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管理会议纪要。9月14日
一、驾驶员安全管理
2、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主动热情地为公司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
3、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4、驾驶员精心爱护车辆,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修理;坚持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的车辆三检制度,对车辆状况时刻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车辆上路;
5、 驾驶员所驾车辆证件为有效证件,到期必须提前申请办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的罚款不予报销;
6、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私自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驶,抢超抢会,超速行驶,超载行驶,人货混载,私自载人;
7 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收看电视或者使用耳机、耳塞收听广播、使用移动电话或者查看手机信息;
8、驾驶客车时驾驶员及前排乘客必须使用安全带,严禁领导干部迫使驾驶员违章驾车;严禁非职业驾驶员驾驶本单位车辆;
9、驾驶员有义务向管理人员及上级组织提出有利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10、对不顾车辆及乘车人安全且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上级指示、派车命令和其他要求,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予以指正,对不听劝阻盲目指挥人员,一旦发现,要提出严肃批评;
11、由于盲目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并给予必要的行政和经济处罚,以维护驾驶员的正当权益;
12 、 驾驶员都要与车队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责任到人的分级安全负责制。
二、驾驶员日常管理
1、 驾驶员严格执行公司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按时参加公司、部门、班组组织的会议、安全学习及各项活动;。
2 、 驾驶员必须服从班组、部门日常管理,必须服从主管安排;
3、 驾驶员随时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班组管理人员,并做好车辆缺陷登记,及时消除缺陷,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行车安全;
4 、上班后,及时打扫车辆、车库及班组环境卫生,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整齐,做好出车准备;
5、车辆公司后,驾驶员要向班长汇报,同时要检查、清洗车辆,做好行车日志;
如遇节假日及八小时以外出车,当接到出车命令,不得讲条件,严禁私自出车。
6、驾驶员凡年底考试、考核不合格,驾驶技能低、习惯性违章累教不改、发生轻微事故的驾驶员,予以辞退;
7、对于酗酒、赌博、嫖娼等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8、驾驶员凡酒后驾车,私自驾车,无证驾车,将车辆交给非职业驾驶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当事人严肃处理,驾驶员予以辞退。
三、 车辆安全管理
1、 车辆安全检查包括:车辆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的全方位动态监控。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完善检查登记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检查、保养、维修制度,发现危及安全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2、 车辆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是:路检路查、不定期抽查、定期大检查、询问测试、群众举报等。以专职安全监督为主、群众监督为辅。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造成事故隐患的,及时予以从重处罚;
3、车辆应随车配灭火设备。定期检查、补充、更换灭火设备,使其保持良好的效能。
4、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车队必须将车钥匙全部收回(除值班车辆、运行车辆外),小区门卫值班室不得存放车辆钥匙;
四、卫生管理
1、驾驶员对车辆要精心保养,保持车况良好,不带故障出车,
2、车内卫生要做到经常性打扫,保持车内空气清新,车外干净整洁。严禁车内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等物品,确保车辆安全。
3、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制度,车辆回单位后,必须停放在车库内,一般不允许在院内随意停放。
4、车辆一个礼拜做一次全面的清洗,每三天做一次内饰的卫生。
5、每次出车前需对车辆进行清洗。
6、每一次出差用车出车需清洗,交回必须清洗。
第二篇:矿用电机车安全标志管理技术研讨会会议纪要
附件1
矿用电机车安全标志管理技术研讨会
会 议 纪 要
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以下简称防爆电机车)是煤矿重要的安全产品,目前由于相关配套电器部件开发严重滞后,普遍存在防爆电机车配套部件不匹配问题。对此问题各相关方存在不同认识,制约着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工作。为规范对该类产品的安全标志管理,安标国家中心组织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研究,并于20xx年3月29日在湖南省湘潭市组织召开了矿用电机车安全标志管理技术研讨会。所有矿用电机车产品制造企业、部分配件生产企业、检测检验机构、煤矿用户的57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名单见附件。会议形成如下意见:
1.会议一致认为,为保证防爆电机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应根据常规电器设计要求,所有主回路电气配套件(包括电阻器、司控器、插销连接器、自动开关等)的容量原则上不应小于整机正常工作实际所需容量,确保符合GB3836-2000的规定。
2.生产企业代表一致认为,在目前生产技术和配套件现状下,采用电阻调速方式的防爆电机车不能完全满足MT491-1995《电机车通用技术条件》中4.7.5等条款关于主回路配套电器额定容量匹配的规定(主要是目前无法选择到匹配的大规格防爆电阻器),电机车的吨位越大,这种不符合的情况越严重。但8t以下防爆电机车已在煤矿有十年以上的使用历史,尚未发现因此导致的安全问题,该条款的
规定可能不完全适应矿用电机车的实际运行工况。因此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和煤矿生产的需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对该条款的执行适当采取灵活、务实的态度。会议研究认为:生产企业代表的意见符合实际。由于标准的制修订和大规格防爆电阻器的研究开发均需一定时间,为满足煤矿井下目前的实际需要,对8t(工作电流250A以下)以下防爆电机车产品,可在一定时期(以2年左右为宜)内允许防爆电阻器超额定容量运行,但必须根据其超额定容量运行的具体情况限制其连续运转时间,以确保其运转时温升符合GB3836的规定。限制的具体时间由国家安全生产上海中心、长沙中心或相关厂家进行必要检测检验后确定。同时,在电机车使用说明书中和电机车操控明显位置处明确标注允许电阻器连续运转的时间〔附注1〕。标准修订并发布实施后执行新标准的相关要求。
3.会议认为,8t以上防爆电机车采用电阻调速方式时,目前难以选择到配套的主回路电器配套件(主要为司控器、防爆电阻器等),且不配套情况严重,在煤矿试用时间尚短,建议暂不再受理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申办;已取得安全标志的,20xx年年底前注销其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已到期的,暂不再延续。建议8t以上防爆电机车采用斩波或变频调速方式。
4.会议一致认为,根据有关标准规定和电机车的实际使用工况,电机车及其配套件应按小时制进行设计和考核。
5.会议认为,应重视防爆电机车在制动时金属闸块是否会出现火花问题。若经试验研究,有可能产生引爆瓦斯的火花时,应参照执行防爆无轨胶轮车、防爆绞车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推荐使用湿式制动或采用非金属块闸瓦。非金属闸瓦应满足MT491 -1995中4.6.2b的规定〔附注2〕。
6.会议明确,电机车产品申办安全标志时,应尽量采用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编制企业标准时宜采用简化格式。使用说明书中应明确标明设计及使用条件、额定工况、警示语句等。
7.会议建议,湘电股份等大型企业、国家安全生产上海中心、长沙中心进行相关试验研究,为下一步标准的制修订作一些基础工作,并建议与JB和MT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沟通、合作,广大生产企业更多地参与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8.会议一致认为,安标国家中心组织专门会议、搭建交流平台,各相关方就相关问题共同进行研究、讨论,有利于统一认识,加深相互理解和沟通,更有效地贯彻执行相关标准,为矿山提供具备安全保障的产品,并推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会议得到湘潭牵引机车厂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
附件:参加技术研讨会代表名单
二○○九年七月七日
〔附注1〕 经会后国家安全生产上海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试验,电阻器在2倍额定容量下运行时,连续运转时间不应超过10min;在3倍额定容量下运行,连续运转时间不应超过5min。
〔附注2〕 经会后国家安全生产上海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试验,在电机车额定工况下,未发现金属闸块产生引爆瓦斯煤尘的火花。
附件:
参加技术研讨会代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