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例会操作规程
一、会议内容
(一)会前准备
各级例会召开之前,要做好如下准备工作,确保例会顺利召开:
1、收集汇总情况。各地区、各单位在召开本级例会的基础上,收集汇总本地区、本单位上月不稳定因素、调处化解的案件数、是不有积案,需要协调解决的案件数等情况。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表(一式两份)。
2、分析总结形成书面会议材料。对收集汇总的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汇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一、上月排查多少不稳定因素、化解了多少宗案件、目前有多少宗积案;二、积案的具体情况(时间、地点、案由、包案领导、具体负责人、调处情况、能否按时案结事了,不能按时案结事了的原因、困难是什么),是否需要相关部门协调,对积案的风险评估;三、上次例会后针对信访积案采取了什么措施,进展如何;四、分解任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上月未办结信访案件和当月新增案件,将下一步工作分解到各单位、包案领导、具体责任人。
(二)召开会议(例会分级召开)
1、市例会[镇(街)和市综治成员单位参加的市例会分别召开]
镇(街)参加的市例会。
(1)例会时间:每月10日前
(2)参会人员:会议由市综治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市分管领导,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领导,镇(街)专职副书记、司法所长(重点镇书记或镇长参会),根据工作需要,请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
(3)会议议程及内容:
首先,学习传达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等;
其次,听取镇(街)工作汇报。各镇街参会人员根据本镇街例会召开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会上口头汇报,包括稳定形势、具体受理的案件、已调处的案件、未调处案件落实包案及是否稳定、本月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落实包案情况,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然后,由参会市领导或主持人对各镇街案件及稳定情况等进行分析点评,形成详细的工作方案;
最后,由参会市领导或主持人对下月例会召开前需要做好的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导意见。
(4)会议要求:会议签到时,各镇(街)上交不稳定因素排查表和书面汇报材料各一份。市综治信稳维稳中心工作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市综治成员单位参加的市例会。
(1)例会时间:每月10日前
(2)参会人员:会议由市综治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市分管领导,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正副主任,市综治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请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
(3)会议议程及内容:
首先听取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各成员单位参会人员根据本单位受理案件情况、各镇街要求本职能部门协助调处情况(特别是因机构改革过程中,市直单位人员管理下放各镇街,但在职能、业务、法律法规等方面应给予大力协助、不得推诿)、我市群众到市政府、清远、省或北京上访后信访局交办案件的领导包案情况、调处落实情况等(会上口头汇报并附书面汇报材料);
其次,由参会市领导或主持人对市直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点评并针对相关案件形成调处方
案等;
最后,由参会市领导或主持人对下月例会召开前需要做好的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导意见。
(4)会议要求:会议签到时,各市直单位上交不稳定因素排查表和书面汇报材料各一份。市综治信稳维稳中心工作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2、市直综治成员单位例会
(1)例会时间:每月5日前召开。
(2)参会人员:会议由单位一把手主持;单位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信访工作人员。
(3)会议议程及内容:听取上月信访维稳工作汇报;由主持人对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点评,对本单位受理的案件、上级及信访部门转办的案件办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研究部署,落实包案责任制;由主持人对下月例会召开前需要做好的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导意见。
(4)会议要求:做好完整的会议记录(附有参会人员签到表、由汇报人签名的不稳定因素排查表、责任人完成任务情况书面汇报等)。
3、镇(街)例会。
(1)例会时间:每月5日前召开。
(2)参会人员:会议由镇(街)党委书记或镇长(街道办主任)主持;分管副书记、镇(街)综治中心全体人员,综治成员单位及案件相关单位负责人,村(居)支部书记主任;其它需要邀请参加的领导或相关工作人员。
(3)会议议程及内容:学习传达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等;听取村居委负责人及案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汇报,主要包括上月所包案件调处及稳定情况、本月具体受理的案件情况、已调处的案件情况、未调处案件落实包案及是否稳定等情况、本月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落实包案情况、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等;然后由主持人对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点评;最后由主持人对下月例会召开前需要做好的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导意见。
