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总结

时间:2024.4.7

20xx年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具体工作安排,7月x日我局正式接管区财贸局的内贸管理职责,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生猪屠宰管理职责也随之划入区商务局。近半年来,我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的职能范围加大了对屠宰行业以及肉品质量的管控力度,使全区屠宰行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市场肉品质量得到了提高,保证了全区人民的食肉安全。现将这段时间的有关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自身建设,健全体制机制。一是在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下成立了以商贸秩序管理科为主的食品安全管理队伍,抽调了相应的执法人员,配备了相应的装备,建立健全了屠宰管理工作机制。同时,从九月底开始,牵头工商、畜牧、质检、食药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生猪屠宰暨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暂时缓解了人员、车辆紧张的局面。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并参加了全省生猪屠宰检验员培训,提高了屠宰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执法能力以及食品安全意识,并将执法和服务兼顾,公正与廉洁并重的依法行政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不断提高屠宰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思想觉悟。三是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流程清晰、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

制定了生猪屠宰执法流程图,规范了《违法案件调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的填写,建立了执法案件的登记管理制度和执法材料的立卷归档制度。执法过程中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到有法可依、裁量适当,不断提高商务部门执法形象,维护了政府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

(二)加强对屠宰企业及猪肉市场的管理和执法力度。一是加强对全区4家定点屠宰厂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企业负责人对食品安全、生猪屠宰相关法律及上级文件进行学习并与企业签订了《猪肉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企业负责人的责任。通过全程跟踪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从生猪进厂到肉品出厂(特别是检验检疫、无害化处理)的整个过程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无屠宰注水猪、病害猪、含瘦肉精生猪的现象发生,确保出厂产品检验检疫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并对企业的生猪进厂出厂及检验台账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检查过程中,及时督促企业改善卫生状况及不合规范的行为。二是加大对全区猪肉市场的巡查力度。近半年来,共出动200多人次,联合工商、畜牧等部门不定期对猪肉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肉品专卖店及农村大集的猪肉经营及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猪肉经营业户的进货渠道进行了全面了解,对“两票两章”进行了严查。通过加大查处力度,近期我区猪肉市场肉品质量明显提高,票据使用也进一步规范。城区市场猪肉定点屠宰率达100%,农村市场猪肉定点屠宰率达95%以上。三是对私屠滥宰高危地区、城乡结

合部进行了摸底调查。确定了私宰户的位置及活动规律,并在对私屠滥宰违法性进行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联合公安部门对私宰窝点进行了依法取缔,没收了涉案肉品及屠宰工具,净化了当地猪肉市场。

共受理群众举报2起,查处违法案件4起,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处,罚没不合格肉品500多公斤,罚款4万多元。

(三)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了猪肉质量安全举报制度,并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20xx多份,制作展板10多块,并通过电视、报纸等形式对执法行动进行了跟踪报道。使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生猪屠宰及相关法律政策有了较为全面地了解,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特别是在私屠滥宰高危地区、城乡结合部,广大村民不但了解私屠滥宰的违法性,还能主动进行举报,提供线索,积极配合执法行动,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力量薄弱。目前我区尚无专职的商务综合执法队伍,屠宰环节执法主要由区商务局商贸秩序管理科负责,该科4名工作人员对应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市场秩序科、安全生产科3个科室,除负责全区屠宰行业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外,还要承担商贸流通业的行业管理、牵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商贸外贸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繁重,头绪冗杂,使屠宰行业管理工作不能完全展开,对一

些违法行为不能及时有效的查处。另外,人员结构不合理、无专职执法车辆、执法装备不全、执法经费严重不足(屠宰管理经费没有按《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列入区年度财政预算)等阶段性困难也影响到了正常的管理、执法工作。

