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XXXXXX房地产有限公司
XXXXXXXXX住宅楼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我们自20xx年x月x日至5月x日对我公司
XXXXXXXXXXX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以下简称XXXXXXXXXXX),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XXXXXXXXXX是20xx年x月由XXXXXXXX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土地竞拍取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该项目共计占地面积16327平方米,规划建筑总面积2.7万平方米,该项目用地原系XXXXXXXXX有限公司,因企业破产,所占有原土地进行规划为房地产住宅楼开发。我公司根据地理位置的优势,一举取得了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XXXXXXXXX工程由XXXXXX建筑设计院设计图纸,XXXXXXXX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X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并于20xx年x月破土动工,20xx年x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二、建设项目管理
(一)、立项及批准情况
XXXXXXX工程于20xx年x月x日经XXXXXXX发展和改革局(XXX改投资[20xx]62号)文对建筑工程批准立项。批准建设面积8930㎡,总投资357万元。
(二)、工程和招投标管理
XXXX工程,从材料采购到设备订货,从土建施工到设备安装, 90%以上实行了招、投标。工程建设实现了科学、节俭、有效、合理施工,并实现了全过程质量监督。按时完成了建设任务并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
三、投资完成情况
( 一)、基础数据
1、本项目共建设住宅12605平方米。
2、项目总投资估算1020万元。
3、本项目建设工期为一年,销售期一年。
(二)、销售价格的确定
1、本项目住宅共计12605平方米,根据XXX房地产价格趋势及当地同类建筑价格情况,结合本项目情况,确定本项目住房销售价格:多层住宅1200元/M2。
按以上销售价格估算本项目完成后总销售收入为1400万元。 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项目出售不动产,应按5.4%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经估算,本项目应缴纳税金75.60万元。
经营利润:利润=销售收入-总成本-税金
= 1400万元 -1020万元 -75.60万元
= 304.40万元
所得税及净利润
该项目建设期及销售期各一年,每年发生期间费用80万元,抵减后利润总额为224.4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33%,则项目实现净利润为:
224.40万元×(1-33%)=150.35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无
四、审计建议
1、今后基本建设项目,应坚持项目审批程序。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控制在可研报告估算投资总额内的原则。
2、应严格执行批准的设计规模和标准,对超规模、超标准的建设应总结教训并引以为戒。
3、规范建设成本核算,调整错误列入建设成本的原有固定资产改造工程支出和工程费用与其他费用窜项的费用支出。
4、应分户管理资金并按实际占用资金进行分摊利息。少摊进建设成本的借款利息应予以调整。
XXXXXXXXXX房地产有限公司 20xx.5.12
第二篇: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乐 山 市 市 中 区 审 计 局
乐中审基报[20xx]第48号
被审计单位乐山市市中区迎阳乡人民政府
审计项目 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利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乐 山市市中区审计局关于审计乐山市市中区迎阳乡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利工程竣工决算的通知》
审计组自20xx年x月x日起对乐山市市中区迎阳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迎阳乡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利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工程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资金的来源、使用等方面内容采取送达与就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计现审计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根据乐中发改【20xx】26号文件批准总投资 18560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0000.00元。 该项目由乐山市中区水务局设计监理单位为乐山市昭益水利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通过区政府采购办以询价形式进行政府采购重庆洪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报价 1283668.00元为成交人合同价1283668.00元。工程主要施
工内容设计图纸所载明全部内容。工程于20xx年x月x日开工20xx年x月x日竣工。
二资金来源及支出完成情况
截止审计之日该项目建设资金支付770200 .00元全部为预付工程款。
二、审计承诺、被审计单位会计及相关责任 市中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条的 规定在确定的审计范围内依据被审计对象提供的财政财务收支的会计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以及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实施审计并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 迎阳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承诺向审计机关提供的财政财务收支的会计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以及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数据真实、合法、完整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审计评价
财务收支评价该工程有关的财务收支纳入乐山市市中区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的反映了工程的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行为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 该项工程完工后由区水务局组织验收参加验收单位有 乐山市昭益水利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一致评定该工程为合格工程。 工程直接投资超合同价的情况及原因分析该项工程施工合同价为1283668.00元工程结算送审价为1411302.00超合同127634.00元。主要原因为经区政府同
意增加了部分工程量。
四、审定工程结算价款情况
该项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1411302.00元经审计确认金额为1357227.16元审减54074.84元审减率为4%。
五、审定投资完成额
该项工程投资完成额为1397884.16元其中工程直接费1357227.16元、监理费35559.00元、审计费509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