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海南扶贫工业开发区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海南善水房地产开发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 海南教师村”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项目用地面积 平方米(约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层(包括住宅面积 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 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 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的合作形式。 甲方出土地,乙方负责投资开发,乙方给予甲方固定回报,承担全部项目开发费用。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预付甲方人民币XXXXXX 万元整(¥ 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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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
2、乙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并保证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4、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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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项目补偿与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补偿与收益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
3、为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定员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以及申请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
4、乙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
5、乙方在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以内,甲乙双方在立共管帐户,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4、在项目结构封顶之日,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5、甲方应在乙方付款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含税#5@p。
六、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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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日期)支付款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给甲方未支付款项5‰的逾期违约金。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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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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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房地产项目投资合作开发协议书(20xx.4.6)
房地产项目投资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房地产开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投资合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信的原则,共同参与合作投资开发 房地产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通过友好、平等、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开发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用地性质。签约时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 _,宗地号 号,使用权人______(以宗地图、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为准);具体到项目实施时的状况,均以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准。
4.项目占地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中,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开发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拟建商业工程______平方米;
(2)拟建住宅工程______平方米;
(3)拟建地下车库工程_____ _平方米;
(4)拟建其他附属设施工程_____ _平方米。
二、投资合作模式
1.合作理念
甲乙双方以诚信互利为原则,诚心尽力发挥各自所长,以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为前提,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2.股权比率
甲方股权比率占房地产开发项目的47%,乙方股权比率占房地产开发项目的53%。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部收益所得,即利益和风险按各方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三、本次合作投资项目额度
本次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投资总额为________万元(人民币),根据上述股权比率,甲乙双方商定本次投资合作项目各自应出资情况是:
1.甲方以现款出资 万元、以现有土地 平方米作价出资 万元,该两项实际出资额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 %。甲方在本次合作开发项目中所占的股份为47%。
2.乙方以现款出资 万元、以现有土地 平方米作价出资 万元,该两项实际出资额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 %;乙方在本次合作开发项目中所占的股份(含其它资源性股份)为53%。
3.上述项目投资总额包括项目所占土地及土地之上的拆迁、安置、补偿和办理项目报建手续等费用款项,也包括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按比率分得的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四、合作投资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
合作项目的资金须在双方指定的_________银行统一开户管理。在本协议双方签署生效后,按以下具体时间和额度拨付各方应出资的款项:
1.项目资金的筹集
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和上述各方应出资额度,甲方应将现款_____万元,分_ 次每次拨付_______万元划转至双方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乙方应将现款______万元,分_ 次每次拨付_______万元划转至双方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
双方首次拨付划转应出资的款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后____日内划转至上述银行账户中;其余分次应出资划转款项的时间由双方据情另行商定,但每次都应在双方确定用款时间之后的____日内将相应额度的款项及时拨付划转至上述银行账户。
双方每次向上述银行账户拨付划转款项之后,都应及时通知本合作项目财务部门的相关财务人员予以核实确认,以入账为准。
2.项目财务和产品管理
(1)财会管理人员的任职聘用
项目财会管理人员的聘用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如果由一方聘用指派的人员担任会计、则另一方聘用指派的人员担任出纳。
聘用任职的财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品德,要懂得并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聘用任职的项目财务总监须具备“会计师职称”,并持有国家财政部门颁发认可的“会计师任职资格证”;其他财会人员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方可任职上岗。
(2)财会管理部门须制定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
(3)财务管理人员须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做到日清月结。
(4)各项财务支出须在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授权的管理范围和执行权限内进行。每项财务支出要由被授权的相关责任领导人审查批准,支出票据的报销须按程序有直接经手人或验收人及相关领导的亲笔签字方可入账。
(5)各项财务收入须开具正规制式的收入票据,杜绝收入打白条入账。
(6)本项目中的房产建成后,合作开发项目产品(房产)的出售,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区限(须有定价会议文字纪要),任何一方或任何个人无权超出定价区限出售合作开发项目的产品。若产品销售出现暂时困难,必要时,也可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按上述股权比例分配房屋作为各方的收益,双方应对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产品。
(7)项目开发建设的成本核算、决算编制、财产清偿、利润分配等,要严格遵照国家财务税收制度执行。
(8)其他未及事项双方可随时商定、文字补充。
五、项目的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下列工作应由双方共同负责尽快落实:
1.落实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尽快取得项目占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开发项目占地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4.落实开发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等手续。
5.办理项目的开工手续,取得项目开工证,使项目得以合法开工建设。
6.落实和完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未及工作,以防患未然。
六、项目工程建设的承发包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本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科学考证、合理确定。未经对方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含关联方)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的投标和设计、施工;
七、项目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定之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建“项目部”联合办公,具体商定:高层领导的分工负责、各部门的组件和人员的聘用安排、落实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细则、财务制度和各岗位职责的建立、工程进度安排、与各级行政业务管理部门的联络以及与地方相关民事上的沟通、后勤保障等等具体工作。具体协调和落实上述第五、六条的工作内容。
2.项目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由双方商定委派指定有工作能力的专人具体负责。
3.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监理工作,由甲方负责委派指定具有专业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理能力的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工程关键程序和步骤须有授权的相关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签字落实。
4.本协议未及的项目工程管理其他事项可随时商定补充。
八、物业交付
合作开发项目竣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工程承包商和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后方可交付物业管理。
九、项目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_________(开发项目的确权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各方的出资比率确定合作开发项目物业的产权归属于各方的具体比率。
2.按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各方在分得产权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该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乙方负责协调并办理。
十、产品售后服务
严格按照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售后相关规定执行,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该赔偿另一方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
2.合作一方如果未按双方约定的计划和期限拨付应出资的额度,应当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3.合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私自向第三方转让或租赁本协议所涉及的股份及财产份额、不得私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抵押本协议所涉及的资产份额、不得私自设置第三者权益;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均属无效。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4.合作一方如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者因一方的重大过失、或者因一方违法乱纪而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十二、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十三、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合作协商进行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年。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相应的或者一定的经济损失。
十四、通知和告知约定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告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告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时,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五、协议变更的约定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连带责任。
十六、双方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以内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一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实际时,其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利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八、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
3.本协议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