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艾特科创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场
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标准
1、 总则
为规范本风电场员工的薪酬与绩效管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特制定本制度。
2、 指导思想
2.1 薪酬与绩效考核既要体现人员的责任,又要保持竞争力和工作热情,
激发员工自主工作的能动性,同时还要体现员工的能力。
2.2
2.3 薪酬及绩效的支付要充分考虑个人、团队及风电场绩效完成状况。 薪酬等级的确定不以学历、资历为唯一依据,鼓励员工终身学习,
学以致用。风电场将根据员工实际技能、工作质量及职业化程度,对岗位进行动态调整,实行易岗易薪。
3、 薪酬结构
3.1
3.2 基本工资单元:包括基础工资及岗位技能工资。 绩效奖金单元:依据员工工作绩效及经考核兑现,包括月度绩效奖金
及年度绩效奖金。
3.3 福利单元:包括国家规定的强制性福利项目及风电场自定的非强制性
福利项目。
3.4 强制性福利: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住房公积金等。
3.5 包括商业保险、电话费、交通费及误餐补贴等,根据风电场运营需要
选择确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 绩效考核执行规定
4.1 凡在本风电场的员工均执行本绩效考核规定,综合考核成绩,优胜
劣汰,并按考核成绩调整薪酬待遇。
4.2 考核各指标及权重
1) 业绩指标:权重35%;
2) 安全指标:权重10%;
3) 客户管理:权重10%;
4) 规范指标:权重10%;
5) 质量指标:权重10%;
6) 计划指标:权重10%;
7) 工作态度:权重10%;
8) 学习发展:权重5%;
4.3 考核目的
1) 现场执行规范管理。
2) 完善客户管理标准,杜绝客户投诉。
3) 督促个人杜绝违反安全规范的情况发生,确保在现场按规范作
业,保障个人的人身安全。
4) 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挂钩。
5) 根据月初确定的工作计划、以及月度中项目负责人进行的工作
安排,随时更新工作计划。
6) 将工作中的责任心等工作态度因素包含在考核中,对工作完成
起到积极作用。
7) 促进学习的积极性,积极学习新技术,为企业的发展打好基础。
5、 薪酬与绩效发放办法
5.1 基本工资单元
1) 基础工资:根据风电场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正式发布的上年度
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月计发。
2) 岗位技能工资:根据岗位价值、员工工作技能与能力、工作质
量及工作条件艰苦程度等确定岗位等级与归类。
5.2 绩效考核单元
1)月度绩效奖金:
按照风电场相关绩效管理制度,依据个人月度绩效完成情况计
发。执行标准见附表3。
2)年度绩效奖金:
根据风电场运营情况及个人年度绩效完成情况计发。计算方法
根据每年制定分配细则。
6、月工资总额计算方法和实施范围
月工资计算方法
基本工资单元 = 基础工资+岗位技能工资
月度绩效奖金 = 绩效标准工资*月度考核兑现比例
7、 薪酬确定的原则
7.1 员工工资依据本人承担工作责任、难易程度、工作能力、业绩及同
行业薪酬水平、物价水平、支付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7.2 薪资调整
1)
2) 员工岗位发生变动,薪酬从变动生效日的次月起执行; 员工岗位调整,工作内容有较大变化,由新部门报风电场场
长,根据岗位评定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后重新确定薪资;
3)
8、 薪酬计算及发放
8.1月度工资计算与发放
1)月工资发放根据考勤和绩效情况发放。日工资按劳动法规定
月计薪天数计算(当期21.75天)。
2)
3) 工资计算期间为从本月x日至本月末最后一天; 因不可抗拒原因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于支付5日前公告变
更后的支付日期。
4) 下列各项金额可从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考勤扣款项目;
该月偿还公司预支工资、未结清公司借款等; 工作岗位业绩突出或特殊贡献的员工,每年年初给予认定;
国家规定可代扣社会统筹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
8.2 加班工资
风电场员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由代维场长根据员工工作情况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除国家法定公休假日外,不发放加班工资。
8.3 请假工资
1) 病假扣薪:病假1天~10天(含)按实际休假天数扣日工资
收入的50%;病假11天~20天(含)按实际休假天数扣日工资收入的50%,并取消当月绩效奖金;病假21天(含)以上,只发放基础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取消当月岗位技能工资及绩效奖金。
2) 事假扣薪:事假1天~5天(含)按实际休假天数扣日工资收
入。事假6天~20天(含)按实际休假天数扣日工资收入,并取消当月绩效奖金;事假21天(含)以上,只发放基础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取消当月岗位技能工资及绩效奖金。
注:正式员工日工资收入=月岗位技能工资/21.75;
