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利,与义同行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纵览百年春秋,司马迁不禁发出如斯感叹。趋利避害是人之天性,为金钱、为器物、为权利、为声名,我们四处奔波。
孔子却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逐利在孔子的眼中是鄙俗的,甚至是小人才有的行径。古时,我们赞扬舍生取义之大英雄,歌颂为国为民之大伟人,如今你或觉得心有不忿——他们确实是君子,可我们就是小人了吗?逐利有什么错呢?莫要用大英雄、大伟人的标尺来衡量我了罢!
逐利确是人之天性,小人也并非品行低劣,他或许只是芸芸众生罢了。人总希望赚更多的钱,懂更多的知识,有更高的社会地位,这也确实成为了社会发展不小的驱动力。因此众人对国考津津乐道,对首富顶礼膜拜,对灰色收入羡慕不已??这些并非不可以理解的了。
对利的趋之若鹜,最终会逐渐发展至不可调和的纷争矛盾。只满足自己的利益,那不必然就将攫取利益的矛头指向了他人吗?于是,房产纷争成为了电视节目,婴儿奶粉里也有了三聚氰胺,人体器官也能被买卖。
他们或许是唯利是图的极端个例,但个例的频现,让我们无法不怀疑——这难道不是因为它有着太丰厚的生长土壤?
因为利是天性,所以逐利理所当然之举,乃至正当之举,可有谁还记得——恻隐之心、羞恶之心也是人的天性!正因有着生来的同情善心,生来对为恶的羞耻心,人们看到中国社会的妖魔横行才会愤怒,不耻。
然愤怒不耻之后,人们又不禁惶惑:该如何阻止这样的状况?孔孟之说远未埋于故纸堆中,恰恰是当今更急需的一剂良药。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是对胸怀天下之君子的赞颂,是对唯利是图之恶徒的鄙薄,更是对芸芸众生勿重利轻义的谆谆教诲。
逐利无错,然忘义是大错,重利轻义则是通向罪恶的开始。无论是战国春秋,抑或信息时代,义始终应是行为的衡量标准之一。为彰显个人的价值而否定普世的道德准则,恶果不已渐渐呈现在我们的眼前了吗?
何况利、义并非水火不容。舍生取义你觉得为难,坚守本分去得到应有的利益,不伤害社会与他人,偶尔行一善举,这难道不行吗?
做学生的好好读书,学习应该学习的东西,不就得利了吗?为社会尽一己之力,社会也因此而得利。做商人的卖东西赚钱,是得利,为社会提供更丰富、精彩的物品,社会也因此而得利。利义恰恰是可以并行的,而且并行之时才更有价值。如果你觉得行义举反而会损伤你的利益,或许是你将一己之利看得太重,不过分攫取就难以满足你的渴求;或许是你的一己之利违背了社会所求,不伤害他人就难以得到。
当然,你也会说,这难道不是环境所迫吗?社会风气、规则皆利益至上,那么我又为何、又如何坚持义呢?
社会也是由人组成的,人生活于社会,但又未必完全依附社会。责怪他人时,不妨扪心自问:你有没有认为比利更重要的东西?应不应该有比利更重要的东西?如果有,就坚守吧。与义同行,逐利之路才会有价值。而于污浊之世,守住自我,
或许逐渐你会发现一个不同的世界。
那么中国社会的妖魔横行也就不足为奇了。
义,是合宜、正义、公益。孟子说,人生来就有羞恶之心,就有义。三岁小儿尚知亲情的珍贵,七岁小童也懂嫉恶如仇,可当我们走入社会,正应担起责任时,乡为身死而不受,今又为了什么而受了什么?是什么让我们忘却了本存有的正义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