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明"已经与借款人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请承贷银行见此通知后为借款人放款"字样,报总经理签批后送承贷银行,银行经办人签章后可为企业放款,督促企业缴纳担保费。经办人将一份《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银行经办人签章)和银行借款借据的复印件存档。 ??
第八章担保收费 ?? 第三十五条担保收费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优惠费率。 ?? 第三十六条公司担保费率(年率)按担保额度划分3挡: 担保额度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担保费率为2%; 担保额度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部分,担保费率为1.5%; 担保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担保费率为1%; 每宗担保收费按上述费率计算低于20xx元时,应按不低于20xx元收取。 ?? 第三十七条担保费原则上应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收取。担保额度超过1000万元,并且担保时间超过二年的可以分年度收费。若逾期支付,按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 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签署《担保费认缴单》时,要让企业确认担保费率和担保费金额。担保费由担保部负责计算和催缴,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核实和收款。公司财务部门收到款项并在《担保费认缴单》上签字后,将《担保费认缴单》退担保部存档。 应缴担保费的当日,担保部和公司财务部门有关人员须填制《担保费收缴确认表》,将缴费情况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 ?? 第九章担保项目管理 ?? 第三十九条担保项目后期管理(保后管理),是指自承贷银行向企业放款至担保终结的过程的管理,包括担保项目检查、展期项目和逾期项目及撤保项目的处理等。 ?? 第四十条担保项目的检查由担保部负责。检查前要制定检查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保后检查分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日常检查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保措施、风险等级等确定检查频率,日常检查至少每个季度要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是对借款封闭管理的项目、认为风险较大的项目及其他需特别关注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或全程跟踪。 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须填写《担保项目检查表》并附检查报告和要求企业及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报总经理签批意见后与有关资料一并归档。 ?? 第四十一条保后检查的内容: ?? (一)企业是否按借款合同规定支付利息; ?? (二)债务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 (三)反担保措施中是否发生了新的不利因素; ?? (四)风险计量和总结(贷款的五级分类); ?? (五)其他须说明的情况。 ?? 第四十二条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较大问题,须当日向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部门应在2日内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书面报告总经理。 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 ?? 第四十三条对所有担保项目,在担保到期日之前30日,由担保部填制《担保到期通知函》,通知项目承担企业。 ?? 第四十四条每月月末前,担保部应向总经理提交当月《逾期项目统计表》和《担保项目检查表》。 ?? 第四十五条需要展期的担保项目,企业须在该担保项目到期前20日向我公司提出担保展期书面申请。担保部负责调查担保展期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表》,报总经理审批。 对展期项目的担保须按照新项目的担保程序办理。 ?? 第四十六条对逾期的担保项目,由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表》,报总经理审批。 对逾期担保项目的处理意见包括: ?? (一)采用更为可靠的反担保措施; ?? (二)建议撤保。 对逾期的担保项目按会议评审及审批权限办理。 ?? 第四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主动撤保: ??
(一)担保贷款未按担保申报时的用途使用; ?? (二)项目承担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具欺诈行为; ?? (三)公司认为项目承担企业出现重大经营失误或市场、财务状况等方面出现较大潜在风险。 ?? 第四十八条项目撤保由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撤保)处理表》,报总经理审批。 对项目撤保按会议评审及审批权限办理。 ?? 第四十九条已经结束的担保项目,应及时办理项目终结手续。 担保贷款到期后,担保部负责核实贷款本息确已归还,并留存一份放款收回凭证复印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将所抵押和保管的原件资料退还企业,填写《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报公司总经理核准。 担保部将部
门管理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 ?? 第五十条项目责任人在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应根据业务进度将完成内容及时录入微机,包括:担保业务动态表、担保项目检查一览表等。 ?? 第十章债的追偿 ?? 第五十一条主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我公司代为清偿后,应依法进行追偿及提起诉讼。 ?? 第五十二条代偿和追偿方案由担保部负责制订并报总经理审定,项目责任人为具体经办人。 对主债务人与我公司签订抵押或质押合同的,可以抵押或质押财产折价或以其拍卖、变卖后的价值冲抵债务。 对设定反担保人的,应依法向反担保人追偿,反担保人拒绝清偿的,应依法对主债务人及反担保人提起诉讼。 ?? 第十一章责任和罚则 ?? 第五十三条项目负责人、部门审核人员、会议评审人员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比重的责任。 ?? 第五十四条因具体原因使公司遭受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第十二章档案管理 ?? 第五十五条担保部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自担保业务受理至债务追偿完毕整个过程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保管工作。 ?? 第五十六条担保业务流程中所有有关的文书和资料都在归档范围。归档的案卷要编排次序系统,卷内首页要有材料目录。借阅档案要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部门内部人员之间及部门与部门之间移交档案时要有移交记录,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 ?? 第五十七条担保项目终止后,担保部将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