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大京团字[2006]20号
关于开展“寻访青春榜样,评选青年
学生之星”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校学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各有关单位:
10月至12月,共青团北京市委、北京市学联开展“寻访青春榜样——评选优秀青年学生”的活动,活动重点开展首都高校“自强之星、志愿之星、创意之星、文体之星”的评选。为搞好我校学生的参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口号
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昂扬向上的青春风采,树立我校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时代形象,通过评选一批在自立自强、创新创意、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等方面的优秀典型,为我校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
本次活动的口号是“增强爱校情怀、寻访青春榜样、争当和谐先锋”。
二、活动时间
1
20xx年10月23日至12月9日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政策,遵纪守法,热爱首都,热爱学校。
2.我校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公益志愿团体或个人。
3.参评自强之星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1)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2)有较长时间的勤工助学经历,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或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典型、突出。
4.参评志愿之星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志愿服务中体现出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无私的奉献精神,能够长期坚持志愿服务,服务热情周到,受到好评。
(2)为推动奥运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须报名奥运会、残奥会赛会志愿者)。
5.参评创意之星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创意设计领域积极实践,获得过一定成绩,创造出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本人较有代表性的创意设计。有专业教师的推荐函。
6.参评文体之星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繁荣校园文化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团体,在文艺、体育有相关特长,并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优秀个人。
(2)在学生群体中有较强影响力,并有典型品牌活动为支撑的 2
学生团体优先考虑。
四、实施步骤
1.学院推荐,产生校级“自强之星”、“创意之星”、“志愿之星”、“文体之星”候选人。自10月23日起至11月3日为学生自主申报、互相推荐、学院审查推荐期。在申报推荐的基础上,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推荐“自强之星”、“创意之星”、“志愿之星”、“文体之星”各一名。校学生会、校艺术团、校学生团体联合会可另行申报推荐。推荐人员名单和相关资料请于11月3日下午5:30之前报送校团委。
2.网络投票。在各学院和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校团委组织人员对“自强之星”、“创意之星”、“志愿之星”、“文体之星”进行评选,每“星”初评确定四名候选人,并将有关信息发布在占座网()上。自11月6日零时起至11月14日24时,全校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3.产生我校 “自强之星”、“创意之星”、“志愿之星”、“文体之星”。网络投票结束后,校团委将组织评审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网络投票结果,于11月17日最后确定我校青年学生“自强之星”、“创意之星”、“志愿之星”、“文体之星”,择优推荐参加首都优秀青年学生典型的选拔。
五、几点说明和要求
1.材料要求
申报推荐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不少于3000字事迹材料一份;
(2)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3)候选人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生活照片一张,如有能够 3
反映候选人先进事迹的照片、录像、报纸等资料可一并报送;
(4)各学院团委提供600字左右的考察推报意见;
(5)事迹材料、推荐意见均需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版。
2.此项活动反映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入挖掘,努力塑造典型,把它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加以落实。
3.各学院在工作中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推荐工作。
4.学校将对评选出的“青年学生之星”进行表彰和宣传,进一步优化我校育人机制和育人氛围。
特此通知
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委员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寻找青春榜样△ 活动 通知
抄报:校领导
抄送: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党总支,教务处,研究生
院
团委办公室 20xx年10月21日印发 4
第二篇:关于开展连云港市“我们身边的十大青春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连云港市委员会 文件 连云港市青年联合会
团连联发?20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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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连云港市
“我们身边的十大青春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开发区团工委、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科教创业园区)团委,市各直属团组织,各省部属驻连单位团组织:
为大力宣传在连云港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青年典型,集中展示新时期港城青年的崭新精神风貌,进一步优化青年人才成长环境,激励广大青年以先进为榜样,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建功成才,在国际性海港中心城市建设的火热实践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团市委、市青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我们身边的十大青春榜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表彰宣传在推动连云港社会进步、努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和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青年典型,激励全市广大 - 1 -
青年创业、创新、创优,为我市加快沿海崛起、实现新的跨越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标准
1、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19xx年1月1日至19xx年1月1日期间出生),在连云港市(含县区)工作的青年(包括在连云港市领取暂住证、就业许可证,并在连云港市从事合法生产经营18个月以上的非连云港市户籍外来青年);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创新实践、勇于开拓,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3、在本地区、本系统或本单位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对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
4、是本地区、本系统或本单位宣传推广的先进典型,被社会关注和认同,对广大青少年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三、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青团连云港市委员会、连云港市青年联合会主办。评选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评选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宣传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四、评选程序
(一)推报审核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召开协调会,部署、落实推选工作。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各有关部门在先行开展评选或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根据评选要求,择优做好推荐工作,推荐优秀青年人数为1-2名。同时也鼓励社会青年开展自荐,充分发动群众联名推荐。评选组委会根据推荐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筛选出一定数量的提名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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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产生办法:
(1)推荐
组织推荐:以各团县(区)委、各县(区)青年联合会、大中专院校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和各市直单位团委(团工委)为单位推选;由市青联、各主要青年社团和网络青年组织推选。
群众推荐:由十名以上群众代表联名推荐。
自荐:积极鼓励广大优秀青年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自荐。考察方式另定。
(2)审核
组织推荐的,由推荐单位做好有关资格审查,包括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形成600字的考察推报意见,并加盖公章。
群众推荐的,应由群众代表填写推报理由,并亲笔签名。
推报材料要提供纪检(限党员和公务员)、公安和计划生育部门的书面证明;须填写登记表一式二份,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2000字的事迹材料和500字的事迹简介;提供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2张、工作照片5张。登记表、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需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所在行业的县级以上主管或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县级团委或青联复审盖章,方为有效。推荐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于新闻人物,需提供文字、影音资料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书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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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选经评选组委会最终审核通过确定为初步候选人。
(二)初评阶段(4月16日至4月20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参选人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参选人的事迹情况,并考虑参选人的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通过组织无记名投票等方式,产生20名正式候选人。
(三)评选阶段(4月21日至4月29日)
1、公示考察。通过各类新闻媒体把20名候选人及其事迹材料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对参选人有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证,并将查证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确定。对经查证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空余名额不再递补。
2、投票决选。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投票方式和途径,征集群众投票。组委会结合事迹材料、考察情况、群众投票和综合测评结果,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我们身边的十大青春榜样”,其余人选授予“我们身边的十大青春榜样”提名奖。
3、表彰宣传。向社会公布“我们身边的十大青春榜样”评选结果,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宣传。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参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同时,要充分利用推荐参选人、开展有关评选活动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活动。
(二)严格把关,认真推报。各地区、各单位要对推报的参选 - 4 -
人进行全面考察,听取参选人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确保真正优秀的青年脱颖而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区、各单位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候选人的事迹进行全方位宣传。适时组织候选人开展公益宣传活动,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我们身边的十大青春榜样”评选,使评选活动深入人心,取得良好的社会成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浦区苍梧路36号(振兴学生公寓)3号楼626室,团市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85489065 邮政编码:222000
传 真:85413632 电子信箱:39287132@qq.com
联 系 人:刘 磊 138xxxxxxxx(691061)
附件:1、连云港市“我们身边的十大青春榜样” 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2、连云港市“我们身边的十大青春榜样”评选活动候选人事迹材料样本。
团 市 委 市 青 联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评选 十大青春榜样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团省委办公室、省青联秘书处
共青团连云港市委办公室 20xx年4月1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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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连云港市“我们身边的十大青春榜样”
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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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连云港市“我们身边的十大青春榜样”评选活动候选
人事迹报材料样本
×××同志事迹简介
正文(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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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事迹简介
正文(2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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