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民族小学与参加少年宫活动学生的
安全协议书
为了培养孩子的艺术特长,让孩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同时也是积极响应国家和省州县狠抓素质教育的精神,我校特此举办了美术,音乐,葫芦丝,电子琴,篮球,鼓号队,朗诵等多项少年宫活动班。在孩子自愿,家长支持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但是,开展活动的时间主要都是周末或者星期天。为了便于对孩子的安全进行有效的管理,愿意参加活动的孩子以及其家长,和学校有必要签订以下安全协议书。
一、 少年宫活动是在孩子家长自愿的基础上参加,举办。
二、 参加活动的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参加活动,离家时要给
家长打招呼,让其知晓。
三、 不准在路上玩耍,逗留,做一些违反安全守则的活动。
四、 在来学校和回家的时间里,不准私自外出,不准到同
学家去,不准去河边,池塘边,不准去游泳池等地方玩耍和游泳。
五、 在路上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不闯红灯,横
穿马路上下左右打量,走斑马线,不追车,吊车,不坐无牌无证车辆。不买零食吃,尤其是三无食品。
六、 如果有危险地段,偏僻小路,或是经过有恶狗住户的
人家,都要家长接送。
七、 少年宫活动的孩子须把家长的联系方式给老师,以便
如果孩子没有到校,好与家长联系。
八、 参加少年宫的孩子不能以参加活动为由,不完成老师
布置的学习任务,进而影响学习成绩。
九、 孩子到校后,必须无条件听从老师的安排,不能无故
缺席,早退,如果身体有什么不适,也要及时给老师汇报。
十、 孩子还必须遵守老师常常讲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
校园内外活动安全,防恐防暴安全等等。
十一、 如果孩子因为违反以上条规,造成的安全事故,我
校概不负责。家长和学生在自愿同意以上条规的前提下,签订该协议书。该协议书一式二份,学生和学校各一份。该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 宁南县民族小学校(盖章)
组织教师 (签名)
乙方 学生家长 (签名)
( )年级( )班 学 生 (签名)
学生家长电话----
( )兴趣班组织教师电话
宁南县民族小学校
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协议书格式
协议书
甲方:北京交通大学“知行”特色理论学习研究会经济管理学院分会
乙方:北京力度锋锐
本协议由北京交通大学“知行”特色理论学习研究会经济管理学院分会(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力度锋锐(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此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 基本内容
(一)甲方义务:
为乙方提供街舞比赛场地(学校东区篮球场西侧两块场地)
(二)乙方义务:支付甲方场地费用3000元,并保证场地安全、维护好现场秩序。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场地设施损坏或因乙方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关设备与道具均由乙方提供)
二、违约责任:
本协议内容如有变更,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将视为违约,将对守约方承担相应补偿责任。甲方如不能按时为乙方提供场地或者乙方不能将承诺的场地费用如期支付,则视为违约,将负责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三、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政府行为所导致的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 放弃:
除双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的文件外,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根据双方及其办事机构或雇员的某项行为而被解释为无效,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放弃并不构成其他条款的放弃。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和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依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得提出除规定义务外不合理的要求。
五、 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连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 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
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____(签字)
20xx年 日 20xx年 日 月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