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讲座稿(主持稿)

时间:2024.3.19

青春与法伴你行-----20xx年湟中一中法制讲座

清华大学支教老师:何乐迪

各位同学大家好。法律素质在现代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各种场合。作为一名中学生,具有基本的法律素质是走入社会的前提。所以今天借这个机会,我和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些中学生会遇到的法律问题

今天的讲座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是如何做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第二是做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应该注意那些细节问题。

PPT2 在讲座开始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个例子。

“某个周末,某小区内,三位初中生在小区的绿化广场上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到地上,重重地摔了下去。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急救车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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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案例中,我给同学们出两个思考题:

① 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

② 如果甲的行为违法,违反了什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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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首先,甲的行为造成了乙身体受到伤害,侵害了乙的健康,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他要承担系列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乙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照顾乙的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如果乙经过司法鉴定构成了伤残,甲还要承担乙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和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甲是一名未成年人,由他的监护人来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如果司法鉴定机构确定乙为重伤,甲的行为还触犯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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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简要地了解一下什么是“法”。有没有同学知道法字的繁体怎么写?它左边是三点水,右上角是廌,是传说中能够分辨是非曲直的一种独角兽,而下面是一个回去的去字。依据《说文解字》的解释,法,刑也。也就是说,法就是刑。平之如水,从水,也就是依它的三点水旁;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也就是这只独角兽可以驱除邪恶。对于法律就是刑法的概念,这是古代的理解。在刚才的例子中我们可以发现,法律已经不仅仅局限在刑的领域,还有很多民事的范畴,可以说,我们的生活中处处都有法,而法也有不同的形式。不管是限制犯罪的刑法、规制人与人关系和交易公平的民法、处理国家机构和人民关系的行政法还是调节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经济法,都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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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我们处于哪一种法律关系中,都要求我们要做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只有成为有法律素质的人,才能适用法律处理自己和周围的纠纷、保护自己的法律权益,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要做有法律素质的人,还要求我们在适当的时间和情况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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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做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

我首先想告诉大家的是:

1、什么样的人才算有法律素质?

同样的我也举几个例子。以前有个叫马加爵的人,相信大家都听说过。他在云南大学读书的时候杀了4个室友后逃逸,三个月后被逮捕判处死刑。当年逮捕他的通缉令贴满了全国的大街小巷,记得我当时还在读高中,我们学校门口就贴了很多他的通缉令。我要说的第二个人叫郑筱萸,当时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局长,复旦大学生物系毕业。他在职时,擅自降低审批药品标准,批准了多种假药的各生产,造成使用药品的多人死亡,07因受贿被判死刑。最后一个人人叫陈良宇,时任上海市委书记,涉及违规使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08年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所有,我认为有法律素质的人,并不是指他懂得多少法律知识。我国到前年9月为止,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229部国家法律、679部国务院通过的行政法规、8561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12000部行政规章,数以万计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所以,我们如果以一个人懂得多少法律知识来衡量这个人的法律素质有多高,那是错误的。有些人甚至能背很多法律条文,但他也可能会犯杀人、贪污等一些罪行。那么什么样的人才算是具有法律素质呢?我认为:他应该知道对生活中所发生的矛盾和纠纷、以及处理事务的原则,要依据法律、法规来办理。要明白以法律为准则,不能触犯法律的底线,在法律的范围内与违法行为作斗争。当然不是每个人都懂很多法律,但当你不懂得某方面法律法规时,你要知道求助于律师或去查找这方面的知识。因此,我认为: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是一个心中有法的人。只要人人心中有法,法制社会才有希望建立起来。

接下来,大家可能要问,我为什么要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

做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究竟有什么好处呢?对我们青少年来讲至少有二个好处:一可以保证你有一个更大的个人发展空间,二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权益保障。何谓更大的发展空间呢?这里给大家具几个例子。几年前我听说过一个案件:有个学生,他很勤奋,学习成绩也很好,他是从乡下考入一所省重点高中的尖子班。但天有不测风云,在读到高二时,却还经常遭到班上几个同学的侮辱,甚至殴打。就在他无法忍耐的情况下,有天下晚自习后,这个学生就到社会上邀集几人,把曾欺负他中的一个同学杀了。结果是这个本来还有一年就极有可能上所好大学有个好前程的学生变为了一个杀人犯,要在监狱里呆上半辈子以上了,那他还有一个广阔的个人发展空间吗?

