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上海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制
上海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制
第二篇:预备党员鉴定意见20xx.10
预备党员鉴定意见
一.
xxx同志自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来,能用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
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在组织上,能模范遵守党的纪律,按时参加组织活动,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时缴纳党费,认真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在工作中,积极承担班级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有高度的责任心,能认真完成交给的任务,发挥一名共 产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学习上,勤奋努力,有较强的求知欲和进取心,学习成绩优良。
在作风上,该同志为人正派,善于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和同学相处融洽,关心同学,经常和同学交流沟通,并能虚心接受批评,对自己存在的不足,都能认真对待,加以克服。
经过一年的考察,xxx同志能经受住党组织的考验,入党后又有了新的进步,可以按期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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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在这一段考察期内,某某同学、同志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够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执行党的决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认真学习党章、十六大精神、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理论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在业务学习上一丝不苟,勤奋刻苦,不断扩展自己的视野,提高自己。
工作上踏实肯干,乐于为同学服务,任劳任怨。
生活上勤俭节约,关心周围的同学同事,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发挥了共 产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