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书
控告人:郭文静,女,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未婚,住新郑市观音寺镇太清观行政村第二村民组。身份证号码:410184199012126947手机号码:15838258165
控告事项:控告新郑市财政局工作人员高保民,玩弄女性,生活作风腐败,给我本人健康和精神造成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请求上级领导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事实与理由:20xx年x月x日,记得那一天是礼拜天,我和朋友约定去爬山,结果没有去成,中午在一起吃饭后,就一同去歌厅唱歌。晚上又一起吃晚餐,其间我喝了不少的酒,高保民给我打电话,让我在三味书屋那里等他,因为之前就彼此认识,也就很爽快地答应了他。过了不久,他步行来到我面前,我见他也喝了一些酒,他提出和我去旅馆商量事情,我乘着酒后的迷茫感觉,就稀里糊涂跟随他坐出租车到了华清园度假村,他用自己的身份证在那里登记了一个标间。在房间里他花言巧语、软硬兼施逼我和她做爱,由于酒精的麻痹,我甚至失去了任何理智。清醒之后我感到非常害怕,高保民就不断地安慰我说,明天买点东西去我家看我父母,他要与老婆离婚然后娶我。第二天早晨起床后,我们一起吃了早餐,随后他带我去手机店给我买了一个步步高手机,用信用卡支付了2250元现金。接下来他租了一辆私家车,把我俩送到山上,我们在那里玩到下午2点多,坐4路公交车回到城里。
自从酒店失身之后,他就每天黏糊上了我,由于他老婆上白班,起初连着一个星期他都打电话约我去她家里,我们每次都在他和老婆的卧室里做爱,又都赶在他老婆5点钟下班前离开他家。一个星期后的周六周日我们一同随旅行社去新乡万仙山旅游,住的是家庭旅馆,周日下午返回新郑。过了几天,高保民又约我去郑韩洗浴中心洗鸳鸯浴,后来又洗了一次。高保民多次承诺要和他老婆离婚然后娶我,我也答应了他。后来我经过深思熟虑,劝他不要和老婆离婚,让他们夫妻好好过日子,他说我已决定的事情,以后不可能再和她过日子,一定会和我结婚的。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