又比如说,前年我在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实习的时候亲自接触的一个案子。两个年轻人,一个18岁、一个19岁一块儿在网吧上网。因为在网吧里走路的时候与另外一个上网的人有一点小摩擦,结果对方纠集了一大帮社会混混来找麻烦。两个年轻在还手的时候用刀把对方捅成了重伤。他们是怀揣恶意一定要伤害别人吗?不是,但是最终的结果是他们因为防卫过当要在牢里呆上3-10年的时间。当他们出来的时候已经年近三十,但别人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的时候,他们还得重头开始。

第二,一个具有法律素质的人一定可以享受到法制社会里给你带来的更多的社会保障。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一点的是:法律并不会完全保护一个好人,但它不会放过十恶不赥的恶人。因此,我们在走向法制社会的今天,当你或你的家人受到侵害或伤害时,你们应该首先想到的是寻求法律的保护。我在清华法律援助中心值班的时候接手过一个案子:一群农民工工程结束以后,老板没有结清工钱,就一直拖着。拖了大半年时间,三番五次的要就是不给。最后我们联系包工头、联系劳动部门,最后和解了。现在许多人有个误区,谈到法律就以为

要打官司,许多劳动方面的纠纷完全可实行不用花钱的仲裁,或是通过你的优势进行谈判。

最后一个例子离我又更近一点,但是是一个反面的例子。我同一个高中的师兄,比我早两年考上清华的化学系。本科毕业保送研究生。在读研究生的时候利用实验室的资源为一个企业打工。后来企业会越不肯付工资。他不甘心就这样被人骗了,但是又不敢告诉实验室的老师,怕学习对他进行处分,左右为难时只能找援助中心私下处理这件事。最终的结果当然不会很好。试想如果他心中有法会招来这哑巴亏吗?如果他在合法的框架内工作,就不会在遭受损失时无处申诉,也没有人能为他提供足够的全力保障。你有优良的学识、聪明的脑子,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取自己的成果,何必走弯路呢?这就是由于不按法律规则办事而断送自己的发展前途。

对于这些种种现象,作为我们青少年要树立法律意识,有保护好自己的意识,做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当然你要做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就必须有一个良好的行为习惯。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谈的第二个问题:

二、做一个有法律素质的人,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作为中学生,我们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12至18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怡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尽管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基本内容仍然可以分为两块,即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就二者的关系而言,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因此,青少年就可以理解到:宪法不仅是系统全面地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而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那我们首先来看看宪法中的基本常识:在宪法中涉及青少年最多的也是宪法的核心内容之一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人的主要合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5条第四款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其中包括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 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财产所有权、受教育权等等??

有了权利,那一定就要有义务,中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遵守宪法和法律、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依法服兵役和纳税、赡养父母等等??

这是宪法里对于公民权利义务比较笼统的规定,那落实到具体的法规上,首先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对青少年行为的约束内容。

(二)通过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可以帮助青少年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的初步形成。

《条例》是对有轻微违法的行为的人进行行政处理的行政性行为规范,《刑法》是对构成犯罪的人进行刑事处罚的刑事法律规范。两者的共同点是对违法犯罪的人追究责任,只不过《条例》和《刑法》所针对的行使处罚权的部门及程序、处罚对象、违法的轻重程度、处罚的轻重程度不同而已。通过学习《条例》和《刑法》,青少年可以初步认识和区分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合法行为,哪些行为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哪些行为又是法律、法规准许

乃至鼓励的。比如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等形式的寻衅滋事行为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而《刑法》规定寻衅滋事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又比如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刑法》规定有以上行为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不管你的行为到达哪一个层次,都有法律进行管制。那最好的躲避方法,也就是不要实施这些行为了。

