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xx年军转干安置工作圆满完成 20xx年淮阴区共接收计划安置军转干部4人,其中正营职2人,正连职(含技术12级)2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军转安置工作,认真贯彻关于军转安置工作的各项政策要求,坚持军转干与安置单位“双满意”的原则,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与军转干部的沟通
1.认真听取转业干部的意见与诉求;
2.认真做好对各项政策的解释工作;
3.耐心做转业干部的思想工作,纠正错误就业观;
4.实时提供各接收单位的信息。
二.加强与接收单位的联系
1.与各区直机关联系,询问他们是否有用人需求,尽可能地为军转干部争取更多的岗位选择;
2.积极配合各接收单位查阅档案,让他们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找到合适的人选。
三.加强与上级部门的配合
1.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安置政策;
2.及时汇报安置工作进展,接受上级部门指导。
在区人社局的积极协调下,4名军队转业干部均与各机关单位进行了沟通,选择了合适的岗位。日前本年度安置方案已经区政府审批报送市军转干安置办公室,工作圆满完成。
淮阴区人社局机关事业科
第二篇:20xx年安置工作总结
江安县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xx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总结
市安置科:
为认真做好20xx年我县城镇退役士兵(含城镇复员士官)、和农村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宜府函?20xx?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江府函?20xx?105号)文件,今年我县对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实行自谋职业货币安置和职业安置相结合,20xx年9月x日基本完成今年城镇退役士兵、因公五至八级残级军人、在校大学生入伍和转业士官安置任务,现将我县安置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安置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我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省、市安置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本县的实际,统筹安置、维护稳定的原则;坚持实行系统分配、包干安置、指令性统筹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的原则;今年我县回乡安置的退伍士兵(士官)200人[其中农村义务兵126人,农村复员士官33人;城镇义务兵25人(含一名大学生入伍),复员士官11人(含一名因公七级残疾军人),转业士官5人],其中回农村安置的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159人,纳入市安置办、县政府“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或自谋职业的41人。在安置的城镇义务兵(复员士官)和农村转业士官以及因战因公五至八级残疾军人中,农村转业士官和因公因战五至八残疾军人共有6人,对他们实行重点安置,首先征求
他们的意见自愿选择安置方案:自谋职业和职业安置(安置在海丰和税有限公司和川安北方公司),结果都选择了自谋职业,今年自谋职业货币安置已安置40人,占安置总数的97%,还有一位转业士官冯秀春档案在市局,没有移交到我们县安置办,不知他的安置情况怎样。对城镇退伍士兵和农村转业士官每人发给8个月待安置期间生活费每月250元,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义务兵每人发给安置补助金34542元,自谋职业的转业士官每人发给安置补助金51813元,对立三等功以上、伤残八级以上、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超过年限的人员自谋职业按规定增发安置补助金,到20xx年x月x日止,全县共发安置补助金、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士官军龄补助、立功人员奖励金共152.7万余元,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安置工作任务。
二、20xx年安置工作基本做法
(一)积极开展了对退役士兵进行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 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宜府函?20xx?154号)文件,“20xx年实行?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即由城镇退役士兵的父亲或母亲(转业士官由配偶)所在单位接收安置;父母(配偶)所在单位己破产或濒临破产的,纳入县统筹的自谋职业安置”。根据这一文件精神,县安置办和县人力资源劳动社会保障局对自愿参加技术培训的报名参加职业技术学校进行短期培训,对本人已参加技术培训并持有技术证的属城镇安置对象的,到县安置办领取技术培训补助金每人1000元,对列入城镇安置的退役士兵、士官和农村退役士兵进行了再就业技能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共126名,回农村的有86人,城镇培训40人(含自训的),培训经费共支出6万余元。目前有31名城镇退役士兵在不同的岗位上就业。今年为宜宾五粮液集团、海丰和锐公司、江安消防大队等单位推荐退役士兵应聘,有56人已到不同岗位就职。
(二)坚持按系统分配包干安置、重点安置和自谋职业货币安置相结合的安置办法
今年市安置办对在我县范围内省、市直属企业定向安置了3名市属企业职工子女,属县安置的38人,其余的38名城镇退役士兵,县安置办已通知他们到企业就业,均不愿意,为此对县属的38名城镇退役士兵,均实行自谋职业货币安置的办法 ,由县政府对士兵发给每人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34542元,转业士官发给每人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51813元;凡在部队因公因战五至八级残疾军人,九至十级和荣立三等功以上人员自谋职业,县政府分别奖1200元、800元,20xx元、1000元、500元,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超过年限的人员自谋职业按规定增发安置补助金。由本人申请,与县安置办签定自谋职业协议,办理有关手续。川安北方公司对职工子女进行职业安置,但本人不愿就业安置,申请自谋职业货安置,县政府已对他进行自谋职业货安置,县政府今年实际货币安置39人,市属安置2人,县政府对39名城镇退役士兵和农村转业士官,从20xx年x月起到8月份,每人每月发给待安置期间生活费250元。
三、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方向
今年我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照市政府、市安置办的要求,结合本县的实际,对城镇退役士兵实行自谋职业货币安置。存在的不足:一是还有一部份城镇退役士兵以及家长对实行自谋职业货币安置仍然不满意,要求职业安置,并且职业安置的要求过高,要求安置在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公司都不愿意去,今年有三名城镇退役士兵迟迟不到县安置办公室办理自谋职业的相关手续,并且他们称:自谋职业补助金他们根本不会领的,直至等到县府有机会时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为此。通过县和乡镇三番五次做思想工作,仍有个别不理解,为此,全面完成安置任务工作难度大;二是自谋职业安置经费筹集难,今年我县自谋职业
安置补助金全靠地方财政承担和上级补助,县财政筹集安置金工作压力大。来年的安置工作我县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按照市上要求将工作做得更细更好。
二〇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