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小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要求和制度 学校是推广普通话和教学规范化文字的重要基地。为了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使之更好地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基本要求。
一、学校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
二、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使用规范字和讲普通话,并学习、掌握国家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每学期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三、师生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有较高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学校和班级设立推普活动小组,做到定人、定时、定点、定主题地开展活动。
四、各科教学均重视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把学生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各科教师在教学中都要正确使用规范字,切实掌握《简化字总表》,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汉字规范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都应该讲普通话,书面作业和试卷书写用字应该规范。
五、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把普通话合格纳入教师业务考核、资格认定的内容,并作为聘用、晋升和评优的条件,记入业务档案。各科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标准,语文学科教师达到二级甲等。
六、在各科教学和学校一切集体活动中,教师、学生都必须使用普通话。全校师生要逐步做到在校内外一切场合都说普通话。
七、各科教师在教学中都要正确使用规范汉字,切实掌握《简化字总表》,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汉字规范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对学生书写的不规范字要加以纠正。
八、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要经常化并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教育效果。各班结合日常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课外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的学习与活动。每学期组织1-2次全校性的竞赛、评比活动,以提高师生使用规范化语言文字的能力和自觉性。
九、加强普通话教学法和口语教学法的研究,切实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加强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化的教学和训练,严格考核制度。语文学科考试、测验应将用字是否规范列为评分标准。应把用字规范和普通话进行教学的情况作为评课和衡量教师业务能力的标准之一,作为学生评优的条件之一,建立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制度。
十、学校校园公共用字(包括宣传栏宣传标语、永久性牌匾、布告栏、黑板报、板书、教案、作业、证书、文件等告示性、标示性文字)必须使用规范字,不得使用已经简化的繁体字和已淘汰的异体字,要消灭错别字、杜绝生造字。
十一、定期对教师进行有关语言文字知识的培训和辅导。坚持和继续探索行之有效的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方法。
丰小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要求
一、 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
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二、 教师上课板书及教学用语要求:
1、板书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教学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三、教师课外辅导时板书及教学用语要求:
1、辅导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 课后辅导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四、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批改作业、书写评语时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五、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时工作用语和交流材料要求:教师参加教研活动室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所用文字材料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说明:“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具体是指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专任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
第二篇:推广普通话制度
边家庄小学推广普通话
和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国家提出的新世纪“普通话初步普及”的目标,积极有效地开展我校普通话推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特制定以下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管理制度:
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师生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意识。
二、学校领导每学期要召开1~2次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普通话推广和规范用字工作,将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工作内容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
三、认真策划、组织一年一度“推普周”系列活动,并将这项活动常规化。年度“推普周”常规活动内容如下:
1.学校主管行政领导和推普领导小组对校园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议。
2. 教务处组织学生开展年度推普的问卷调查。
3.语文教研组组织学生开展校园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的专题调研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
4.教导处、德育处认真动员和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鼓励学生在家庭、社会讲
普通话,用规范字,营造浓郁的“推普”氛围。学校要大力表彰在“推普周”活动中做出成绩的教师和学生。通过“推普周”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我校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的工作。
四、学校语文教师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教辅人员必达到三级甲等。
五、加强普通话达标后的“测后管理”,引导和鼓励教师自觉地把普通话作为自己的职业语言,加强教师的常规培训,不断提高普通话和规范用字水平。
六、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对标牌、公文、印章、内部文件、教案、板书、课件、作业批改记录、学习笔记不能使用不规范字和错别字及二简字(教学需要除外),违反规定要限期整改。
七、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制定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
八、办公楼、教学楼、阅览室等公共场所必须设置“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
九、规范档案管理。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资料要全部及时入档,并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是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师生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师生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上制度,
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