我们是青少年,在法律上也有专门为青少年制定的规定。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刑法中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那么有没有哪位同学能够清楚的说出来刑法上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的规定告诉我们,犯罪时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年,为“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段。也就是他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只有触犯了刑法规定的8种法定罪名的,(也就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放火、贩卖毒品、投放危险物质和爆炸罪时),才承担刑事责任,被称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段;犯罪时年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进入“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相信在座的各位90%以上应该都已经年满14周岁,所以你们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

当然大家还知道正当防卫这个词语,什么叫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法犯罪的以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定罪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即使你未成年,你教唆一个和你一样的未成年人犯罪,也要承担从重处罚的责任。三思而后行,是每位同学都要记在心里的话。

除了要了解法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之外,我们还要需要学习《民法》,促进平等和契约观念(诚实信用)的形成。

民法一个重要的特点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地位的平等性。平等的主体在商品生产和交换的过程中,要取得对方的财产就必须支付相应对价,体现等价有偿的原则。契约各方在自愿的原则下按自己的意愿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契约必须遵守,契约即是交易各方间必须遵守的“法律”,这也是“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的体现。通过学习,我们的青少年将更好地理解和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契约必须遵守”的平等、守约思想。

民法上也有责任年纪的概念。10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对它人造成侵害的由其监护人负民事责任。同学们现在多数都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我们应当学习〈民法〉,〈民法〉和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婚姻、经济等方方面面,学好了民法才

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说了很多的法律规定,可能有些空虚,现在我在这里想讨论一下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这种情况在我们学校也在出现,学生宿舍、老师办公室频繁失窃,去年的模拟法庭活动之后,仍然有校园窃案出现。其次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逞英雄”,无所顾忌,不故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以为自己可以领导别人,想当老大,实际上不过是在虚度光阴。

(三)从犯罪年段年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四)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五)从犯罪身份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

对于在校学生而言,大家有的就是自己的时间、自己的青春。如何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大好光阴,正确对待社会和人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校能学到一技之长,进而进一步成长为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才,值得在座的每一个人认真思考。不少中学生,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就在于他们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充满义气、暴力等不该有的思想,发生纠纷以后不是通过正当途径来解决问题,而是通过武力等手段,最终导致双方聚集多人在一起相互斗殴,有的进行寻衅滋事,有的为了个人享乐进行盗窃、抢劫等犯罪,从而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败坏校园风气,他们的行为在给社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同时,也使自己和家庭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代价。纵观他们犯罪的过程,主要是人际交往过程发生毛病,所以,最后我再和大家探讨一些中学生人际交往与犯罪的话题,望能给各位带来一点点收获。

一、中学生人际交往及机制

交往对于任何现实的社会来说,如同吃饭、睡觉一样,无时无刻不在伴随着你。一个人可以不与他人交往而独立生存于世的情况是不可想象的,你们在座的各位同学有哪个说不与他人交往的?

那么,中学生通过日常的交往活动就会结成一种特殊的关系——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表现为人与人之间情感态度上的疏远紧密,经常听人说张三和李四关系好,我和他不怎

么样,就是这种情况,交往的结果就会形成一个社会群体。为什么学习好的同学经常在一起呢?因为他们通过交往形成了一个群体,努力学习的群体。为什么偷偷地到网吧上网的总是那几个同学呢?我看也是因为他们通过交往形成了一个好上网的群体。为什么有的同学打架,有的同学就积极参加呢,而有的同学就不去参加呢?因为参加的同学在交往中形成了一个群体,不愿参加的同学没有和他们形成一个群体。

