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的十八反和十九畏
在宋朝时期,人们就把重要的药物配伍禁忌总结为十八反、十九畏。
十八反是指中药的配伍使用问题,两种药物配伍应用后,可能发生严重的副作用。相畏为中药七情之一。从宋朝开始,一些医药著作中,出现畏、恶、反名称使用混乱的状况,与《本经》 “相畏”的原义相悖。作为配伍禁忌的十九畏则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的。
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莞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复、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十八反歌: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芨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十九畏歌:
硫磺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颐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荆三棱;
乌草乌不顺犀角,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石脂相遇便相欺;
举凡修合有顺逆,炮燧炙焯莫相依。
中药的配伍有七种,分别是单行、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恶和相反。相反、相畏即是配伍禁忌,也就是指某些药物合用会产生剧烈的毒副作用或降低、失去药效,因而应该避免合用。 《神农本草经》谓, “勿用相恶、相反者。” 《蜀本草》谓,“《神农本草经》载药三百六十五种,相反者十八种,相恶者六十种。” 《新修本草》承袭了十八种反药的数目。可见相反、相畏的提法,一直延续下来直到今天。
中药禁忌
中药的一般禁忌如下。
●外感风寒发烧忌用麻黄根、地骨皮、洋金花、诃子、麦冬、乌梅、银柴胡、五倍子、黄芪、五味子、冬虫夏草。
●实证、实热忌用人参。
●胃病慎用远志、皂矾。
●食欲不振忌用阿胶、黄芩、芦荟、玄参、鳖甲、栀子、防己、山豆根。
●腹胀忌用诃子、红枣、生地、龙眼肉、饴糖、当归、山药、熟地、
黄精、蜂蜜(乳)。
●皮肤过敏忌用白芥子。
●脾虚水肿忌用商陆、半边莲、牵牛子。
●脾胃虚寒慎用山豆根、鳖甲、磁石、石膏、龟版、天花粉、知母、黄柏、枳实、川棟子、生地、龙胆草、黄芩、旱莲草、麦冬、青黛、芦荟、天冬、黄药子、玄参。
◆腹泻、大便稀溏慎用天冬、黄药子、牛蒡子、黄精、柏子仁、知母、百合、蜂蜜、天花粉、枸杞子、肉苁蓉、梔子、桑椹、胡桃肉、生地、旱莲草、锁阳、紫草、女贞子、当归、山豆根、鳖甲、熟地、芦荟、黑芝麻、首乌、槟榔、阿胶、竹沥。
●呕吐忌用黄连、苍耳子、黄药子。
●孕妇慎用代赭石、桂枝、洋金花、赤石脂、犀角、礞石、牛黄、冰片、木通、龟版、干姜、通草、枳实、冬葵子,不宜用丹皮。
◆孕妇忌用麝香、巴豆、砒石、牵牛子、射干、甘遂、干金子、雄黄、大戟、大黄、芦荟、商陆、樟脑、乳香、没药、番泻叶、莞花、芒硝。 ●体质虚弱者慎用守宫、巴豆、甘遂、斑蝥、洋金花、大戟、胆矾、芫花、千金子、明矾、藜芦、威灵仙、常山。
●高血压忌用或禁用麻黄,慎用洋金花。
●冠心病忌用麻黄。
●气虚病人忌用莱服子、青皮。
●血虚证忌用全蝎、苍耳子、银柴胡、藁本。
●哺乳期忌用麦芽、大黄、番泻叶。
●肝和肾有病者忌用大枫子、鸦胆子、黄药子、朱砂。
青光眼病人忌用青葙子、熟地、洋金花。
●月经期慎用大黄、桂枝、番泻叶。
月经量多慎用牛膝、三棱、丹皮、莪术、川芎。
●各种出血:咯血忌用皂夹、川芎,胃肠道出血忌用鸦胆子,血热,忌用肉桂,阴虚有热忌用三七、田七、鹿茸,热盛忌用桂枝。 ●盗汗忌用麻黄,自汗忌用麻黄、薄荷、细辛、香薷。
◆剂量不可过大的药:斑蝥、蜈蚣、全蝎、马钱子、柽柳、鹿茸、轻粉、雄黄、朱砂、没药、乳香、黄连、苍耳子、番泻叶、使君子、蒲公英、甘草、防己、青木香、细辛、五加皮。
●总长期久服的药:砒石、轻粉、阳起石、鸦胆子、罂粟壳、穿心莲、威灵仙、黄连、吴茱萸、朱砂、黄药子。
●不宜久煎的药:薄荷、茵陈、荆芥、青蒿、钩藤、徐长卿、藿香。
第二篇:中药的十八反十九畏
十八反:乌头反贝母、瓜篓、半夏、白芨、白蔹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
藜芦反人参、丹参、玄参、沙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
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汞的矿物品,具有很强的腐蚀、烧灼性,如果内服,会突发急性胃肠炎、咽部烧灼,甚至还会导致胃大出血等中毒症状 [2] 。
4 从古至今,有大量利用相反配伍而奏奇效的例子
“十八反十九畏”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现代名老中医干祖望先生自称喜并用海藻与甘草,以加强其药力,治疗声带小结、乳腺纤维瘤、乳腺增生 [3] 。
对于“十八反十九畏”,我们不能简单地否定或肯定,继承和发展祖国医药学,是中医药工作者的神圣使命。
5 典型病例
