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为加强建设局信访工作的综合能力,提高信访工作的应急处理和协调能力及工作水平,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信访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建设局安定、团结稳定的生活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以及《建设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违反《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非正常上访,或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突然发生意外,直接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等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l、5人以上同一事项集体上访、不推选代表的;
2、不到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上访而直接找州政府和局领导的非正常上访的;
3、在信访室不遵守信访秩序,损坏办公场所、纠缠、侮辱、威胁、殴打信访工作人员等非正常上访行为:
4、到上级机关和局机关闹事、静坐,甚至冲击上级机关的非正常上访行为;
5、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突发意外情况等。
二、处置突发上访事件的原则
l、坚持宜散不宜聚、宜快不宜慢、宜劝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妥善处理好上访现场的处理工作;
2、坚持依法管理,分级控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管理处制定的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的控制事态的发展,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3、建立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快速应急方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及时立对;
4、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量化解矛盾,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建设局信访工作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
信访工作由处办公室信访办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局属各单位的信访案件,各单位必须密切配合,使各类突发案件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其主要职责如下:
1、针对群众性突发事件的性质、事态等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对于能在现场作出处理及时处理,不能现场处理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告知上访群众答复时间,做好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
2、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突发上访案件发生时,及时为局领导提供信息,通报事态的发展情况预案咨询,保证正常运转。
4、事态严重时,可协调保安或派出所维持办公秩序,确保机关办公秩序正常。
5、对工作不利的而引发事件的单位领导,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信访工作人员因故不在的,由办公室领导协调派处置人员。
四、突发信访案件处置程序
(一)集体上访的处置预案
1、集体上访时,由信访办工作人员接待到信访办公室或会议室就座,让上访人员选出代表3至5人,并做好代表的初访接待登记工作,稳定上访人员的情绪,维持好上访现场秩序。
2、将了解的上访情况及时向局领导和有关负责人汇报,协调相关科室领导直接与来访
群众交谈,了解详细情况,能当场处理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不能当场处理的,告知上访群众答复时间,做好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
3、相关科室对群众上访的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信访办,信访办要及时进行催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上访人,避免产生集体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二)直接到处找局领导的非正常上访处置预案
1、由局领导告知上访人,按《信访条例》秩序到信访办按正常举报反映情况。
2、信访人仍不接受的,通知信访工作人员去接待,由信访工作人员将其带到信访办反映情况。
3、仍无效果的,通知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做好工作,将其带离。
4、对无理取闹的上访人员由信访办工作人员通知保安或派出所将其带离。
(三)对在信访场所不遵守信访秩序的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处置预案
1、由信访工作人员向上访人宣传《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对信访违反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改正的对其按正常上访诉求予以受理登记。
2、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报告办公室领导,通知值班保安协助维持信访秩序,同时通知上访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到现场接待处理。
3、信访人经接待后仍不愿意离开继续纠缠或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产生影响的,工作人员可暂时回避,由办公室协调派出所,及时处置,将信访人带离,保证信访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并向分管领导报告。
4、对在信访时出现突发性病情或有生命危险的信访人,工作人员要及时联系救护车,做好抢救工作,并将情况及时向信访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及时通知所在单位作好处理工作。
5、对扬言爆炸、杀人、自杀等企图制造事端的上访人,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同时要求所在单位作好工作,避免重大事项的发生。
(四)对到局机关静坐、示威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处置预案
1、接到有关部门报告和上级信访通知后,信访工作人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和上访人所在单位领导,并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尽快赶到现场,做好上访人员劝返工作,在必要的情况下,动员其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在多方劝返无效时,如需动用派出所控制事态的,由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联系,现场人员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劝返带离工作。
4、有关业务科室和上访人所在单位领导要及时做好事后处理工作,与上访人员沟通思
想,劝上访人按正常渠道信访,并尽力妥善解决反映的信访问题,避免再次出现过激行为。
五、信访应急预案工作要求
l、局属各科室领导干部要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要建立责任和责任追究制的管、分级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接到有关通知后必须及时赶到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迅速地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
2、建立信访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领导全处的信访工作。各单位及局机关有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信访工作合力,促使各类信访问题妥善处理。
3、做好排查专访工作,定期分析职工思想动态,要认真查找本单位不稳定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4、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关心职工生活,重视职工利益问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
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对职工关心的福利.子女就业、住房等热点问题,各单位和有关的业务科室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化解矛盾、扎实有效地做好全局信访工作。
六、相关责任
1、局信访办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及时登记、交办,并建立信访档案,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效处置本辖区内经营户引起的突发性不稳定突发事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确保社会稳定,根据上级对经营户引起突发性不稳定事件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稳定为原则,构建和谐单位为目的,立足讲政治的高度、严格防控,及时有效处置辖区内突发事件。
二、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本辖区经营户突发性非正常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
三、处置突发性事件遵循的原则
(一)部门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
(二)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上访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三)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
(四)内紧外松,内外有别。对内要及时掌握信息迅速研判,做好正面教育引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严格控制报道程序和范围,统一口径,避免事态无序扩大。
四、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一)成立维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成 员:
(二)维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本辖区内经营户非正常突发性群体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
2、如有在第一条中的情况,及时启动本《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3、随时了解、掌握和分析本辖区内经营户上访事件的苗头和动态,及时我局维稳办提供信息。
4、及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依法依纪处理群众来访。
5、督促检查本辖区处理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6、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突发性非正常上访事件及重点问题处置程序
(一)已掌握信息的集体上访处置程序
1、及时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2、根据掌握的上访人员的基本情况,适时开展协调处置。
3、及时调度,处置结果及时上报。
(二)未掌握信息源的上访事件处置程序
1、责任部门及时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
2、想方设法以最短的时间赶到现场参与事件的处置。
3、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控制事态,制定现场应急预案,及时向辖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现场情况。
(2)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通知上访人员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赴现场进行劝导,做好思想工作。
4、对大规模的人员上访,要求群访对象推选3~5名代表反映问题。
5、及时调度,处置结果及时上报。
6、各责任人对突发事件及时记录。谈话记录、摄像、照相及其它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维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稳定工作万无一失。
(二)建立维稳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维稳工作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领导维稳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
司其职,形成合力。凡是涉及维稳的工作,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不折不扣地执行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指令。
(三)认真做好排查走访工作。
走访辖区经营户,认真了解辖区经营户所提出的问题,涉及工商职能的,要进行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处理,做出合理的解释;涉及到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向维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与该部门认真协调沟通,化解矛盾,解决经营户提出的合法、合理的要求;要关心干部职工生活,重视干部职工的利益问题,特别要关心弱势群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认真查找不稳定的因素,堵塞漏洞,做好特殊群众摸底调查,及时掌握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