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
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
东检捕审〔2013〕00号
本院20xx年2月23日收到南粤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东公刑提捕字(2013)226号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小明、刘小严涉嫌敲诈勒索罪、张小明涉嫌故意伤害罪、刘建平涉嫌窝藏、包庇罪的文书及案卷材料、证据后,承办人助理检察员张小玲审阅了案卷,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核实了有关证据,现依法对本案审查完毕。
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一)犯罪嫌疑人张小明,曾用名:无,绰号:无,男,21岁,19xx年11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固定工作,住南粤市东湖区沿湖路123号。20xx年1月23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东湖区看守所。
父亲,张国成,母亲李秀梅。
19xx年-20xx年再沿湖路小学;20xx年-20xx年再南粤市第六中学;20xx年至今在家没固定工作,有时帮人打工。 前科:20xx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东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二)犯罪嫌疑人,曾用名:无,绰号:无,男,24岁,19xx年4月1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个体户,住南粤市东湖区柳村路158-23号。20xx年2月11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南粤市监管医院。
家庭情况不详;
19xx年-20xx年沿湖路小学;20xx年-20xx年南粤市第六中学;20xx年至20xx年外出打工;20xx年至今开士多店。
严重疾病:20xx年1月23日晚脾破裂,南粤市监管医院证明其不适合羁押。 (三)犯罪嫌疑人刘小严,曾用名:无,绰号:无,男, 19xx年1月15日出生(未成年),汉族,初中文化,南粤市职业学校学生,住南粤市秀亭区杨树村五组。20xx年1月26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东湖区看守所。 父亲刘建平,南粤市外机械修造厂工人;母亲,李菊,在家务农;大哥刘忠严,外出打工。
20xx年-20xx年在十四路小学;20xx年-20xx年在南粤市第十一中学;20xx年9月至今在南粤市职业学校读书。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