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与利
孔子日:“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孔子说:“君子看重于义气,而小人只通晓于利益。” 儒家思想中义与利是直接对立的
社会中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必须为做而做的事,做这些事在道德上是对的.如果出于利的考虑,即使做了应该作的事,这也是不义的行为.
你选择‘义”还是“利”呢?
其实,你已没有选择,因为你只能做君子,不能做小人。 正因为如此,才形成了“君子羞于言利”的传统心态。直到进人市场经济体制的时代,人们才发现,君子也要“不羞于言利”,该做的贡献要做,该拿的钱也照样要拿。也就是既要“喻于义”,也要“喻于利”。
于是便有了“义”与“利”之间的若干纠葛,若干不清,若干的尴尬人做出若干的尴尬事。比如说“义演”还是‘利演”的问题,劳动所得还是贪污受贿的问题,如此等等,举不胜举。 问题是不是出在“利”这头猛兽一旦被释放出来,“义”就不大招架得住呢?就像古希腊神话中潘多拉的魔盒一样,一旦放出了魔鬼,人间就不得安宁。
所以,圣人要把“义”与“利”分别开来,并用君子和小人加以严格的界限。其用心良苦,不外乎是要求我们重“义”而轻“利”罢了。
子曰:“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
孔子说:“君子求自己,小人求别人。”
这里的“求”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从积极追求的角度说,是指凡事都靠自己的意思,那也就是《易经》所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或者如孔子在《子罕》篇里所说:“譬如为山,械一篑,止,吾止也。譬如平地,虽覆一篑,进,吾往也。”进这成败都靠自己。说得更通俗一点,就是我们在《国际歌》里面所唱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另一方面,这里的“求”也包括对自己失败原因的探求。也就是《中庸》里面所说的:“子曰:‘射有似乎君子,失诸正鹄,反求诸其身。”’君子立身处世就像射箭一样,射不中,不怪靶子不正,只怪自己箭术不行。孟子也说过类似的话:“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后发;发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孟子·公孙五上》)不怪靶子不正也罢,不怪比自己射手导好的人也罢,总之都是要求从自身找原因。俗话说得好:“会怪的怪自己,不会怪的怪别人。”
子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
孔子说:“君子成全别人的好事,不促成别人的坏事。小人则与此相反。”
成人之美的确是一种高尚的品德。它需要有宽广的心胸,助人为乐的精神。对于患得患失,一切都要算计自己能得到多少好处的人来说,是很难做到成人之美的。
这里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情况是,自己好也成全别人好,自己富也成全别人富,自己能做什么也成全别人能做什么,有钱大家赚,有快乐大家分享。这种成人之美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一般人要做到虽然也不容易,但还不算太难。只要心胸宽广一点的人就能做到。 另一种情况是,自己活得并不好,自己一贫如洗,两袖清风,还能够成全别人好,成全别人发财,就像有一首歌儿所唱的那样:“只要你过得比我好。”这就太不容易了,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得到的。
尤其是在商品经济时代,商场犹如没有硝烟的战场,竞销激烈。成人之美就更是一种难得的品质了。对于许多人来说,不成人之恶,设下陷价让人往里跳就很不错了,哪里还敢苛求什么成人之二美的高尚风格呢?
第二篇:逐利,与义同行
逐利,与义同行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纵览百年春秋,司马迁不禁发出如斯感叹。趋利避害是人之天性,为金钱、为器物、为权利、为声名,我们四处奔波。
孔子却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逐利在孔子的眼中是鄙俗的,甚至是小人才有的行径。古时,我们赞扬舍生取义之大英雄,歌颂为国为民之大伟人,如今你或觉得心有不忿——他们确实是君子,可我们就是小人了吗?逐利有什么错呢?莫要用大英雄、大伟人的标尺来衡量我了罢!
逐利确是人之天性,小人也并非品行低劣,他或许只是芸芸众生罢了。人总希望赚更多的钱,懂更多的知识,有更高的社会地位,这也确实成为了社会发展不小的驱动力。因此众人对国考津津乐道,对首富顶礼膜拜,对灰色收入羡慕不已??这些并非不可以理解的了。
对利的趋之若鹜,最终会逐渐发展至不可调和的纷争矛盾。只满足自己的利益,那不必然就将攫取利益的矛头指向了他人吗?于是,房产纷争成为了电视节目,婴儿奶粉里也有了三聚氰胺,人体器官也能被买卖。
他们或许是唯利是图的极端个例,但个例的频现,让我们无法不怀疑——这难道不是因为它有着太丰厚的生长土壤?
因为利是天性,所以逐利理所当然之举,乃至正当之举,可有谁还记得——恻隐之心、羞恶之心也是人的天性!正因有着生来的同情善心,生来对为恶的羞耻心,人们看到中国社会的妖魔横行才会愤怒,不耻。
然愤怒不耻之后,人们又不禁惶惑:该如何阻止这样的状况?孔孟之说远未埋于故纸堆中,恰恰是当今更急需的一剂良药。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是对胸怀天下之君子的赞颂,是对唯利是图之恶徒的鄙薄,更是对芸芸众生勿重利轻义的谆谆教诲。
逐利无错,然忘义是大错,重利轻义则是通向罪恶的开始。无论是战国春秋,抑或信息时代,义始终应是行为的衡量标准之一。为彰显个人的价值而否定普世的道德准则,恶果不已渐渐呈现在我们的眼前了吗?
何况利、义并非水火不容。舍生取义你觉得为难,坚守本分去得到应有的利益,不伤害社会与他人,偶尔行一善举,这难道不行吗?
做学生的好好读书,学习应该学习的东西,不就得利了吗?为社会尽一己之力,社会也因此而得利。做商人的卖东西赚钱,是得利,为社会提供更丰富、精彩的物品,社会也因此而得利。利义恰恰是可以并行的,而且并行之时才更有价值。如果你觉得行义举反而会损伤你的利益,或许是你将一己之利看得太重,不过分攫取就难以满足你的渴求;或许是你的一己之利违背了社会所求,不伤害他人就难以得到。
当然,你也会说,这难道不是环境所迫吗?社会风气、规则皆利益至上,那么我又为何、又如何坚持义呢?
社会也是由人组成的,人生活于社会,但又未必完全依附社会。责怪他人时,不妨扪心自问:你有没有认为比利更重要的东西?应不应该有比利更重要的东西?如果有,就坚守吧。与义同行,逐利之路才会有价值。而于污浊之世,守住自我,
或许逐渐你会发现一个不同的世界。
那么中国社会的妖魔横行也就不足为奇了。
义,是合宜、正义、公益。孟子说,人生来就有羞恶之心,就有义。三岁小儿尚知亲情的珍贵,七岁小童也懂嫉恶如仇,可当我们走入社会,正应担起责任时,乡为身死而不受,今又为了什么而受了什么?是什么让我们忘却了本存有的正义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