二、不良个体交往与犯罪

不良群体常常和犯罪连接在一起。什么是不良个体呢?在犯罪学中,不良个体中能是存在反社会人格倾向的社会人,也就是说,一个人对各种社会行为准则和规范在心理、行为等方面的异常、变态、越轨,从而个人与社会直接处于不和谐、不平衡,甚至对立的状态。如,学校要求中学生遵守学校纪律,不得上网吧,而有这么一个学生,偏要偷偷地去网吧上网,这个学生就异常、越轨;中学生不许打架、盗窃,有这样一个学生不为什么事,就要捅其他学生几下,或将他人物品顺走,这个学生难道不是异常、越轨吗?这样的人就是属于不良个体。不良个体在我们学生中往往表现为:一是在认识水平上,以自我为中心,缺乏理想。有人认为我好歹考不上大学,现在就这么混混好了。但是,同学们,我希望你们了解一个社会事实,那就是在社会有地位的、有修养的人不一定都是在校学习最优秀的,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一定要有理想,理想说大了有点空,从具体到每一个个体的人,就是要有正确的人生目标,这个目标包括近期、中期、远期的目标,近期的目标对同学们而言,就是要遵守校级校规,遵守法律法规,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学到能对自己今后的工作和社会有用的本领。二是在知识内容上,对腐朽没落的负面文化信息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你叫他谈个花边新闻,他眉飞色舞;你叫他说怎样好好学习本领,将来怎样建设国家,他不感兴趣。三是在情感体验上,缺乏义务感、道德感、没有同情心,别人受难,他兴灾乐祸。别人比他强,他心生嫉妒。四在意志品质上往往为所欲为,放荡不羁,缺乏自控能力,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五是在个性倾向上,表现出非分的物欲、占有欲等等。下面举几个例子说明一下:

1、有一个17岁的张某喜欢上网,在网吧结识王某。有一天,两人一起上网到很晚,王某就邀请张某住到他家里,晚上张某见家里大人不在家,就趁朋友睡着后将他的父母的金首饰、手机等东西悄悄偷走,然后拿到外面变卖现金后自己花用。这是什么情况?这就是我上面讲的不良个体第五种表现形式——非分的物欲,结果是怎么样呢?公安机关很容易就排查到是张某所偷,移送到检察机关后被以盗窃罪向法院起诉,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罚金2000元,并赔偿王某家的所有损失。非分所得不仅没有得到,而且还获得了牢狱之苦,更为自己今后的人生添上了一笔难以抹去的污点。这主要是过分占有欲和物欲产生的结果。

2、刘某今年16岁,江苏苏北某县人,跟随父亲到外地打工。在某中学借读。在学校期间,因一件小事和一个同学产生了矛盾,二人发生争吵,继而刘某对该同学心生怨恨之心。一天,他从一个录像上看到放火行为,竟然心生歹念,也想学着录像中的行为去报复同学,于是就在一天晚上带上打火机等摸到同学家门口放起火来,后来因火情及时发现被扑灭没有得逞。这种行为就是缺乏自控力,结果怎么样?结果当然是犯罪,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而这六年本来是应当在美丽的校园中与同学们一起度过的,就是因为缺乏自控能力而不得不在监狱中度过。

因此,我们在座的中学生,要有交往的意识,但是切忌要注意,不要与不良个体去进行交往或者要少交往,在人际交往中要特别注重对自己控制力的培养,特别要注意以下情况发生:

一是“义气”第一。青少年犯罪的人是从所谓的“交情”出发,认为“江湖义气才够朋友”、“割头不换、两肋插刀才算友谊”。在这种义气观念指导下,有些人走入犯罪道路。如,某学校的一个学生孙某,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被学校开除,后辍学在家无所事事,一天,有一个社会青年中午喊他到外面去玩玩,同去的还有另外一个学生周某。在一个偏僻的弄堂

里,他们看到迎面走来了三个中学生模样的人,这个社会青年于是就提出要敲诈三个学生钱,并要孙某和周某一同参与,周某知道这是违法犯罪行为,一边拒绝一边就离开了。而孙某觉得不参加属于不讲“义气”,不够朋友,于是就和这个社会青年一起拦住这三个学生。他们用匕首将三个学生逼住,喝令三个学生交出身上的钱物,三个学生不肯,他们就一人拿刀威胁,一人上前搜身,后来共抢到100元不到,得款后还大摇大摆到附近的一个小饭店吃了一顿饭,三个学生被抢后迅速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迅速行动,在二人还在小饭店大吃大喝时就将二人抓获。虽然不到100元,但是由于抢劫属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二人是用暴力、胁迫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按照刑罚规定最低法定刑也要判处3年以上刑罚,也就是要坐3年以上牢。后来,检察机关将该案起诉到法院,这个社会青年被判有期徒刑4年,而孙某也因为讲“义气”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这个真实的案例,每年都在发生,虽然发生在不同的个体身上,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大多是青少年,大多是不讲原则、不讲是非的进行“讲义气”,对此,我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

