
任及管理规定由各系(部)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二00七年x月x日
第二篇:教学督导制度
教学督导制度
为促进本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改进与教学质量的提高,激发广大教师按照一定的教学规范扎实开展教学工作,特制定教学督导制度。
一、成立督导领导小组
组长:柴仕宽
副组长:林凡东 王连海
成员: 王臣 王西德 孙胜玉
二、督导内容及办法
对教师的教学行为、教学常规、师德表现进行全面深入的督导检查。(具体项目及内容参照《教学常规管理办法》)每天至少抽查两次。(方式:推门听课、检查办公纪律)
三、督导组职责
对检查情况作好详细记载,搞好每周情况汇总及通报工作。
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常规管理办法
教学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加强教学管理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保障,结合各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和我校教学管理的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教学常规要求
(一)教学计划与总结
1、学期初各课任教师根据学科教学《大纲》,并结合学生实际编写格式规范、切实可行的学科教学工作计划。
2、学期末各课任教师书写内容丰富的教学工作总结。
(二)备课
1、教案书写认真、格式规范。
2、技能课教案,必须书写详细的技能训练过程。
(三)上课
1、各课任教师必须提前二分钟到教室门口候课;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提前五分钟到实习场地。
2、各课任教师必须高质量、高效地上好每节课。
3、认真遵守《课堂教学八不准》
(1)不准吸烟喝水;
(2)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进课堂;
(3)不准接打手机;
(4)不准酒后上课;
(5)不准迟到、早退或中途脱岗;
(6)不准坐着上课;
(7)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不准恶语伤害学生。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
1、作业量
(1)参考教务处下发的教师量化试行方案之规定
(2)实习课布置适量的训练内容,做到有检查有记载。
2、作业批改
课堂作业全批全改,课外作业抽查或重点批改。
(五)教学辅导(含晚自习)
各教师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或中途脱岗,有明确的辅导内容。
(六)考试考查
1、各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2、及时准确阅卷、登分,按时上交成绩册及试卷分析。
(七)其他
1、教师请假、出差,课程由本人自行调节,报教务处备案。
2、严格按照课程表、监考表上课、监考,不得私自调节,确有特殊原因需调节,必须报教务处备案。
3、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学校组织的教科研活动。
4、教师必须遵守办公纪律,不玩游戏,不串岗。女教师不做针线活。(违者按三类教学责任事故处理)
5、值日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参考教务处卫生处罚制度)
●教学责任事故分类
(一)一类责任事故
1、旷课一节及以上(含晚自习及监考);
2、试题泄密或改卷中送分、改分;
3、学期授课计划完成不到四分之三;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
5、出差或事假不办理调课手续;
6、教学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到位引发学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二类事故累计二次以上。
(二)二类责任事故
1、上课接打手机;
2、上课(含晚自习、监考)迟到、早退或中途脱岗;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未造成严重影响;
4、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5、上课(含晚自习)放任自流;
6、不按要求完成学科教学计划或教学总结;
7、考试成绩班级平均分50分以下或90分以上或不及格率30%以上。(按期末总评计算);
8、试卷有五处以上错误,但可以在考试当时纠正;或试卷有无法在考试当时纠正的错误;
8、上课无教案(含使用旧教案);
9、三类事故累计三次以上。
(三)三类责任事故
1、不按时出好试卷和上交;学生成绩及相关教学资料上交不及时;试卷有三处以上但能在考试当时纠正的错误;
2、教案不规范;以理论课代替实践课;上课进度和授课计划无正当理由相差两周以上;
3、酒后上课;
4、无正当理由坐着上课;
6、作业次数不足,批改不认真;
7、未使用电化教学设备;
8、衣衫不整进课堂上课;
9、未按规定填写教学日志;
10、一般的教学违纪两次以上。
●处理办法
(一)凡出现上述一类教学责任事故,首次进行批评教育且通报,以后再出现同类责任,依次处罚当事人现金100元,同时进行通报,年终评优树先一票否决。
(二)凡出现上述二类教学责任事故,首次进行批评教育但不通报,以后再出现同类责任,依次处罚当事人现金60元,同时进行通报,一学期累计出现三次,按一类责任事故处理。
(三)凡出现上述三类教学责任事故,首次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但不通报,以后再出现同类责任,依次处罚当事人现金30元,同时进行通报,一学期累计出现三次,按二类责任事故处理。
(四)以上教学责任中,凡出现违背考勤制度的现象,除按上述处罚外,还须按考勤制度兑现。
●解释部门:本规定由教务处解释
●试行时间: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教 务 处 督 导 室 二00九年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