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简化护照签发流程
据悉,为进一步适应“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加快推进新疆改革开放,在总结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三地州普通护照签发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近日,自治区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快普通护照管理改革,依法全面实施统一的普通护照签发管理政策,所有居民申请普通护照政策一致,同时规范和简化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满足各族群众正常合法出入境需求。
公安机关坚持依法签发。
申请普通护照的居民,除提交户口簿、二代身份证等有关身份证明资料外,还有什么其他要求呢?
出国旅游的:需提交旅行社开具的关于旅游服务费用凭证的#5@p
出国探亲访友的:需提交境外亲属或友人的境外身份证复印件
出国从事商务活动的:需提交所属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公司机构代码证、公司派遣函等(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出国留学的:需提交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国外正规高等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其他因私事由申请普通护照的,需提交与之相应的证明材料。
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人员不予签发护照。
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规范程序、简化手续,不断增设办公场所,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做好咨询解答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居民#b@2申请。
公安机关表示,这是一项长期政策,居民可根据需要随时申请办理普通护照,不必扎堆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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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石河子等三地的居民办理旅游护照可以自行保管。
从石河子市公安局新闻办获悉,经自治区公安厅报请公安部、中央批准,今年5 月起在石河子试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护照政策签发管理工作的意见》。“经过两个月的磨合试行,从7 月起正式启动执行新政策。”石河子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
沈茜说。另据了解,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及克拉玛依市也列入了此次试点范围。
据介绍,办理护照政策调整后简化了部分申请条件。比如,凡是这三地的居民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只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所有申领出入境证件的居民必须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意见以及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关的材料。
同时,根据不同出国目的也有相应调整。一是出国探亲访友的,须提交境外亲属或友人的境外身份证件复印件,取消了原先境外亲属或友人的邀请函和邮寄的信封以及邀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的翻译件;二是出国旅游的,须提交施行社开具的关于旅游服务费用凭证的#5@p,取消了原先的旅游全额#5@p,并且可以将护照直接寄给申请人,不用再向旅行社交纳押金;三是出国商务的,须提交所属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公司机构代码证、公司派遣函等,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仅限本人),取消了提交公司税务登记证和给员工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四是出国留学的,须提交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国外正规高等学校的学校录取通知书(读小学、中学的除外),取消了留学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
另外,今后这三地居民办理的所有旅游护照可以自行保管。已经办理过旅游护照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公安部门领回护照。
第二篇:申请换发护照流程
申请换发护照服务指南
一、办理条件
1、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驻地部队现役人员、在我市暂住的华侨。
2、在武汉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且需换发普通护照的非武汉市户籍的内地居民(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3、持照人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关证明,经公安机关认可的,方可予以换发。
4、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5、申请人因手指伤病,原护照没有采集指纹,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6、持照人户口簿的姓名、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7、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手续
(一)办理流程
领表-----照相-----填表-----预审-----取号-----提交申请-----领取回执
-----缴费-----邮寄(自选)-----领证
(二)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均为A4规格纸张)
1、《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1份。(请用黑色墨水水笔或钢笔填写);
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根据证件制作的要求,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经过受理机关培训的照相点进行数码照相(名称及地点详见附表);
3、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交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军官证等)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户口簿应复印首页、本人资料页
及变更页,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以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陪同的或未到的一方监护人可允许单独另附同意书原件。父母离异的可由抚养方出具同意书,但须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盖有民政局公章的离婚协议书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华侨需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换发普通护照的非本市户籍地的内地居民(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需交验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省内户籍人员的二代证照片已上传到户政网上的,亦可不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应复印首页、本人资料页及变更页,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暂住证明或已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能够证明监护关系成立的同一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以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陪同的或未到的一方监护人可允许单独另附同意书原件。父母离异的可由抚养方出具同意书,但须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盖有民政局公章的离婚协议书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工作人员均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属单位或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非武汉市户口的湖北省内常住户口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由备案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居住地工作满1年(含)以上的证明。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干部;各级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中层以上人员;部分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及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现役军人;其他各级部门认为需要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管理报送备案的人员。
6、交验原护照并提交护照资料页、签证页的复印件,已经超出有效期的护照的可不提交。
7、以劳务为由申请护照需提交已加盖意见的外派劳务人员招收申请备案表。
8、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1、本处(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C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六9:00—16:00,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沌口开发区、蔡甸、新洲、东西湖、洪山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江岸、江汉、硚口、武昌、青山、汉阳、江夏、黄陂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可就近在上述#b@2窗口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长航、民航、铁路的员工须到各自系统的公安分局办理,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b@2时限
1、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及华侨#b@2时限:换发护照12日。
2、非武汉市常住户口内地户口居民#b@2时限:换发护照30日。
3、户籍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来本地需要函查的;其他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b@2时限内。
4、加急情形: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办理的,经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是指: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出国奔丧需提交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探望危重病人需提交病情诊断证明);
(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需提交国外入学通知书以证明距开学日期不足30日);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需提交有效入境许可或签证);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五、收费标准:失效重新申请或换发200元/本;加注:20元/项。
六、咨询、预约取号电话: 027-12580(预约#b@2可优先预审和受理)
七、监督电话:027-85395382
八、互联网址:www.http://www. 附:武汉市出国(境)数码照相点
《武汉市出国(境)数码照相点》
除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及分局出入境受理点可照相外,市民还可到以下照相点照取出入境证件照片:
九、《普通护照申请表》、《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等文档可登陆出入境www.网站下载,也可到各出入境受理窗口免费领取。 公安机关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2、一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二○一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