二是追求生活刺激。还有一些青少年,他们在生活中无所追求,无所事事,以追求刺激为乐趣,有的甚至不为耻,反以为荣,愚蠢妄知地“恶作剧”。如在汽车上向路边行人吐痰,从自己住的房子里向外随意乱仍垃圾,还有的把别人的书包等物件投到河里,有的随意殴打学生,向学生强拿硬要少量现金,或叫学生买包烟,请吃饭等。这些情况大家一定要警惕。因为这种情况弄不好就要犯罪,就要坐牢。如果在座有的同学有这样的恶习,我劝你们赶快改正,不然到那时后悔就晚了。因为法律规定: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属于寻衅滋事犯罪,不管是谁,只要触犯刑法规定,该逮捕的逮捕,该判刑的判刑。比如说你有事没事向学生要个十元八元的,或叫学生请吃顿饭,或叫学生买包烟给其抽,结果怎么样呢?构成犯罪这个罪名就是寻衅滋事罪。什么叫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表现形式有下列四个行为之一的就犯该罪了:(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取乐,或一次殴打他人致轻伤等;(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的。所以,对照以上四种情形,希望同学们严格约束知己的言行,只有经常性地对自己进行约束,才会逐渐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也才能使自己走好今后每一步。寻衅滋事是中学生经常出现的情况,我知道初中有学生到二小的门口去找那边学生的麻烦的。大家都觉得这是小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就是问别人要个钱,如果出了问题还给别人就行了。殊不知,你在要钱的时候就已经触犯了法律,即使你赔偿再多的物质也不可能抹杀你违法的行为。等你后悔的时候就来不及了。

三是虚荣为先。一些学生追求名牌,爱慕虚荣,贪图享受,缺乏吃苦耐劳精神,热也不行,冷也不行,学校规定穿校服,他们就比鞋子、手机是不是名牌,或者谁的的名牌更好一些,追逐的是豪华生活,星级享受。下课后聚在一起,讨论的不是功课和难题,而是一个个脱口而出的名牌,“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已经成了老爷爷老奶奶口中不可思议的故事,“俭朴”这个词语也老老实实在新华字典中扎根。不相信?事实摆在眼前。据报道:一个父亲下岗的某职高学生,为了虚荣就与同学攀比,强迫其父母借钱为其买皮鞋、买西服。爱慕虚荣的后果是什么?跟你们讲一组数据就知道了。据某地区对近二年青少年犯罪调查的统计,在100名青少年犯罪中,因为爱慕虚荣、追求享受而进行偷窃、抢劫的等犯罪的有55人,比例高达百分之五十五。因此,如果在人际交往中,交往对象是爱慕虚荣的不良个体,如果再没有一定的控制能力和鉴别能力,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对你们中学生来说,不良群体发生犯罪的主要有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关于寻衅滋事犯罪,我在前面已讲过,在这里不再重复了。关于聚众斗殴罪,我国《刑法》第292条是这样规定的,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其他不正当目的而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斗殴的行为。行为

人的动机一般是出于哥们“义气”,“帮伙利益高于一切”,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为了一点小事报私仇或都为了在某一区域打出威风,称王称霸,通过在首要分子的纠集下,通常一般纠集三人以上,对对方不特定的人进行斗殴的,如果双方都有三人以上,相互都有斗殴故意的,双方都按聚众斗殴罪论处,一般聚众斗殴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械等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还要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罚,最高刑可达死刑。本学期在高一年级发生的群殴事件,我希望当时人现在再认真反思一下。如果双方都有预谋,那是聚众斗殴;如果只有一方有预谋,那是故意伤害,不管是那一种,你有多少能力承担起你的能力。今天校规的处罚实际上是帮你规避了法律上的责任,那当你走出校园的时候你还能不能想现在这么幸运。当你走进监狱的那一刻,你脑子里会在想什么。如果不想坐在铁窗里想,那就从现在开始想吧。 通过以上的案例,我希望在座的的每个学生都应吸取教训,尤其是曾经违反或正在违反校纪校规的同学,是否应作出必要的反思呢?我想,每个同学都应从中吸取教训。