(二)对外来肉肉品质量的检查缺乏相应管理制度。我区市场共有外来肉品牌15家,专卖店和超市专柜200多个,日销量可达10000多公斤左右,市场份额大、分布较广,再加上从高新区、临淄区等周边区县进入的猪肉,数量庞大,难以管理。市商务主管部门仅对外地市进入的品牌肉予以备案登记管理,对周边区县进入我区销售的猪肉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工商部门可以对市场猪肉进行抽样检查,但在我区缺乏可操作性,对于外来肉肉品质量监管只能通过票据检查进行,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外来猪肉只要附有原产地的检验检疫票据即为合法肉品,但在转运过程中难免发生假冒品牌肉、注水肉、掺杂销售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群众举报时有发生,扰乱了我区猪肉市场秩序,影响了猪肉质量安全。

(三)部门协调存在一定难度。前一段时间,商务、公安、工商、畜牧、质检等部门不定期的进行了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在相互配合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各部门都有各自日常工作,从人员和经费方面考虑很难形成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二是各部门执法队伍水平不一,执法目标和模式不同,联合行动时仍是各自为战,很难达到应

有的效果。三是各部门间缺少相应的沟通渠道,执法信息共享难以做到。

三、建议及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法律政策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生猪屠宰以及肉品质量方面的相关规定,通过制定外来肉复检办法和增加商务部门市场执法职能使外来肉和市场肉品品质方面的问题得到解决。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商务部及省市商务部门的要求,参照市里的做法组建人员、编制、经费三落实的综合执法队伍。同时要根据执法工作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作风建设,明确依法行政观念,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塑造规范文明、严格认真、廉洁高效的执法形象。

(三)进一步深化制度创新。一方面形成管理与执法既相对分离又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避免混淆与执法对象正常的工作往来和进行行政处罚的不同行为。另一方面,以食安办为平台,建立与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要加强与公安、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监、畜牧、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与各有关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进行交流,并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四)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和范围。一是不断加强对屠

宰企业的质量和技术要求,增强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二是通过明察暗访和群众举报,加强对私屠滥宰的查处力度,提高农村市场猪肉质量。三是建立健全猪肉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并联合工商、质检、食药部门加大对肉食加工和餐饮环节的质量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消费环节猪肉质量安全。

张店区商务局 二○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食品安全总结


依法履行职责 严格落实责任

全力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上半年,食品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局领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和“不失职、不揽责、不出问题”的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现将工作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

1、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层层落实责任。我局按照示范区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分局工作实际,根据示范区局《20xx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20xx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任务,并对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进行了逐级分解,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任务到岗位,责任到个人,确保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分别在3月份和5月初份召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进会和形势分析会,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析,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2、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我局分别依托3.15活动和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开展宣传,并且联合区食安办、镇办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宣传“进城区、进农村、进学校、进超市、进农贸市场、进社区”的“六进”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

3、努力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年初到现在,我局先后组织辖区食品经营者法律知识培训2场次,参训人员300余人次。给每名参训人员都发放了《食品经营法规知识读本》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指南》。先后在报纸开办食品法规专栏2期,手机短信提示1万余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余4000份。

二、规范食品日常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一)积极参加区食安办组织的食品安全联合检查

1、为了切实保障全区元旦、春节双节食品安全,元旦前夕,按照区政府领导安排,我局参加了由区食安办牵头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检分局、教育局、农业局、商务局共同参加的食品市场联合检查,检查组先后对全区包括学校食堂、餐饮、超市,企业等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

2、1月x日,我局参加了由食安办牵头,农林局、质检分局、李台街道办、大寨镇、五泉镇、揉谷镇分管领导参加的春节农产品安全联合检查,分别检查了五家涉及农产品的公司及专业合作社。

3、为规范食品市场环境,3月x日,我局参加了由区食安办组织,质检、药监、农林、水务、畜牧、盐业、商务、教育、卫生、公安和各镇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春季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先后检查了金鑫步行街饮食市场、康乐市场、西农路蛋糕房、姚安小学等五家单位的持证经营及购销货台账等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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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全面贯彻杨陵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落实杨陵区食安委及示范区工商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杨陵分局认真组织,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杨陵工商分局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区食安办安排部署,自3月下旬起联合五泉镇、大寨镇、杨陵街道办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目前已检查经营户152户,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扣缴郑州管城区、二七区等央视曝光不合格垃圾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6000余袋,价值4000余元。

