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材料填写说明
一、报送评审材料的基本内容
资格材料:材料目录,注明、“单位”、“主管部门”、“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送审专业系列、”“现职称”、“呈报职称”、“提供的具体材料”及“联系电话”。
1.申报材料需相关主管区局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1份,公示中应注明申报人员的姓名及拟申报资格。
2.省职称办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2份。
3.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如有必要需提供前一学历相关证书)。
4、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
5、聘任证书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
6.申报人员提供《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职称计算机证书复印件,免试者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上一年度任职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8.任职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评表1份。
9.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盖章。
10.提交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原件))。发表的著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1式1份。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1式1份;论文、著作以笔名发表的,需出具报社、出版社证明。论文、著作属于合著的应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
11.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继续教育,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专业技术培训、进修、考察、学术讲座、拓宽知识面等有效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途径视作继续教育。凡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都要达到相应的专业课和公修课合格考核要求。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在《继续教育证书》上予以登记并加盖公章。
12.初、中、高级人员提供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工作经历(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和工作业绩、成果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注明是
否属实并加盖印章。
13.《无锡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览表》、《无锡市申报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初、中、高级均20份),此表由申报人员单位以第三人称填写,并一律使用8K纸复印。
14.申报花名册。
15.并附免冠1寸近期正面照2张。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一)、报送的评审材料要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推荐和委托评审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实,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需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任现职以来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涉及到前一单位的业绩、材料,需加盖前一单位公章。另外要做好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认定工作。
(二)、将《申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送审材料目录》粘贴在各级申报材料档案袋的封面,“送审专业系列”指“机械”、“电子”、“化工”等大类。
(三)、报送的高级评审材料须分“第一分册”和“第二分册”两部分;分别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无锡市申报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复印件不装订,放申报材料表前面)。
(四)、报送的初、中级评审材料按照《申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送审材料目录》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览表》复印件不装订,放申报材料表前面)。
(五)、材料的规格、份数及投递时间严格按本通知的要求,凡不符合的不予受理。
(六)、评审材料由本人或呈报单位自留底稿。
第二篇:职称评审表填表说明
附件1
职称评审表填表说明
1、申报人员信息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上报省人才服务中心,经审核通过打印《一览表》后,再依据《一览表》填写职称评审相关表格。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2、申报材料中的“工作单位”必须使用法定全称,与所盖公章一致。“上级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栏不得填写内容和盖章。档案袋封面和《一览表》中“现所从事专业”与《呈报表》和《简表》中“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必须一致。
3、“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评审依据学历应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其他学历仅作参考。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xx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党校学历填写“中央(省、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xx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
4、“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年×月,×校×专业。
5、“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
到申报当年的年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19xx年x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5年,填1998.10/5,中间有间断,累计聘任3年,填1998.10/3。
6、“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7、“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不超过3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8、“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不超过3项;
(2)要填写发表在省级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4)“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
(5)“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9、“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期刊目录中用笔明确标记论文所在位置,并将论文所在页折角。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及用稿证明一律不予认可和受理。
10、填写表格一律用签字笔或钢笔(黑色或蓝黑墨水),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11、所有照片必须与职称申报系统上传照片同底,严禁粘贴打印机打印的照片。
12、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1)个人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所在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