首先,广大同学应认真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提高自我控制的能力。既要学会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也要懂得如何遵纪守法,要争做遵守校纪校规的好学生。对于一些腐朽思想和歪风邪气要自觉加以抵制,要远离一些低级庸俗的书刊与影视锐头,要与不良个体及不良群体之间保持距离。可以这么讲,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如何,品德素质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民族的未来,也关系到自己的未来。因此,希望同学们在校期间能够服从学校管理,学习相关法律,培养高尚的情操,树立远大的理想,为我国法治化进程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希望我们每一位同学能主动多与家长进行沟通。你们正出于由少年到青年的关键成长时期,最容易产生感情上的困惑和心理上的挫折感。这就需要取得父母理解,使他们了解你们日益强烈的独立意识和独立人格的发展需求,在成长过程中获得父母热情的关怀,获得心理安全感。从某种程度上说,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屏障,家庭教育是青少年教育的第一阵地,父母则是你们最直接的老师,在与父母的交流沟通中,一方面,可以与父母互相纠正不良的行为习惯,另一方面,有了父母的耐心诱导和言传身教,我们也能增强抵御外来恶习影响的能力。

最后我希望你们要多和学校老师加强联系。我相信每个老师都有这个共同想法。遇到困难和挫折,我希望你们及时找到老师进行倾诉,将自己的困惑和不解告诉老师,由于老师比你们年长,很多方面的事情也比你们经历的多,肯定能够对你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的教育,也一定能使你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与法制观,懂得自高、自爱、自重、自警。

今天的讲座主体内容就暂时到此,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欢迎大家来和我讨论。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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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主持稿(参考)尊敬的各位家长,大家好!我是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学校感谢家长的到来,以及对我校教学工作的支持,什么是支持呢?我们从小地方做起,遵守会场秩序开始1、请家长将手机调到震动或无声状态,给10秒钟准备,(…

教育专家讲座主持稿范文

教育专家讲座主持稿范文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下午好这两天的冷空气让我们感受到了春寒料峭但是我们现在的会场却春意盎然我们满怀热情地聚在一起为自己的个人素质提升专业成长汲取必须的养分在我们每一个教师的心中或多或少地...

讲座主持稿

第一讲走进根文化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众所周知国学经典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根文化她剔除了几千年来中国封建文化的流毒和糟粕统揽阴阳包罗万象根文化是中国哲学艺术政治科学医学等子文化的母亲文化是最具有生命力包容力亲和力渗透...

讲座主持稿范例

我们的讲座马上就要开始请您将手机调至静音或者关闭您的手机谢谢您的合作1830尊敬的各位来宾亲爱的同学们欢迎作客第期讲坛本期讲座的主题是介绍范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源远流长历数千年而延绵不绝他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

专家讲座主持词

专家讲座主持词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同仁大家上午好在这深秋丰收的季节里我们感染科和葛兰素史克公司合作举办了今天的肝病治疗新进展讲座在这里对大家百忙之中牺牲宝贵的休息时间来参加今天的讲座表示最由衷的感谢对大家的到场表...

讲座主持词

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讲座会主持词尊敬的唐老师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下午好按照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环节的安排我们荣幸地邀请到市委党校教研室主任咸阳市三五人才唐爱玲教授来为大家作提高工作...

讲座主持稿20xx.9.13

各位同学大家晚上好欢迎大家来到恒智文都考研大讲堂我是今天现场的主持人首先我代表恒智文都全体工作人员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最真挚的感谢和最热烈的欢迎每位同学都拿到了一份文都教育集团考研会员调查问卷请同学们认真填写以便文...

法律知识讲座主持词

法律知识讲座主持词各位领导姐妹们今年是我国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我县各级妇女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水平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县妇联决定组织举办这次全县妇女干部法制讲座这...

教育专家讲座的主持词例文

教育专家讲座的主持词例文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下午好这两天的冷空气让我们感受到了春寒料峭但是我们现在的会场却春意盎然我们满怀热情地聚在一起为自己的个人素质提升专业成长汲取必须的养分在我们每一个教师的心中或多或少...

讲座主持稿(4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