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采购业务流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办公费用、合理采购办公用品,保障办公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部、采购部、办公室、需用办公用品的部门、主管副总以及总经理在办公用品
采购工作中分别承担相应责任,须及时处理流程中所负责的工作。
第二章 业务流程
第三条 提出办公用品需求申请
(1)需用办公用品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申请,报主管副总审核。
(2)办公用品需求申请经主管副总审核通过后,日常办公用品、小宗低价办公用品由主管副总安排办公室采购。
(3)办公室接到主管副总的指示后,进行询价;根据询价结果向财务部借款。
(4)财务部提供资金给办公室购买办公用品;办公室将购买的办公用品进行登记,并发放给需用办公用品的部门。
第四条 大宗、高价办公用品采购的审批
(1)办公用品需求申请经主管副总审核通过后,大宗、高价办公用品的采购由主管副总报给总经理审批。
(2)主管副总得到总经理的批文后,将批文返给提出申请部门;提出申请部门将批文提供给采购部,由采购部询价并根据询价编制资金需求申请。
(3)采购部将资金需求申请报主管副总审核;主管副总将通过审核的资金需求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大宗、高价办公用品的采购
(1)主管副总得到总经理对资金需求申请的批文后,返给采购部;采购部将批文提供给财务部,由财务部提供资金。
(2)采购部获得资金后,按批文实施采购。
(3)采购部将采购来的办公用品交给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登记造册,并将办公用品发放给需用办公用品的部门。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 财务部职责与权限
(1)提供采购办公用品所需资金;
(2)催办办公用品采购部门及时报帐。
第七条 采购部职责与权限
(1)大宗、高价办公用品的询价,并编制资金需求申请;
(2)大宗、高价办公用品的采购,并及时报帐;
(3)采购来的办公用品交给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八条 办公室职责与权限
第二篇: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洛阳润久置业有限公司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使办公文具用品管理制度化、合理化、节俭开支,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办公文具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即铅笔、刀片、胶水、曲别针、笔记本、打(复)印纸等;签字笔、电池等;剪刀、钉书机、计算器、u盘等。
第三条 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系个人使用保管用品。“部门领用”系本单位共同使用用品。
第四条 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各部(室)于每月x日提出文具用品申请,交办公室统一采购。
第五条 因工作特殊需要购置专用物品,先由本部(室)作出计划申请,负责人同意签字,经办公室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负责购置,登记、发放。
第六条 购置的物品,须经办公室验收核对入库,并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帐目。
第七条 管理消耗品文具必须以旧换新品,纯消耗品除外。
第八条 管理性文具用品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换新品,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或自购。
第九条 员工离职、调动等工作岗位调整时,必须首先清理交回有个人领取所使用的办公用具物品,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条 办公室每年要对办公用品领用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