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定电话:0558-8135555
宴 会 确 认 单
感谢您选择富丽华·华膳楼酒店作为宴会安排的地点,为确保宴会接待品质,切实维护双方的合作利益,经友好磋商,达成如下协议:
主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宴会日期: 年 月 日 时
宴会形式:
□婚 宴:新郎姓名 新娘姓名
□喜面宴:男方姓名 女方姓名 喜得(千金/贵子) □生日宴:寿星姓名 寿星年龄 性别 □商务宴:主办单位 宴会负责人
宴会标准: 元/席(10位/席)
预定席位: 席 其中清真席: 席 备用席数: 席 水牌内容: 预付定金: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 元 结账方式: 备 注: 服务条款
非常感谢您选择本酒店作为您宴会的主办场所,为了更好的服务您的宴会接待,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及注意事项:
☆您自带的酒水,食品,饮料等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酒店不承担任何责任。 ☆您的宴会所订的标准,桌数,时间,地点以及特殊要求等如有变更,请您提
前三天告知预订部或宴会接洽人。
☆宴会所定的菜品标准为净价,不含酒水,免服务费,不参与任何优惠活动。 ☆婚宴定金按总金额的10%收取,若婚宴自行取消,定金不予退还,婚宴定金
交付后,请予一周内与宴会接洽人落实所有婚宴细节,以便酒店提早安排。 ☆您的宴会10桌以上预定只限备一桌(依次类推)。
☆用餐当天,若实际宴请桌数未能达成预定桌数,则仍按预定桌数收取费用,
客人可于三日内根据剩余桌数进行消费。
☆您的宴会所有款项必须在当天一次性结清。
预定电话:0558-8135555 ☆宴会场地禁止放冷烟火。
☆酒店所提供的各项优惠条款,如有调换或额外增加条件按实际发生额收取差
价。
☆宴会结束时间为下午的15:00及晚上的21:00。
☆酒店非一次性用品和酒店赠品谢绝宾客带走或者损坏,如出现损坏酒店物品
及公共设施行为,您需按照酒店定价赔偿。
☆布置场地须经宴会主管部门同意,未经允许不得在酒店墙壁上乱挂,乱贴,
否则将按酒店规定向您收取相关费用。您在酒店布置场地时,如雇佣婚庆公司布置场地,需告知婚庆公司向甲方支付叁百元布场费(如有大型的灯光,接线施工费用按五百元标准收取)。 增值服务
☆酒店免费提供指示牌使用。
☆酒店免费提供新娘换衣间。
☆酒店免费提供婚礼顾问服务。
☆免费提供音响、话筒。
如您接受上述条款,请予签署,以示确认。真诚希望能为您提供最优质的 服务,并谨此致意!
主办方代表签署 酒店经办人签署
酒店方代表确认
注:此确认单一式二份,主办方、酒店方各执一份。
第二篇:宴席确认单
宴席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