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民救护培训的提案
当前公共安全、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频发,如“5·12汶川地震”、 “上海11·15特大火灾”等各类灾害事故都警示我们,突发事件防不胜防,普及和掌握急救知识技能,在关键时刻就能把伤亡降至最低、损失减到最小。但从目前情况来看,群众应急避险知识和救护技能极为溃乏,大多数人面对各类突发事件都束手无策,无力应对,加强救护培训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政府主导,全面推进。要加大财政投入,把普及群众性救护技能和应急避险知识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实现培训全覆盖。
2、统筹规划,循序推进。将救护培训纳入全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大力推进救护培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工作。
3、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地开展现场救护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救护意识,吸引更多的人自觉参与救护培训,努力形成学习救护知识、掌握自救互救技能、守护关爱生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篇:应急救护培训方案
教育系统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宣教工作
实施方案
20xx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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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宣教工作实施方案
为配合做好市区红十字会开展的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按照津红红发[2014]6号《关于印发20xx年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我区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特制定红桥区教育系统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宣教工作实施方案 ,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全区中小学师生中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和应急救护知识的宣传普及,使广大师生掌握最基本的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在意外伤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自救互救,最大限度的减少生命及财产损失,为构建和谐平安的校园做出积极贡献。
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对585名校园应急救护员的应急救护培训和58500名师生的普及性宣教,使中小学师生对应急救护工作的知晓率达到100%。
二、组织领导
成立“教育系统急救护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基层学校有效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落实区红十字会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培训内容
(一)对中小学生进行“逃生避险”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简单的“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的培训。
(二)对中小学教师进行“红十字”紧急避险与现场急救知识的普及宣传、实践培训,包括:救护新概念、心肺复苏、体外自动除颤的使用、呼吸道异物阻塞的排除、创伤救护基本技能(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及安全搬运)、常见急症现场处理,突发事件和意外情况现场应对等。
四、培训方式
坚持先易后难、量力而行的原则,满足师生不同类别、不同层面的培训需求,采取集中授课和实际演练相结合方式,认真落实好救护培训四个一,即:一次升旗活动、一份板报宣传、一节健康教育课(或班校会课)、一次应急逃生演练。
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为主阵地,分班级分批次举办讲座、观看光盘、学习宣传折页、网上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8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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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训要求
(一)提高认识,充分发动
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是市委、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之一,具有利国利民利己利人的显著社会效益,它既关乎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又关乎学校的素质教育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中小学要以对教育事业和师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作为推进素质教育、构建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举措加以落实。各学校领导要提高认识,积极营造氛围,充分发动广大师生参与培训,不断提高师生的参训水平,协助解决好培训所需条件。各中小学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好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应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校会课、健康教育课、卫生讲话、校本培训、教师全体会等时间对师生进行多种形式的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避险演练、应急救护演练。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已取得救护员证书教师的作用,挖掘和拓展更广泛的教育资源,对全校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培训,在财力、物力、时间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防患未然。
(二)明确分工,加强协调
各中小学要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好本校的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宣传工作方案,把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工作纳入到本单位培训工作之中。要在保障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好本校师生的参训工作,合理安排培训批次、培训时间。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针对不同师生人群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宣传,各单位红十字会要主动与教育局红十字会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科学指导,加强监督
教育局红十字会将加强对我系统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筹指导,并将其纳入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评估内容,严格规范操作,不走过场,把规定动作做到位。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质量标准,确保培训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活动结束后,要求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培训总结加盖公章由主管领导签字后上交保健所,并将培训照片(不少于两张)上传保健所163邮箱。
(四)加强宣传,表彰先进
各中小学红十字会应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学校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开辟专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时通过媒 3
体宣传报道我系统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的进展和成效以及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同时,要通过在校学生向父母、“四老”进行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局红十字会将适时组织开展优秀师资、优秀急救员评选活动,对救护培训工作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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