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合作开采协议
甲方: 北京卓贸鑫盛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福建省建宁县金顺石材厂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
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位于湖北沙市小平阳镇的石灰岩矿山(下料采石厂)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开采矿山的范围及现状
1、矿山注册名称:沙市泰富砂石有限责任公司下料采石厂
2、采矿有效期:自20xx年6月至20xx年1月
第二条、合作开采矿山的权属
乙方承诺对上述矿山享有绝对的、合法的矿山权、开采矿产权及相关
物权,并未就该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即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第三条、合作开发的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矿山资源与甲方进行合作,合作期限为6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作期内甲方出资扩大乙方生产能力, 乙方按低于市场价30%的价格、按质按量按时给甲方供应石材/石材荒料。
2、合作期开始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供应石材/石材荒料。
3、合作期开始之日起1个月内甲方注入资金2800万元人民币到乙方公司名下,乙方收到该款项之日起1个月内将产能扩大至年产6万立方米,且配置相应运输能力。
4、甲方、乙方每两个月书面确认一次供应价格,具体做法为每次双方派人共同调查同样质量石材市场价格并予以确认,乙方供应价格为双方确认之市场价下浮30%(含税)。
5、合作期满后乙方将上述矿山的35%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甲方投入的2800万元资金中的800万元不需乙方归还,余2000万元须三日内退还甲方,逾期则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合作期内甲方可派员24小时查验乙方供应的石材,如乙方生产的石材
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改进生产线提供合格石材,生产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2、合作期内甲方应提供材料合格的相应指标以利乙方按质生产。
3、合作期内甲方应提供每日所须用量以利乙方按时按量生产。
4、合作期内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乙方石材的验收及对账。
5、石材每两月结算一次,乙方提供#5@p后一个月内甲方付清货款。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矿山的合法性,负责采矿权的延续。
2、乙方负责理顺矿群关系,为生产提供良好的环境。
3、乙方承担生产及运输过程的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保障按质按量及时供应石材。
5、乙方须提供正式#5@p方能结算。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因素外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外,违约的一方须向另一方赔偿损失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2、合作期满后如乙方未按约定将35%的股权转让给甲方,乙方须将第三条
第5款中的800万元人民币归还甲方。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当地法院裁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矿山合作开采协议书
矿山合作开采协议书
甲方:XXXXXX
法人:XXXXXX
电话:
乙方:XXXXXXXXX
法人:
为合理开采XXXX铅锌矿。本着双方真诚合作之态度,经过双方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 双方合作期限及付款方式
本协议双方合作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X日。暂定合作期限为XXX年。
合作利润分配为:
二、 甲方义务及责任
1.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矿山开采的各项协调工作,使开采工作顺畅进行,同时负责工程所有爆破器材供应不受影响,并委派一位公司人员协调搞好矿所在地县、镇、村间的协调合作(该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负责),并及时将一些棘手、突出的问题及时同公司进行沟通、汇报解决。
2.在合作开采之前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并予以解决,若由于某种原因而造成矿山停工一个月,则由甲方同乙方协商予以乙方进行适当的补贴。如造成停工三个月或以上则由甲方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同时顺延合作期限日期来填补缺失合作时间。
3.甲方在乙方未能按合作期限付款没有兑现时,则有权令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交清所欠款项,若乙方仍不能按时如约交付,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或在规定期限外中止合作的延续。
4.由于矿山目前需要重新进行线路改造及新设电路,甲方应承担其变压器及线路的安装及工程50%费用;在合作开发期限内,不得以 1
任何借口,将乙方所涉及开采的地段再予第三方合作,并同时委派一名会计协调乙方矿山账目的管理工作。
5.甲方在同乙方合作期间如果将矿山卖出,则赔付乙方全部工程款及矿山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另外一次性支付给乙方XX万元,作为对乙方的经济补偿。若在第二年将矿山卖出,则第一年乙方支付的合作款XX万元不予退还,但对乙方全部工程价款及矿山发生的有关费用予以赔付,同时一次性支付XX万元作为对乙方的经济补偿。在甲方出让该矿山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购买意向。
三、 乙方义务及责任
1.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派人进驻矿山开展相应的准备工作。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矿山内外的协调工作,遵纪守法,照章纳税。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配合甲方做好矿山及选矿、出售等各项账目、税费工作。
3.乙方进入矿山后,应独资开采、选矿等工作并承担矿山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同时承担由于人为或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责任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线路改造重建工程费用的50%。
4.矿山在正式开采后,应积极主动购买施工及相关管理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完善矿山各项管理设施,配合甲方处理好其内外协调工作,并同公司及时进行沟通交流,达成步调一致,确保矿山工作正常开展。
5.在甲方转让矿山已成事实后,乙方若无购买意向,应积极配合甲方转让工作外,如果没有得到甲方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赔偿款项情况下,有权拒绝退出矿山,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并有权进行矿山继续正常开展工作。
四、其他条款
1.甲方采矿权证基本情况: 采矿权人、名称、有效期、矿区 2
范围拐点坐标。以上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拐点坐标拐点确定的范围,标高从XX米至XX米,为双方合作开采的区域。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得自行再开采或许可第三人开采。
2 .甲方负责矿山开采所需要的一切手续。
3.矿山的开采方式,由乙方根据相关资料,在矿区坐标拐点及标高范围内自行安排,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要确保安全生产。
4.与政府相关部门、当地村民之间的关系协调由甲方指派专门人员完成,乙方予以配合。因甲方手续及政府政策性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由甲方协调与政府关系,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因乙方自身生产经营的原因,需要甲方协调相关关系的,该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属于甲乙双方共同职责范围内所产生的,确有必要的招待费用,经双方认可后,共同予以均摊。
乙方负责甲方派出人员及会计的工资。 5.甲方确保对合作的矿区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不存在权利障碍或纠纷。在签署本合同时,符合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已征得公司股东会成员的同意,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签订本协议。甲方确保不存在第三方对本合同的履行提出权利妨碍。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符合公司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已征得公司股东会成员的同意,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签订本协议。
6、甲方确保矿区道路、坑口、矿场及其他生产占地、占林的合法有效手续及使用权;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
7.如线路、炸药库需要改造,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均摊。
8.考虑到乙方开采投入成本大,风险高,通过乙方的努力,已发现主矿体,达到规模开采条件时,甲方在合作期间内原则上不将矿山转与他人。
9.关于其他违约责任,在本合同中没有体现的,依据合同法及其 3
他相关法律规定安排。
10.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完善的地方,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二〇一二年五月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