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年”建设工作方案》,推进政务公开,实现阳光人事,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将平时工作中遇到的毕业生在办理就业相关手续等方面问题以问答的形式列举出来,希望能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指导和帮助。
一、毕业生落户大连的学历要求
问:落户大连市内及高新园区学历有何要求?
答:1、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外地生源暂未找到工作单位可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
2、外地生源的专科毕业生,在大连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找到专业对口接收单位并符合我市当年公布的《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引进专业目录》(引进目录可从大连人事编制网(www.rsj.dl.gov.cn)及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查询)。
3、大连生源普通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择业期内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找到接收单位。
问:外地专科以下学历生源落户先导区及县市区学历有何要求?
答:1、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园区(含双D港)、金州区和旅顺口区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和急需专业的中专学历毕业生;
2、“北三市”(普兰店、瓦房店、庄河)及长海县可接收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注:“北三市”及长海县接收的外地生源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户口可落在大连市内。
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问:如何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答: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后(含办理人事代理),如实填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无主管部门的,由区以上政府所属的人事代理部门盖章),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到高新园区、开发区、保税区就业的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就业所在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审核盖章。 问:如何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
答:凡在择业期内的国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外地生源毕业生(不含“北三市”及长海县),有志在大连就业创业的都可以在大连市内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毕业前,持《就业协议书》到政府所属的人事代理部门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将《就业协议书》返回学校。毕业后,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学生户籍证明》、《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三、毕业生报到落户手续的办理
问:毕业生毕业后为什么要报到?
答: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后应及时到就业所在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办理了报到落户手续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统筹、办理相关的人事、组织关系等手续;如果暂
未找到接收单位,本人愿意把人事关系放在政府的人事部门代理也可。因确定参加工作时间从办理就业手续之日算起。
问:大连市内生源,应如何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答:1、户口已迁移到学校的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学生户籍证明》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先办理归户手续。
2、有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持《户口簿》、《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单位不急于报到,只要在择业期内落实工作单位都可办理就业手续)。
问:非大连籍生源已派遣到大连,应如何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答:1、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学生户籍证明》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2、持《户口迁移证》或《大中专毕业学生户籍证明》到所要落户的派出所办理落户。
问:辽宁省内生源毕业生户口在原籍,应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答:省内生源毕业生按照辽公治户[20xx]54号文件的要求,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就业协议书》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相应证件按报到落户程序到就业所在地办理。 问:辽宁省外生源毕业生户口在原籍,应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答:省外生源毕业生持报到落户证件及原籍《户口簿》到大连市高校毕
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再到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窗口换取《准予迁入、出证明》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出证明》、《毕业证》到所要落户的派出所落户。
四、毕业生档案的提取
问:毕业生就业后如何提取个人档案?
答: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毕业生档案一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接转,不允许个人提取。大连市市属院校毕业生档案到学校提取,大连市市属以外院校毕业生档案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提取,超过择业期的,到生源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提取。
五、毕业生改派程序
问:毕业时,报到证是派往外地的,现在又在大连找到了工作单位(含人事代理),应该如何办理手续?
答:在择业期内符合进连条件想改派到大连的毕业生经原单位同意改派后,持原《报到证》、《毕业证》及与大连接受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接收手续,再到原派遣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原派遣部门是指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部门)。
问:已在大连签订了就业协议但还没报到,想改派到外地,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已派到大连但还未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的在择业期内想改派到外地的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和原大连接收单位的退函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签署改派意见,再到原派遣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原派遣部门是指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部门)。
问:已在大连办理了报到落户手续,想改派到外地,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已在大连报到落户的择业期内毕业生,持原大连接收单位的退函、《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在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开具《毕业生改派户口迁移介绍信》后,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签署改派意见,最后到原派遣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原派遣部门是指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部门)。
问:在大连原来签了一家企业,但还没有办理报到手续现在又找到了一家新的单位,手续怎么办理?
答:持原单位的退函和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及其它报到所需证件办理报到手续。已办理了报到手续的,市内企业间调整按干部调转手续办理,不再办理该派手续。
六、国家非统招毕业生手续的办理
问:国家非统招毕业生,应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答:国家非统招的“五大”毕业生就业手续在户口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凡是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并已经落实工作单位(含人事代理)市内四区毕业生在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1、 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表》一式两份。
2、 到用人单位盖章;办理人事代理的需由政府所属的人事部门人事代理部盖章。
3、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主管部门栏盖章,无主管部门的需由政府所属
的人事部门人事代理部盖章。
4、 持盖章后的表格、《户口本》、《毕业证》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注:“五大”毕业生是指: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成人教育(函授)、成人教育(脱产或业余)等非统招培养方式的毕业生。
七、相关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
1、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 联系电话:84352526 84341376
2、大连市开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开发区金马路260号 联系电话:87922098 87532050
3、大连市高新园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沙河口区七贤岭高新街5号 联系电话:84820201
4、大连市保税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保税区管委会522房间 联系电话:87319927
5、大连市公安局落户核准
地址: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82185569
6、大连市人事局外埠人才引进
地址: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82185725
第二篇: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文件
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文件
晋教就业【20xx】3号
山西省关于省外院校20xx届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有关高校:
感谢多年来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
为切实做好20xx年山西省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服务工作,方便毕业生办理有关档案转递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联系到省直、中央在晋单位或市、县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直接寄往接收单位。
二、对接收单位隶属关系不清楚的毕业生,可将其派住山西省教育厅报到,并在《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毕业生档案寄往接收单位或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山西生源毕业生,请派山西省教育厅报到,档案寄往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中心可为未就业或聘用就业的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服务,档案由中心保管,户口落中心集体户,中心可为择业代理的毕业生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代办社会保险,出具结婚、生育、考研、出国政审等证明。择业代理的毕业生落实单位后可办理派遣或调动手续,也可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派回生源地教育局报到,档案随寄生源地。
四、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我中心不受理毕业生本人或委托代交的毕业生档案(即毕业生档案由学校负责转递)。
五、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太原市学府街25号,邮编:030006,联系电话:0351-2241292,联系人:杨海虹 程瑞新,网址:http://www.sxbys.com.cn
再次感谢兄弟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及各有关高校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顺祝新春愉快、工作顺利。
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