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 前 协 议 书
协议人(男方): 身份证号:
协议人(女方): 身份证号:
一、 总则
1, 本协议以保障双方婚后权利、义务及经济为最高准则。 2,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方可生效。
3,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男方所有。
二、 权利
1, 女方拥有收取男方婚前答谢金人民币八千元整的权利。 2, 双方婚后三月后若有一方提出离婚意向,另一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对方,完成离婚手续。
三、 义务
1, 男方必须在女方签订《婚前协议书》及完成结婚登记后,将答谢金人民币八千元整给予女方。
2, 女方必须在男方提出离婚后,无条件与男方完成离婚手续。
四、 经济
1, 双方不存在任何夫妻共同财产。
2, 双方因拆迁问题所获取的一切均为男方所有且与女方
无关。
3, 双方均不可干涉对方的工作自由,双方工作所得均归工
作者自身所有。
本协议一式二份,未婚夫妻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协议人签字:(男方) 年 月 日
协议人签字:(女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离 婚 协 议 书
离 婚 协 议 书
双方当事人:
(协议须在监誓人面前完成,次协议一式三份) (人民政府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