(4)会议要求:会议召开前向市挂片领导及督导组组长汇报、沟通,确认市挂片领导及督导组组长是否参加本次例会;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附有参会人员签到表、由汇报人签名的不稳定因素排查表、责任人完成任务情况书面汇报等)。
4、村(居)例会
(1)例会时间:每月3日前召开。
(2)参会人员:村(居)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主持会议村(居);两委全体成员、村民小组长参加会议
(3)会议议程及内容:认真排查本村(社区)的矛盾纠纷及社会稳定情况,研究矛盾纠纷的调处方案,落实调处责任人及办结时间,对一时无法调处的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由主持人对前需要做好的工作提出要求交办工作提出要求。
(4)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具体到每位参会人员的发言、不稳定因素排查表、责任人完成任务情况书面汇报等),保存参会人员签到表等。
(三)会后资料整理
1、汇总核实。各组例会召开后,要对各单位的情况汇报、排查的案件、各类案件的调处方案以及会上形成相关决议等进行汇总核实。市例会由市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镇街及综治成员单位由信访室或信访工作人员汇总。
2、编发情况通报。市、镇(街)例会、成员单位召开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编发例会情况通报。主要内容包括:各单位上月工作主要进展、工作点评、奖惩情况和工作部署等。 市例会情况通报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发,报送市四套班子领成员有关领导,分送各镇(街)、成员单位;成员单位例会情况通报以单位办公室文件编发,报送单位领导、相关下属单位。镇(街)例会情况通报以镇(街)党政办文件编发,报送乡镇(街道)领导,分送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及各村(居)。镇(街)、成员单位《例会情况通报》
应上报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四)贯彻落实例会精神
1、加强贯彻落实。各级例会所形成的案件调处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办结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综治信访维稳工作部门加强跟踪落实。
2、强化督办。市综治信访维稳督导组牵头抓好案件的跟踪督办。把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加强对突出问题督导,限期解决涉及面广、案情复杂、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
3、兑现奖惩。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完成情况与干部的“面子”、“票子”、“位子”挂钩,及时兑现奖惩措施。市例会对按时办结信访案件的镇(街)、成员单位,要给予表扬奖励,并纳入年终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考核;工作不到位的,建议市委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诫勉谈话或处分,并按照省市五部委有关文件要求落实“一票否决权制”。镇(街)、成员单位例会奖惩制度参照市做法自行制定,制定奖惩制度和执行例会奖惩制度情况要列入年终考核。例会情况通报中对给予表扬、批评、经济处罚、诫勉谈话的,要有具体人员名单。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例会必须单列召开,不得并会。
(二)纳入考核。本文规定的例会有关要求,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平时检查基层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
(三)督促检查。市要检查例会质量。对开好例会、推动工作取得成效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对例会制度落实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
(四)规范记录。会议记录全市统一格式,应制作相关不稳定因素排查表作为附件。
(五)资料保存。各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应妥善保存例会记录、《例会情况通报》等资料,保存期为3年以上。
(六)如遇公共假期,例会时间顺延。
(七)本方案从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例会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 附:1、市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例会会议记录样式;
2、镇街、综治成员单位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例会会议记录样式(村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例会会议记录参照自行制作)。
样式一
英德市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例会会议记录 年 月 日
会议时间
主持人
会议地点
记录人
与会单位及人数:
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领导:
到会人员签到(另附签到表)
缺席人员(职务、姓名):
一、各镇(街)、综治成员单位情况作汇报
二、市领导或主持人点评上月工作
三、市领导或主持人对下月例会、交办工作提出要求
样式二
镇街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例会会议记录 年 月
会议时间
主持人
会议地点
日
记录人
应与会单位及人数:
共 人
镇街党政班子参会领导:
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参会人员:
到会人员签到(另附签到表)
缺席人员(职务、姓名):
一、各村(社区)情况作汇报
二、会议主持人点评上月工作
三、主持人对下月例会、交办工作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