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1、提高管理水平,强化过程控制,有效实现企业经营、管理目标。
2、提供行业内有较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使被考核人员同公司发展利益高度一致,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3、使企业文化、团队精神通过绩效考核活动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
二、考核原则:
1、一致性:在一个营业年度内,考核的内容、标准和方法原则上不变。
2、客观性:通过客观数据统计、分析,具体事件、案例考核员工的真实情况,避免主观判断上的误差。
3、公平性:对同一岗位的人员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4、公开性:考核结果知会被考核人,并通过面谈沟通得到确认,尊重被考核人的意见。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实行打分制,基础分为100分,实施加减分制。
2、绩效奖金基数的确定:基础考核奖金为 500 元/月/人,考核分制实行行政管理指标占30%,司机工作指标考评占70%进行评定。
3、考核内容以“司机绩效考核指标和实施细则”为准,最后通过月度考核统计决定每月绩效奖金。
4、绩效奖金计算:当月绩效奖金总额=绩效奖金基数*绩效系数(实际考评得分)。
5、公司每月由管理部成员、物流部经理对司机进行行政管理考评和项目点负责人对司机工作指标进行考评的综合评定方式。
6.本考核办法之最后结果只决定被考核人员月奖及年终奖金,涉及基本工资标准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7、考核结果处理:如司机考评分数连续两月分数低于80分,公司将对司机作警告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做辞退处理。
六、绩效考核关键指标及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1、 司机 绩效考核关键指标值
2、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考核单位代表签字(盖章): 被考核司机:
2012年6月 5日
第二篇:司机考核办法
司机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公司驾驶员的管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提出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服从统一领导、管理、调度,做到随叫随到(16分)。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自觉遵守公司作息制度(4分)。随意迟到或早退发现一次扣0.5分;有旷工行为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经教育不改者,按辞退处理。
3、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行车(3分)。被交警处罚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因违章行车被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暂扣驾驶证的,按待岗处理。
4、经常擦洗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定点维修,定期保养(6分)。因使用或维护不当,造成维修费用过大,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5、定点加油。(4分)。用油数与公里数违反正常用油规律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6、休息日或夜间,驾驶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需要出车时,必须无条件服从调派(4分)。无正当理由不接电话或不出车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7、不公车私用(8分)。未经领导同意,私自用车或擅自把车借给他人使用,发现一次扣4分,扣完为止;一旦出现事故,一
切后果由驾驶员负责,并扣除全年全部兑现奖。
8、驾驶员要按实报销费用(3分)。发现一次虚报,此项不得分。
9、除了接待任务外,车辆不准停放地宾馆饭店及公共娱乐场所(4分)。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10、未出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2分)。当晚未停放在指定位置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11、按时完成车辆年度检审和检测工作(3分),过期不检的,一次扣1.5分,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12、热诚服务、树立优质服务意识(10分),与客户吵架、损害公司声誉的,一次扣2分;受到客户投诉或公司员工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情节严重者立即辞退。。
13、按时参加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和提高驾驶技能(3分)。若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扣1分。
14、安全行车,无交通事故(20分)。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裁定或事故经济损失作为考核依据;因交通事故发生卷烟破损、毁损的,视情节进行扣分或一票否决。
(1)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负主要责任以上,一次扣5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负同等责任以上,一次扣10分;若造成卷烟破损或经济损失较大,视情节作一票否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作一票否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发生交通事故擅自离开现场,除承担事故全部损失外,一次扣10分。
二、考核方法:由公司领导牵头,分管人事和安全人员联合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评分。
三、平分等级:总分标准:100分;(1)合格:85分以上(含85分);(2)基本合格: 75分以上 (含75分);(3)不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时间:按季度全年分四次考核;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末进行考核。
五、奖励办法:
1、连续两季度考核合格者,按1000元/人兑现。
2、连续两季度考核基本合格者,不奖不罚。
3、连续两季度考核中,若一个季度考核合格,另一个季度考核基本合格,按两次考核的累计平均分计算为合格者,按以上第1小条执行。
4、连续两季度考核中,若一个季度考核合格或基本合格,另一个季度考核不合格,不予奖励。
5、奖励按每年兑现一次执行。
六、惩罚办法:
1、连续两季度考核中,一个季度考核不合格者,按待岗一至三
个月处理。
2、待岗期间的待遇按每月北京最低工资标准下发,仍要遵守公司作息制度,正常上下班。
3、连续两季度考核中,均为不合格者,报请公司领导按辞退处理。
七、本办法于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八、在公司新的考核办法未出台之前,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