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mall海港城
创
业
项
目
公
益
资
助
金
协
议
MOmall海港城创业项目公益资助金协议
甲方:宜宾海港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MOmall海港城)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MOmall海港城举办的“全民创业季”公
益活动中有关公益资助金拨付和使用事宜签订本协议。协议约定如下:
第一条 资助背景
1. 甲方是工商行政部门审批的正规企业;通过项目申请、项目审核、
项目评分,项目监督四个环节选拔出具有社会性、创新性、持续性的优秀
公益项目。
2. 乙方是接受甲方提供公益资助金的优秀创业项目团队,其在公益项
目【MOmall海港城】范围内开展指定的相关创业活动。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拨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公益资助金,由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支配使用。
2.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提出查询公益资助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
出意见和建议,且对公益资助金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本协议的约定拥有最
终解释权。
3.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资助资金的情况进行审计,并决定审计的具体
内容和形式。如乙方未按协议约定使用公益资助金或者有其他违反本协议,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
乙方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的15日内退还已拨付的公益资助金及其产生的全部收益。
4.甲方有权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此次公益资助活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依法管理甲方的公益资助金,保证公益资助金的合法、合理使用。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公益资助金应当按照以下条例使用:
(1)在公益项目开展的指定地区进行该公益项目的创业项目启动、宣传以及组织实施活动。
(2)在公益项目开展的指定地区开展其他符合“MOmall海港城”项目宗旨的其它创业活动。
3.乙方在收到甲方公益资助金使用、管理情况提出的查询要求时,应当及时如实答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支出明细的财务票据。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及其原始资助金发起人的资助进行宣传,并在使用甲方公益资助金的过程中,有义务说明公益资助金来源于甲方的资助。
5.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乙方使用公益资助金情况的公益成果评估报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乙方对公益资助金的使用违反本协议规定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收到甲方终止协议和回收公益资助金通知后的30日内,退还全部已拨付公益资助金及其产生的全部收益。
第五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未达成一致,任
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相关内容或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宜宾海港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部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
创业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扶持大学生创业合作协议(体验型创业项目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扶持大学生创业合作协议
(体验型创业项目用)
甲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创业指导委员会
乙方: (被扶持创业项目、团队名称或个人)
甲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创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专门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团队提供创业服务和场地管理的机构。乙方是申请在大学生创业体验基地创业的团队或个人。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项目名称为: 项目。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创业体验基地(地址为) ,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 平方米及以下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权期限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及时向乙方传达教育部、教育厅、工商税务等相关政策和规定,提供政策指导并协助落实。
3.因特殊情况须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严格遵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体验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爱护公物,履行安全,卫生责任,确保创业体验基地的和谐有序。
2.在经营活动中,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各团队在大学生创业指导委员会、大学生创业中心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经营场地与设备有自然损坏需要维修,乙方应报告甲方,由甲方派人维修;若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自行维修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赔偿。
4.不得将经营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及与他人共享,不得利用办公场地进行非法活动,严禁进行宗教活动和传销,否则乙方应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场地与设备。
5.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进入创业体验基地并开展工作和活动。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 日告知。本协议有效期满前,双方有意续约的,应在本协议有效期满之前 日协商确定。
第七条 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及附件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及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