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对“XX”火锅进行合作经营,现经双方商议,由乙方现行试营运三个月,待三个月试运营结束后再约定具体合作事宜,现将三个月试运营期间合作具体方案约定如下:
一. 店面具体情况:
1. 法人代表:2. 店面地址:3. 现有人员配置情况:4. 店面配置设施情况(详见盘点配置单)
二. 具体约定事宜:
1. 三个月试营运期间,由甲方提供营业店面现有所有配置,包括营业执照、操作间设备、楼面现有餐具、桌椅设备以及前厅所有运营设施,同时保证乙方运营权限的完整性。
2. 此期间由乙方全权负责所有运营事宜,甲方在此期间不需投入任何资金,乙方在此期间不向甲方交纳任何费用。
3. 此期间店面经营的盈亏情况与甲方无关,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4. 此期间店面所有经营内容,包括财务、人事、后勤等各方面。乙方可自行安排调整,甲方不予干涉。
5. 此期间甲方不得以法人身份干涉乙方的任何经营行为。
6. 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转让甲方店面的所有设施、设备,并保证甲方店面所有设施、设备的完整性。
三. 甲乙双方再试运营期间无任何形式经济合作,并无任何形式的风险利润关系,乙方自负盈亏,待此协议期满后双方在进行商议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合作经营费方式,试运营期限为 至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2/2/2
第二篇:张家口来顺火锅合作协议
靓果园现榨果汁吧合作协议书甲方:北京靓果园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乙方所经营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甲方所经营的靓果园现榨果汁吧营运操作场地、水、电等物品的使用权及靓果园现榨果汁销售#5@p。
二、甲方提供在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靓果园现榨果汁吧操作人员、原料、操作器具等一切营运所需。
三、乙方享有甲方靓果园现榨果汁吧销售总额的50%;甲方享有靓果园现榨果汁吧销售总额的50%.
四、合作期间,靓果园现榨果汁吧系列现榨果汁产品由乙方服务人员进行促销,服务员促销38元果汁/扎甲方给予3元提成; 48元果汁/扎甲方给予4元提成; 58元果汁/扎甲方给予5元提成。每次销售应开单据交给甲方,此单据作为结算凭据。
五、每月____日,甲乙双方根据当月销售单据进行结算。乙方应无条件将靓果园现榨果汁吧销售总额的50%再扣除约定服务员促销提成,余额全额予以一次性结算给甲方。
六、本协议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引进或自行操作现榨及同类似产品。
八、如因甲方单方因素给消费者及北京和味斋餐饮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区西环南路蓝郡国际花园底店造成的各种损失,经相关执法部门鉴定,甲方将承担赔偿。
九、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十、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十一、本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式一份,议签字生效。
甲方:北京靓果园商贸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