(三)主动开展辖区食品经营户摸底工作

截止目前,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已基本上完成了对辖

区内食品经营户的摸底工作,杨陵分局实有食品与经营户1032户,其中企业56户,个体工商户776户;从事食品批发27户,餐饮经营户422户,食品加工96户,预包装食品经营514户,加工经营户27户;无照经营户81户 ,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1份,已签订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612份 ,办理各类食品违法案件6起,罚款入库金额1.5万元。

(四)开展多次专项执法检查

1、元旦以前至春节前夕,在分局辖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累计200人次,检查经营户累计900户。

2、我局根据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清查菠菜面中添加色素果绿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迅速组织人力开展菠菜面中添加色素果绿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面条零售摊贩及面条销售门店32家,食品经营户27家,调料品经营者53家,未发现菠菜面中添加色素果绿行为,并将检查情况已上报示范区局。

3、分局根据《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清查不合格食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近期农村流通领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照不合格产品名单,对名单中同品牌、同批次、同企业、同规格产品认真开展市场清查。

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执法车辆6车次,清查中未发现通知中所提及的不合格产品。

4、我局根据《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省食安委办公室关于核查“美素丽儿”问题奶粉的通知的通知》,行动迅速,上报及时,方式方法得当,有效地控制了事态发展,确保了社会的稳定。因此事件引发的消费投诉也趋于良性发展。目前,已暂扣杨凌母婴坊幼儿用品店负责人李凌店内全部“美素丽儿”42盒(罐),监督其对13名消费者退还购货款5000余元。

5、根据《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羊肉及羊肉制品和生姜市场 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我局迅速开展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7人次,检查了辖区康乐市场和好又多、人人家等6各超市及17家火锅店,未发现不合格羊肉制品和问题生姜。

6、分局按照省局《关于对不合格食醋进行市场清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在辖区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范围主要有:康乐市场、人人家超市、好又多超市、辖区的食品批发户、食杂店以及校园周边的商店。检查的重点食品为食醋、饮料、啤酒、乳制品、冷冻食品、散装食品等夏季消费量大的食品。共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2户,检查中未发现不合格食醋,对发现经营不规范的食品经营户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五)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截止目前,共受理涉及食品安全类投诉5起,均得以有效解决,双方当事人分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六)为了迎接国家卫生区和省级文明城区复审验收工作,杨陵分局召开了面向辖区市场开办单位关于迎接“双验”工作动员会,会上给辖区13个市场负责人下发了《告食品生产经营户通知书》,强调各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希望各单位对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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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卫生环境治理整顿。

(七)在区食安办的领导下我局联合药监、质监、城管、公安等部门对辖区金鑫步行街、电影院饮食街、康乐市场、张家岗饮食市场等市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主体资格到悬挂整齐、从店容店貌到进店经营、从货品质量到索证索票、从人员健康到工作衣帽等细小环节,我局执法人员挨门逐户、不厌其烦地形向经营户讲解,要求其限时达标。目前,各市场整体环境较以前有明显改观。

(八)我局开展了对辖区流通领域食品的抽样检验,分别对城区大超市和农村商店进行抽检,共检测15个品牌16个批次。主要对包括牛奶、食用油、酱油、果冻、饮料、蛋糕等11个类别的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测。

三、存在问题

(一)监管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如偏远农村,城乡结合部隐性仓储经营户、庙会、古会等特殊区域。

(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有待于加强。通过各种手段如组织培训、报纸专刊、电视短片、组织宣传车队、发动志愿者上街等有效形式向全社会及民众宣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率。

(三)对流通领域食品的抽检频次有待于加强。涉及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重要食品如米面油、酱醋茶、肉类制品等息息相关各类食品加大抽检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进一步完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二)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到位。

(三)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

(四)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抽检频次。

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一定会按照区食安委和示范区工商局的要求,把食品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精细管理,确保来年做出更大的成绩。

杨凌示范区工商局杨陵分局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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