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科室管理,树立后勤人员为一线临床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遵照《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规章制度及职责》,现结合我科工作性质及人员岗位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务科科办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因科长未尽到责任管理责任,扣除当月岗位津贴,扣除安全生产管理员奖金500元。
2、科室人员在工作中和临床科室人员发生纠纷,影响恶劣者,扣除主管科长当月岗位津贴,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500元。
3、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者,扣除主管科长当月岗位津贴,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
4、利用采购、工程、分调房等工作中,接受有价证劵、礼品、吃请等,发现一次扣除奖金200元,情节较重者,按医院规定处理。
5、不遵守劳动纪律,迟到、早退、脱岗,发现一次扣除奖金50元。
二、库房(行政、五金库房)
1、严格物资出入库制度,不按规定执行着,扣除当月奖金200元
2、因管理漏洞,发生被盗、丢失公共财产,扣除主管科长当月岗位津贴,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
3、因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临床科室投诉,扣除当月奖金200元
4、不及时做好物资供应计划,影响临床科室使用,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100元
5、不遵守劳动纪律,迟到、早退、脱岗,发现一次扣除奖金50元。
6、因管理不当造成火灾,给医院造成重大影响着,按医院规定给予离岗教育。
7、不按规定准确填报各种报表,弄虚作假者,发现一次扣除奖金200元。
三、锅炉班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因班长未尽到管理责任,扣除三个月岗位津贴。
2、因管理出现漏洞,发生被盗丢失公共财产,扣除班长当月岗位津贴,值班人员因未尽职尽责,按丢失财产价值的20%进行赔偿
3、不严格管理,班组经常发生未完成对医疗服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及班长岗位津贴。
4、不精心操作,不按规定维护保养设备,造成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按医院离岗规定处理。
5、不遵守劳动纪律,迟到、早退、脱岗,发现一次扣除奖金50元,多次发生服务态度恶劣,无辜脱岗、上班酗酒,扣除当月奖金,并离岗教育。
6、不按规定认真书写交接班记录,弄虚作假者,发现一次扣除奖金50元。
7、水处理人员不认真巡回检查,造成水质失效,发现一次扣除奖金100元,多次发生,按医院离岗规定处理。
四、修理班、电工班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因班长未尽到管理责任,扣除三个月岗位津贴。
2、因管理出现漏洞,发生被盗丢失公共财产,扣除班长当月岗位津贴,值班人员因未尽职尽责,按丢失财产价值的20%进行赔偿。
3、班组成员浪费原材料或用原材料送人情者,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奖金200元,班组成员
4、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视损失情况,参照使用年限和原价值进行赔偿。
5、不按操作规程违规操作,造成人员受伤,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扣除班长当月岗位津贴。
6、多次发生服务态度恶劣与临床发生争执,上班酗酒,扣除当月奖金,并离岗教育。
不认真巡回检查,造成临床财产损失发现一次扣除奖金100元,多次发生按医院规定处理。
7、不遵守劳动纪律,迟到、早退、脱岗,发现一次扣除奖金50元,经说服教育,仍不改者,
按医院规定处理。
四、洗衣班
1、下收下送物品丢失,按医院规定5%赔偿。无故损坏被服者,照价赔偿。
2、不遵守劳动纪律,迟到、早退、脱岗,发现一次扣除奖金50元。
3、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视损失情况,参照使用年限和原价值进行赔偿,造成人员受伤,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扣除班长当月岗位津贴。
4、禁止上班时间干私活,违者发现一次除批评教育外,扣除当月奖金100元。
5、因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影响,出现打架斗殴、扣除当事人一个月奖金,扣除班长当月岗位津贴。
五、电话班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因班长未尽到管理责任,扣除三个月岗位津贴。
2、不遵守劳动纪律,迟到、早退、脱岗,发现一次扣除奖金50元。
3、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视损失情况,参照使用年限和原价值进行赔偿。
4、如不按规定使用话务员礼貌用语出现被投诉者,一次扣除奖金100元。
5、值班人员下班必须进行认真交接班,擅自离岗扣除当月奖金50元。
6、严谨窃听电话,工作中偶尔听到的也不泄露,如发生泄露通信机密及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影响者扣除奖金200元。
7、工作人员在机房值班时如发生重大障碍和事故未及时处理并上报者扣除奖金200元。 因服务质量多次被投诉者按医院规定处理。
六、电梯班
1、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扣除班长三个月岗位津贴,造成设备严重损坏者,视损失情况,参照使用年限和原价值进行赔偿。
2、维修管理人员具有对电梯司机管理的责任,值班期间坚守工作岗位,随时巡查,检查电梯司机服务态度、带牌上岗、卫生、安全等问题,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电梯司机脱岗等,视情况扣除当月奖金50元。
3、不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弄虚作假者发现一次,扣除奖金50元。
4、电梯司机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请提前请假。凡不遵守规定者每次扣除当月奖金或者工资50元。
5、因服务质量多次被投诉者按医院规定处理。
七、污水班
1、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坏,视损失情况,参照使用年限和原价值进行赔偿。
2、因管理出现漏洞,发生被盗丢失公共财产,扣除班长当月岗位津贴,值班人员因未尽职尽责,按丢失财产价值的20%进行赔偿
3、不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造成水质不合格排放,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
4、多次违反劳动纪律,造成污水超标排放,给医院造成重大影响者,按医院规定给予离岗教育。
5、不认真做好各项交接班记录,弄虚作假者发现一次,扣除奖金50元。
6、不遵守劳动纪律,迟到、早退、退岗者,发现一次扣除奖金50元。
八、木工班
1、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坏,视损失情况,参照使用年限和原价值进行赔偿。
2、因管理出现漏洞,发生被盗丢失公共财产,扣除班长当月岗位津贴,值班人员因未尽职尽责,按丢失财产价值的20%进行赔偿
3、不严格执行下修、下送制度,造成科室投诉者,每次扣除当事人将近100元。
4、不遵守劳动纪律,迟到、早退、退岗者,发现一次扣除奖金50元。
5、用原材料送人情者,发现一次扣除奖金200元,
6、因设备操作使用不当造成火灾,给医院造成重大影响者,按医院规定给予离岗教育。
7、严禁非本班组人员使用机械设备,凡擅自批准者,每次扣除当事人奖金200元。
第二篇: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部门的各项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追究到位,严明纪律,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校的各类安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卫生专干是常务负责人。对全校和各自分管区域的安全承担领导和督查责任。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余任课教师和操作人员为具体负责人。
二、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制。因渎职、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取消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评模和晋升职称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期末奖金。
三、伙食团的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安全负责领导为伙食团长、厨师长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保管、操作人员承担具体责任。
四、学生就餐时的安全负责领导为行政值周,具体责任人为值周教师、守卡人员。
五、学生上放学途中、下课期间和休息时的安全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其余相关人员为德育主任、行政值周、值周教师。
六、学生上课期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为任课教师,如空堂发生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承担全部责任,教学管理者承担相关责任。
七、学生就寝期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为值周教师、班主任。
八、学校设施设备和后勤场所安全负责领导为安全后勤处主任。
九、学校举行重大活动必需要有校长或副校长牵头组织,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相关处室领导、承办人和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
十、不服从上级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控、渎职、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若经哪位领导批准,由哪位领导承担主要责任,该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十一、如发生不可抗拒的安全事故,或当事人已采取合理、可行之手段仍无法避免事故的,不追究责任。
十二、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妥善处理,校长办公会根据事故大小,划分各责任人承担的比例,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