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更镇团委开展团员推优入党工作
实 施 办 法
一、“推优”对象
“推优”的对象应为全镇团委在册团员。35周岁以下28周岁以上的青年也可申请在所在团支部进行“推优”。
二、推优”对象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
2、思想道德素质良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3、认真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同事关系融洽,群众基础良好;
4、己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三、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且在以下某项或某几项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推优
1、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竞赛,并争得荣誉者;
2、团干部工作积极,且业绩突出者;
3、助人为乐,经常得到表扬者;
4、在各团支部、职能部门工作成绩突出,符合“推优”条件的,也可向所在团支部和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相关党支部推荐。
四、“推优”工作原则
1、自下而上的原则:各团支部一定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按团支部一团委的顺序,由上级团组织对下级团组织的“推优”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推优”工作必须由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在对“推优”对象进行团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
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镇团委审查后,在全镇范围内对各团支部的“推优”工作进行公示。
4、党、团组织衔接的原则: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对申请入党的团员培养考察情况;发展团员青年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在确定推荐对象时,应事先征求有关组织意见,认真听取党组织的建议,力求使团组织推荐与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协调起来。
五、“推优”工作程序
1、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每次推优工作前由团支部向相关党支部了解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召开支委会,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优”对象。
2、团支部应对“推优”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方法可采取发放选票、个别交流、集体研究等:“推优”赞成票须超
过本支部团员数的2,3。
3、团支部在团员酝酿推荐和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经支委会讨论,形成决议。
4、团支部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意见表》,报镇团委。
5、镇团委对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后,签署意见并备案,向各“推优”对象所在的党组织推荐。
6、推优工作原则上一年一次,每次各团支部最多推选2名。
共青团仓更镇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皮带队“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皮带队“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一、推优工作的原则。
1、自下而上。团支部是推优工作的基本单位。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应按照团员大会评议、支部考核上报、团委审核推荐的顺序进行。
2、集体决定。对于推荐对象的确定,团支部要经过支委会或团员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形成考察意见和推荐决定。
3、动态培养。团支部对已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青年,要落实培养教育措施,指定联系人。组织其参加《党章》学习和有关党、团活动。每半年考察一次,填写《申请入党团员考察表》,及时提出帮教意见,以使其达到入党的要求和标准。
4、党团衔接。一是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支部推荐。二是团支部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的要求和意见。三是党小组主动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争取党支部的支持和指导,把推优工作纳入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序列,由党支部统一部署。
二、推优工作的程序
1、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或支委扩大会。会上团联系人根据《申请入党团员考察表》介绍培养考察对象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对象。
2、确定推荐名单。团支部在对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在征求党支部意见的情况下,确定推荐名单,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3、报上级团组织。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后,要及时报团委审定。团委对推荐对象做进一步考察审核,签署意见后向所在党支部推荐,同时向团支部反馈结果。
4、党小组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发展,党小组意见统一后在向党支部推荐,在由党支部按照程序进行考察确定发展。
三.推优工作的步骤
1、教育引导阶段。是指通过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提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觉悟,引导团员青年中的优秀分子主动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之前的这一阶段。
2、培养考察阶段。对于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团支部要加强对其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教育,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教育。团支部要确定专人负责与他们联系,同他们谈心,及时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培养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家庭和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填写《申请入党团员考察表》。
培养对象每季度需向所在团支部递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思想汇报,再由团支部直接或通过团委转交所在党支部。
3、确定推荐名单。团支部要及时将培养情况和考察意见向党组织汇报,根据党支部当年发展计划,按照“注重质量,不求数量”的原则,最终确定推荐名单。团支部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说明推荐理由,并报团委审核签署意见。
4、正式推荐。团委在进行集体讨论,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正式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团支部由团委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推荐工作一般每年一次,也可按党组织的要求随时推荐。
四、相关后续工作
未被发展的团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团组织要积极帮助其提高认识,及早纠正,尽快符合发展标准。
团员被党组织发展后的团籍处理详见《团籍管理制度》。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皮带队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