,男,24岁,学生,20xx年3月23日就诊:患者诉声音嘶哑、少气懒言,感到喉中有异物,舌红苔薄黄,脉数。查喉镜示“声带小结”。乃气滞痰结所致。治宜消痰理气。方用二陈汤加减:陈皮12g,半夏15g,甘草6g,诃子10g,石菖蒲10g,柴胡15g,枳壳12g,贝母10g(冲服),僵蚕12g,郁金12g,党参30g,黄芪20g,蝉衣12g,昆布10g,海藻10g,瓦楞子30g,水煎4剂,兼服黄氏响声丸。
二诊:患者诉上述症状减轻,上方去贝母、半夏、僵蚕,加生地20g,麦冬15g,黄精15g,竹黄6g,水煎4剂。
1周后随访:患者诉症状好转,查肝功、肾功未见异常。
参考文献
1 凌一揆.中药学,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4,12-13.
2 马运福.探析中药“十八反十九畏”.中国中医药报,2004,3(17):8.
3 赵慧辉,侯娜.也说“十八反”.中国中医药报,2004,2(28):8.
(收稿日期:2004-07-25)
用药禁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配伍禁忌: 前面“配伍”一节中曾原则地提到,在复方配伍中,有些药物应避免合用。《神农本草经》称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为“相恶”和“相反”。据《蜀本草》统计,《本经》所载药物中,相恶的有六十种,而相反的则有十八种。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在古籍中说法并不一致。金元时期概括为“十九畏”和“十八反”,并编成歌诀,现将歌诀内容列举于下。
(1)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2)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萎、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此后的《本草纲目》及《药鉴》等书所记,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样普遍认可和传播习诵。
《神农本草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尔,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后,将“相畏”关系也列为配伍禁忌,与“相恶”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与“配伍”一节中所谈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义并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将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等。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实验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两种药合用时,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毒性较大;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明显的增强毒性。而细辛配伍藜芦,则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由于对“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作较深入的实验和观察,并研究其机理,因此,目前应采取慎重态度。一般说来,对于其中一些药物,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
2.妊娠用药禁忌: 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该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禁用的大多是毒
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斟情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
3.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饮食禁忌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在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以及蜜反生葱等记载。这说明服用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些食物。另外,由于疾病的关系,在服药期间,凡属生冷、粘腻、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应根据需要予以避免。高烧患者还应忌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