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产管理局关于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县综治办:
为大力推进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机关创建工作,真正创建和谐、文明、安全的机关,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决定,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机关的各项工作,收到了一定实效。
一、狠抓法制教育,为抓好平安建设及综治工作奠定基础
局机关坚持每星期四的集中学习时间,及时传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县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后,局机关及时召开全体职工会,传达上级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明确本部门平安创建维稳工作重点。我们围绕“机关和谐、行业稳定、打造平安机关”的要求做好工作。在县普法办的指导下,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策法规,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并参加普法考试。在法规宣传方面,组织学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国家安全法》、国务院《内保条例》、
《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及禁毒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强化责任制,确保综治工作和平安创建有序开展 为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及维稳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保一方平安”的要求把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把工作责任按年度责任制分解到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具体负责,局综治办具体抓、机关干部轮流值班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加强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政策宣传,积极倡导社区治安靠群众,努力调动机关及所辖区域的居民积极投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去。加强机关来信来访工作,做到热情接待,认真答复,积极调处矛盾纠纷,不让矛盾激化或上交,并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通过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体系,保证机关和所辖区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机关创建工作精心组织,有序开展。
同时,健全组织机构。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为
抓好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立局综治办公室,与局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承担本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经费保障上,优先落实平安创建经费,比如治安巡逻费、日常安全值班以及特殊时期安全保卫值班津贴、购置红外线报警器等费用。
三、坚持群防群治,确保机关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是经常性的工作。为确保单位的内部安全,针对机关小、人员少的特点,结合机关一面靠山,独立成院便于管理的特点,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以消除治安隐患。建立值班、小车管理、安全保卫、上班签到等管理制度,保证有章可循;除坚持群防群治、轮流值班外,还在公共区域安装电子监控器,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以保证机关安全防范无空挡。我们始终坚持内部居住人员轮流值班制度,每天按时关锁院门,形成进院有封闭院门,进办公区有铁栅门,进生活区有防盗门的多层防御安保系统。在五一、国庆、春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等特殊时期,始终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在防汛期间,按照县委、政府两办通知要求,成立临时抢险队,并从机关抢险队里安排身强力壮的年轻男同志值班,做到有汛必防,防有预案。机关环境卫生方面,20xx年,在解聘专职保洁员后,将公共卫生责任区划分到每个股室,落实到人,每天坚持打扫,保持
局机关办公环境整洁卫生。
同时,努力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推进邻里之间互相关心,互相照顾。加强车辆管理和驾驶员安全教育,加强对用电、用气、易燃物品和机关财产管理,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节约意识,确保机关公私财物和职工家庭安全。今年以来,机关院内无刑事犯罪案件、无偷盗抢劫案件、无赌博打架斗殴案件、无群体集中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干部职工无违法犯罪,无火灾和安全事故,真正成为了治安稳定、和谐共处、清洁卫生的平安机关。20xx年被县命名为全县四星级内部安全保卫单位,20xx年,被县命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机关。
特此报告。
二〇一〇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