试用员工日工资收入=月试用期工资/21.75;
8.4 带薪休假
公司实行年休假制,年休假期间发放基础工资、岗位技能工资及绩效奖金。
8.5 生育工资
按国家有关生育政策执行。
8.6 工伤工资
请假超过11天(含)以上(按医院出具证明),发放基础工资、岗位技能工资,取消当月绩效奖金。
9、 其它事项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风电场相关制度执行。
本制度由风电场代维场长负责解释
第二篇: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本规章所进行的绩效考核是企业地对各部门主管以及各部门员工的任务绩效和管理绩效进行客观的评价,并运用评价结果,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开发与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对管理人员的定期绩效评价,为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 绩效考核采用绝对标准方式,即考评人按照员工的出勤率、岗位职责描述、工作目标与任务计划、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第四条 本规章适用于总经理以下的所有公司员工。
绩效考核内容
第五条 绩效考核依据基准主要包括:岗位职责描述、工作目标与任务计划、企业规章制度。
第六条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任务绩效和管理绩效两个方面。 考核要素构成、定义及简要操作如下:
1.任务绩效是指个人及部门任务完成情况。
本职的工作质量:常规工作合格率、“客户”满意率、责任行为到位率。 本职工作数量: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总量。
本职责任事故:一般性责任事故出现频率。
额外工作任务: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有关任务。
2.管理绩效(管理人员角色行为到为程度)
纪律性:服从领导指挥、遵规守纪、有效管理控制。
组织意识:横向沟通、妥协、合作。
团队建设:下属团队和谐、进取。
忠诚性:维护企业利益,积极预防和解决问题。
工作创新:为稳定提高部门或组织的未来绩效所做的工作贡献。
第七条 对绩效考核每个因素的评价标准均采用四等级,含义如下:1.优,明显超出岗位要求。
2.良好,总体满足岗位要求。
3.尚可,与岗位要求稍有差距。
4.差,不能达到岗位要求。
考评结果采用四级制含义分别为:
A.卓著; B.达到要求;C.有待改进;D.不能胜任。
第八条 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每年一次,日常考核每季度一次。
绩效考核办法
第九条 各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的直接责任人为其直接上级,行政部依据本规程提供支持和服务。
第十条 个人岗位职责描述由上级指定,在工作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要不断修正,休整条款附在原文件后,双方签字并报行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考核对象在直接上级的指导下,根据岗位要求和上级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计划拟定《个人年度目标计划书》,经直接上级审定签字后成为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考核对象按照《个人年度目标计划书》,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变化情况拟定《个人季度目标计划书》,经直接上级审定签字后成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在考核期内,如有重要工作任务和目标变化,考核对象须及时将变更情况记录在计划书内。
第十四条日常考核由直接上级根据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定期对其进行简要评估,并记录在案。考核者有义务将日常观察的评估印象与考核对象进行沟通,指导其改进工作。
考核期末,由行政部统一组织管理人员实施年度绩效考核。绩效考核评估依据由四方面构成:1.个人年度总结。2.直接上级日常考核评估记录和年度综合评估意见。3.横向部门经理评估意见。4.隔级上级和企业外部客户评估意见。
第十五条 最终绩效考核结果依据数据汇总得出。直接上级评定、部门间评定、隔级上级评定数据的标准合成关系为4:3:3。具体权重系数依据部门绩效标准的清晰性、部门间工作关联性和部门工作环境条件进行确定。
第十六条 绩效考核结果的汇总和使用
1. 绩效考核数据应在考核结果结束后以部门为单位送达行政部。
2. 行政部依据规程对所报考核数据的质量进行审查汇总分析,形成公司职员绩效考核呈报总经理。(
3. 考核数据和报告作为重要管理档案由行政部及时存档,妥善保管。
4. 主要考察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的直接上级存用。
第十七条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完成后,由总经理在公司年度工作总结大会上通报最终绩效考核结果。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章由行政部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批准施行。
第十九条 本规章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