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规学习心得
两法规学习心得
在四月法规学习活动中,中支组织全体员工认真仔细的学习了《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和《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两个法规文件。我觉得受益匪浅,总结了一下自己学习的心得:
一、全面系统的规定了人身保险的基本服务规定。法规中对有关人身保险的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都做了详细的阐述,规范了开展人身保险业务中电话服务、新单受理、客户回访、合同保全、理赔服务及投诉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基本服务标准。
在电话服务方面,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应当公布、告知服务电话号码,便于投保人能通过电话获得及时服务;明确了电话服务应当至少包括咨询、接报案、投诉等内容,满足投保人的服务需求;规定保险公司实行24小时电话服务,其中工作日人工接听服务不少于8小时;要求保险公司建立服务电话的来电记录及处理制度,确保投保人服务需求能够被追踪处理;规定通过电话渠道销售保险产品的,保险销售人员应当告知投保人查询保险合同条款的有效途径。 在客户回访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回访制度,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并且规定了回访形式。《服务规定》还从三个方面规范了合同保全。一是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资料齐全的保全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同意保全,并且通知保全申请人。保险公司不同意保全的,还应当说明理由;二是申请人提交的保全申请资料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保险公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保全申请人;三是规定了保险公司完成合同保全的期限。
《服务规定》在理赔服务方面规定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指导当事人准备索赔资料和证明;在规定期限内核定保险责任;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3日内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并且说明理由;保险公司对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赔付请求,及时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办理鉴定手续;保险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此外,规定中强化客户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要求保险公司建立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制度,还要求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意见》的制定,是为进一步增强保险机构案件风险防范意识,规范案件责任追究工作,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所指的案件涵盖范围包括违反《刑法》、《保险法》及公司制度的案件。
《意见》中明确了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的定义,为各类案件和违规行为的处理提供了依据,并提出了处理案件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明确、程序合法、权责对等、逐级追究、公平公正、 惩教结合”的原则以及案件责任的追究方式,包括纪律处分、组织 处理和经济处分。
《意见》对追究保险公司分公司以下层级保险机构经营管理责任人的间接责任,详细规定了三大条共涵盖21个标准,为更好更合理的处理案件和问题奠定了基础。尤其是对被动发现案件,以及反复发生同质同类案件的, 应从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深刻贯彻落实《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和《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切实以身作则,加强自身服务,加强和改善监管,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完善法规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公司经营的是寿险事业,强调对寿险运作的专、精、深,注重提升专业经营和管理能力,塑造专业品牌,提供专业服务。中支自成立以来,开拓进取,稳健经营。努力落实公司“实质双超”战略,在经营过程中,中支按照分公司以及保监会的规定,严格执行操作。在做细做实的同时,做大做强。
在分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中支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规章制度,让员工有章可循,杜绝懒、散、慢的情况发生,实行高效工作,提高员工的执行力。
在加强制度管理的基础上,加强企业文化的培养。企业文化是一个公司的灵魂,是一个企业精神上的象征,现在竞争的关键是品牌,品牌的核心是特色,特色的保障是文化。我们始终坚持“创新、奉献、分享、公平”的企业价值观。公司就像自己的家,公司的每一位员工都是整个泰康大家庭的直接成员。我们是泰康人,我们倡导健康、幸福、美满的现代生活观和家庭价值观。
要树立客户为上的思想,客户是上帝,客户是我们生存的依靠。胡锦涛主席曾在依次会议上对底下的官员说过这样一句经典的话“从客户最不满意的做起,从客户最希望的做起”。现阶段保险公司的产品基本上是相同或相似的,主要差别在于服务上,所以要建立起企业自身的服务特色,用自己的特色来立身于当今世界。
我通过学习,更清晰地认识到:保险业务快速增长,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市场体系日益完善,法律法规逐步健全,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在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以高标准、规范化的要求经营,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从而为保险市场繁荣发展以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第二篇:风险合规学习心得
提升风险意识,增强合规理念
—— “ 我学习,我合规”心得体会 合规是银行业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健全、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实施以风险为本监管的基础,也是健全银行内控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基石。五、六月是我们邮储银行的风险合规月,根据分行开展的“我学习,我合规”为主题的合规教育活动的精神,在分行相关部门的宣传和组织活动下,作为一名普通的信贷人士,我积极、认真的参加了此次学习活动,认真领悟了活动精神,提高了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了合规经营的理念,并且明晰了自己以后在岗位中的相关职责和风险注意事项。下面就此次合规学习总结出几点体会。
一、加强风险合规教育,是树立阳光信贷形象的需要。俗语云:“无规矩,不成方圆”,我行在对各项业务的发展和各个部门的管理上都有着相关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并不是空穴来风,是经过严密的设计和许多实际工作经验教训中不断总结出来的,各制度之间亦是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来实施的。所以在我们实际工作中务必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养成良好的习惯,未雨绸缪,将风险防范于未然。做到制度先行,指示服从制度,信任不忘制度,习惯让位制度。而作为一名信贷人士,在我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职业道德的培养,严格按照业务制度办事,做到守法、合规。严格遵守“三查”、“八不准”制度,保持团队的纯洁,注重职业操守,树立邮储银行阳光信贷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思想警示教育和执行力建设,是有效内控制度的保障。 近年来,金融系统发生的经济案件屡见不鲜,如近期烟台银行的的案件,这不仅干扰破坏了经济金融秩序,而且严重地损害了银行的社会信誉。所以我们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从源头上加强预防。纵观近几年这些银行职业犯罪行为,会发现其中一条重要的共性就是忽视思想方面的教育。我们平时过多强调了业务工作的重要性,而忽视了干部职工的思想建设,没有正确处理好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在思想教育方面我们要进行正面教育,又要坚持经常性的案例警示教育,做到合规在心中,时刻敲警钟。另一方面,有效的内控制度关键在执行,以检查促进和保障内控制度的执行,坚持查处违规不心软,严惩违规不手软,坚决不搞 “带病”上岗,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在信贷方面,应注重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积极利用专项审计和全面审计,去贯彻制度、去发现问题,不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落实,确保政令畅通。这是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合规文化的重要体现,合规就是效益,管理创造业绩,实现由人的管理向制度管理再到人文管理的转变。
三、改变服务观念,更新服务意识,是有效防范风险,促进我行业务发展的内在要求。在此次学习过程中的1个案例分析让我映像深刻,在案例中的银行人士为了防范风险,保证客户资金安全,提出了“延伸服务”的概念,即去到医院去验证客户所说是否属实。通过案例,我深刻的意识到,随着历史的发展,我们的服务也应跟上时代的
潮流,不仅要在案件防范上,还应包括在发展业务上。在当前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要突破原有的局限,创造个性化服务,以全面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强烈的市场意识,善于研究现实的和潜在的市场,善于拓展优质市场,善于竞争优质客户,通过有效的市场营销促进业务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要找准客户定位,牢固树立为优质客户服务的意识。
此次教育让我更深刻领悟到“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并且更坚信了增强依法合规审慎经营意识,能把我行各项经营活动引向正确轨道,推进各项业务有好又快的发展。我相信通过全行员工的共同努力,邮储银行的明天会更好!
信贷部 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